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与信法的博弈


  近日,在“首届两岸四地当地政府解决行政争议机制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如今人们解决纠纷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其中,马怀德特别谈到,现在往往是领导的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就越快。这使得信访群众“一窝蜂”涌向党委、政府寻求“直通车”,甚至引起信访者的“攀比”心理,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3月28日《广州日报》)

  现实正如马教授所言,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的确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信法不信访”。然而,为什么会出现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误区呢?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有多方面的,其一是自古以来老百姓对“官”、对“政府”传统的认识产生误区;其二是有许多老百姓不愿花钱打官司,觉得无路可走时只有找政府信访。在一些群众的思想观念里总认为他们的涉法涉诉问题只要通过领导行政干预就可以迎刃而解,于是,一些群众头脑里就产生“权大于法”、“政府就是青天大老爷”的错误认识。其三是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漠,缺少必要的普法宣传教育。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国当前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司法体系有待不断完善,尤其是对于无钱打官司的弱势受害群体要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信访制度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的特色,其在反映人民呼声,解决各类争议化解纠纷矛盾,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反思百姓“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时剖析其成因发现:职能部门“信权不信法”、“权大于法”的作风和观念才是真问题。至于领导批示是否合法合理,透过信访的本质来看,似乎并不在于领导批示的内容,而在于批示的背后,是因为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信领导不信群众,把领导批示当做圣旨,如果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真正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执政为民的话,老百姓何来上访伸冤,领导又何必批示呢?由此看来,信访不信法,说到底还是人治在作祟,是信访和信法在做一种不平衡的博弈。

  现实生活中,法不管用、领导批示管用的现象,导致了老百姓解决纠纷首选信访。这似乎符合理性人的选择,在解决问题时,总是优先选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然而,这相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说,信访不信法实质上是对“依法治国”的一种干预,这是不正常的,只能阻碍依法治国的进程。

  因此,要彻底解决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一是要加强对全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各级干部要带头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二是要确保对权力特别是领导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和制衡。比如,使领导个人手中的权力不过于集中,让权力得到多方面的外部监督,保证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三是必须要全面提升和捍卫法律的有效性,及其抗衡权力的权威性、独立性,让法律真正变得可及、“管用”,值得信赖托付。如健全细化立法、完善法律责任,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约束监控权力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不受外力干扰的司法体制,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除此外,还要加强机关、团体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交流、协调、配合,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遇到群众反映正当、合理诉求,要各负责任、各司其职,绝不能推诿扯皮、互相推塞责任。只要让群众充分明白了“信访更要信法”,我国的法治进程必将掀开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