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能否成为中国“二次房改”的样本?
重庆市计划开工10个片区,建房20余万套,10年让100万住房困难者圆梦
综合传媒报道,重庆2年将新建20.4万套公租房:2010年重庆市开工建设的5个公且房项目布局在规划的轻轨沿线、交通条件较好、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的鸳鸯、大竹林、华岩、西永、蔡家片区,建设总量为553万平方米。2011年底竣工约500万平方米,2012年底建成1000万平方米。也就是说,到2012年我市将有20.4万户家庭通过公共租赁房解决住房困难。
今明两年重庆市动工的10个公共租赁房项目,总占地达321公顷,总面积达1000万平米,共建公共租赁房20.4万套。今明两年动工的10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分别为:渝北鸳鸯组团约1.8万套;大竹林片区约2万套;华岩片区约2万套;蔡家片区约1.6万套;西永中心片区约2.3万套;茶园片区约3万套;洲湾片区约3.5万套;悦来片区,约1.6万套;空港片区约1万套;钓鱼嘴片区约1.6万套。
什么是公共租赁房?它的户型设计标准怎样?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 ?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在2009年3月11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政府又如何解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给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这场对话是第一次将“夹心层”的苦涩如此高规格地铺陈于公共视野之中,也第一次给出了清晰的解决路径。
公租房户型设计标准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形态为高层电梯房,容积率为3.5~4.0,户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内。其中,50平方米以内约占60%(单间配套约占20%),50~60平方米约占25%,60~80平方米约占15%,具体户型比例将根据需求进行适当调整。每种户型都做到厨房、厕所等基本功能齐全,并进行简单装修,可直接入住。
配套方面,每5户设置一个地下停车位,小区周边有小学、幼儿园和社区管理用房及商业配套设施,小区绿化率在35%左右,由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建筑外观具有文化内涵,有充足的活动场所,交通出行方便。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的对象包括: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只要在本市无住房、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者均可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什么是二次房改?
国务院颁布23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被称为我国历史上首次房改。
2009年,针对房市的失衡现象,14位房地产界专家联名上书,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并提交了意见稿。
这份来自民间的建议,发起人便是辽宁省外经贸厅企管处原副处长李明。李明认为中国的第一次房改取得了很高的成绩,但是发展到今天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政府理论错位,以住房全面市场化理论排斥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理论,重增长轻民生;其次是队伍错位,以开发商为基本队伍垄断经营,排斥政府非营利公益性的建房机构的住房保障职能,亲商不亲民;三是服务错位,制定政策服务于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官商联手与民争利。
核心内容是什么?
提出二次房改的专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见:其一,政府应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建立配套的土地供应制度和房屋建设制度;其二,单位应成为住房供应主体之一,由单位就近为职工提供住房;其三,通过调节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解决普通家庭住房难题,政府应通过开征物业税、增值税、交易税等手段,遏制二级交易市场的投机行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两个议案,其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建议由政府主导提供住房服务,形成“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的“三三制”。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三支队伍则是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及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重庆已跻身国家五大中心城市,重庆预计1000万农民将在未来20年内进城。
1886年张云轩绘制的《重庆府治全图》,这次发现的81年前渝中半岛手绘地形图, 渝中半岛自古有“九开八闭”十七座城门,历经600余年,建市之初,重庆“城市”面积为2.4平方公里,经过80余年的发展,如今重庆建成区扩大了200余倍。
早在国务院2007年批准实施重庆城乡总规划时就提出,重庆有五大定位: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继国务院3号文件后,又一重要规划将重庆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在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中,重庆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一起,被确定为国家五大中心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指的是国家城镇体系顶端的城市,这些城市要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它们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 国家中心城市考察的七大指标:综合经济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7大指标。
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质以多职能综合性为主,除包括生产、服务、金融和流通等作用外,大多是政治和行政管理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信息与科技中心和人才密集之地。按其影响范围大小,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等不同等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学界通常把对国家或省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主要基地作用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称作中心城市,它们构成了全国经济活动网络的主要连接点,对全国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全国性中心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五大国家级中心城市。
区域中心城市则指的是沈阳、西安、武汉、深圳等区域大城市。如深圳、武汉两市就分别被确定为华南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和中部地区中心城市。
根据重庆市目前公布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未来该市将会陆续把大致1000万农民转移到城市居住。农民进城变市民,最大的问题在于住房。由于购买房子的能力有限,这些人只能选择县城及乡镇居住。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是一大难题。
重庆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透露,依据该市的空间发展规划,预计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1000万人,按每户平均2.5人计算,约400万户,按20%的家庭需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计算,需求量为80万套。
张定宇说,目前,主城区已有13万户解决了租赁住房,2010-2020年还需提供67万套租赁住房。以租赁住房中50%为公租房测算,重庆主城区约需提供33.5万套公租房;按每套建筑面积35-80平方米计算,总建设规模为2000万平方米左右。此外,远郊区县根据城市化进程,也考虑建设公租房2000万平方米左右。
4000万平方米是一个什么概念?可资对比的一个数据是:在销售旺盛的2009年1-6月,重庆市主城区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600万平方米。张定宇说:“不是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有如此勇气和魄力。”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17日转发的该市公安局一份《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中称,该市“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或者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新规定还放宽了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的主城入籍条件,对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登记入籍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此外,新规定对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