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要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李华新
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百姓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百姓生活的“尊严”。“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温总理所说的关于让百姓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这是对于什么是幸福生活的一个新的诠释,幸福的生活,而且是有尊严的,不是那种嗟来之食的恩赐,也不是那种救济贫困的高高在上的年终关照,依靠自己的勤劳,是否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回答的问题,因为社会需要在进行初次分配的时候,就应该大力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这种收入的标准,应该是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体现出来。
这就需要国家对初次分配的收入差距进行实时的调整,而不是眼看着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忽略了低收入者的生活是否幸福。因为人的尊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自己拥有和掌握了多少财富。
政府工作报告中那个这样提出必须生活,这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必须的生活拥有尊严,我们应该来理解,显然,不仅只是温饱,还有精神层面的提升,而不是没有社会地位的那种在贫困线上下来回波动的不安。
总理将“人民的尊严”写进中国政府报告,将“尊严”提升到足够的高度、深度和广度,表明了中国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
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与“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一脉相承,是总理对各级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
也就是说,对政府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不仅是追求GDP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还要做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向“以人为本”的方向转移。
温总理在报告结尾时重新提到这个表述,这是最明白不过的一个预示,那就是有尊严的生活,是需要与政府对民生的关心和政府转变执政理念,这些都是一致的,而且在温总理通过报告提出来,那就是政府庄严的承诺。而百姓从心底期待这种幸福的而又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