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涉黄,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机?
文/毛启盈
3月9日,《法制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王明雯建议,应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她表示,可根据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作出不同的限制范围,对于12岁以下的孩子限制要更加严格,是否可以考虑对其限制接近到“禁止使用”的程度。
文章引用了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李强博士的观点,要解决手机涉黄问题,从根源上保护孩子,就必须斩断利益链条,而要想斩断利益链条就必须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如何管理,李强博士提出了两条建议:第一,孩子手机的上网功能未经家长书面许可,运营商不得开通,如果开通运营商必须承担责任;第二,禁止销售非实名手机卡。通过这样的措施将孩子手机上网的可能性减小,让家长可控。
这是继政协委员陶然居董事长严琦提议关闭社会性网吧之后,“两会”又一个雷人观点:手机涉黄,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机!
其一,要解决涉黄问题,就是关闭网吧,禁止使用手机。防止卖淫嫖娼的最好办法,是关闭全国所有娱乐场所!这种“一刀切”的办法的可行性如何?这些委员代表恐怕没有时间考虑,或者在忙着为自己的孩子上“黄网”发愁呢。
其二,关于手机实名制的讨论还在探索阶段,禁止出售非禁止销售非实名手机卡,更是天方夜谭。
其三,笔者斗胆建议,两会代表委员提案时,在讨论关于高科技诸如通信业、IT业时,最好“禁止”其使用“禁止”二字,以防雷倒了人民,媒体还有社会,因为这典型“一刀切”和“权力决定政策”,忽视了社会实际和市场经济的前提。 ( 相关评论:“手机涉黄”应启动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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