迟到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营网络游戏通知书送达公告


        2007年上半年,国内网游出现了一款新的游戏《战火-红色警戒》,当时这款网游的运营商是北京游诚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后因故其运营商变成了北京百纳数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从该款网游推出到现在已历时4个年头了,新的运营商接手该款游戏也有两三年,如果说这款网游是非法运营,那么这种违法行为存续时间就有两三年了,请问:作为监管网络行为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新闻出版总署,为何在这近三年的时间里不及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阻止呢?

        另外,从《责令停止非法运营网络游戏通知书送达公告》内容看,这是一个责令相关企业停业的行政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该《责令停止非法运营网络游戏通知书送达公告》中应该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但事实上这则公告只告知了当事人的复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