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杀贫济富
据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的提案50%以上集中于房地产,除批评高房价外,也有诸多意见和建议. 其中竭力呼吁加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建设力度的不在少数,也有代表呼吁特别是重庆宣布大规模建设”公租房”. 其实,政府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就是大力加强廉租房的建设.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杀贫济富!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高调宣布9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事实表明: 廉租房建设投资完成不到500亿,而且基本是中央财政拨款,地方配套资金甚少.
为什么?
因为廉租房建设很难为地方贡献GDP, 不仅没有卖地收入,不能为地方财政创造收入,而且还要投入资金..所以在”廉租房”建设上,各地高度一致! 调子高,动作少,投入小.基本上是: ”看中央,盼中央,吃中央”.
经济适用房好不好? 当然好.因为它也能解决一部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但弊大于利.
一是分配难以公平.我们没有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的信任机制和配套的法律惩处机制;我们过去在分配中基本是按职业衡量.部长和司机,教授和保育员基本享有同样的分配权利.开奔驰\宝马\奥迪住经济适应房的不少.真正的低收入者不一定买得起\买得到.
二是容易”杀贫济富”.因为我们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是解决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无法真正做到这一点,所以社会意见很大.政府无奈之下不断出台政策,限制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投机”行为.虽然对打击经济适用房投资有意义,但这些政策实际上却是”杀贫济富”政策.
人家买商品房的价值翻番涨,可花费几代人积蓄\心血购买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却既不能出租,也不能转让.升值部分政府要收回来.今天是低收入者,未来还是穷人。这难道不是富者越富,贫者越贫?岂不是”杀贫济富”?
举个典型例子:2000年通州商品房约1800—2800元/平方米,现在基本是15000—22000元/平方米,一套100平方米房子现在价值150--220万元,因为是商品房,所以增值部分全部是自己的.10年成为了”百万富翁”.回龙观\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当时价格是2650—2850元/平方米,今天市场价格约8000—10000元/平方米,同样100平方米房,今天价值不仅只有80-100万元,而且不能租,不能卖.要卖政府还要收走大部分增值收入. 这是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吗? 这不是”杀贫济富”吗?
政策出发点好,但无法操作,就不是好政策.
费力不讨好,甚至”误伤”老百姓.这个政策还好吗?
现在许多老百姓还没有想明白,都还在为经济适用房叫好,但等几年后,或十几年后,或几十年后,老百姓想明白了,亲自感受到了, 而那时经济适用房政策还是继续规定不能卖,不能租,房子不能增值,今天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不仅可能会骂娘,而且可能会造反!!!
限价房就更不应说了!
经济适用房都不能保证公平,更无法衡量和管理购买资格的限价房能公平得了吗?
如果限价房低于市场价格,又可以租,又可以卖,没有经济适用房这些政策限制. 供应对象会是谁难道还不明白吗? 要么是自私, 要么是善良, 要么是愚蠢的政策制定者, 拥护者啊!
任何政策,请先想想 ”操作” 这个词! 想想”公平”这两个字!! 想想”老百姓”这二十划!!!
重庆说要花250个亿建设4000万平方米(市长在接受CCTV采访时好像说是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 我愚昧,没有闹明白”公租房”它能比”廉租房”这个词对老百姓带来哪些更多的好处? 难道是租金会比廉租还更便宜?
我想不太可能.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应该这是指建设标准要高些,租金也要高些,提供给收入也要高些的”中低收入者”住的房子. 因为市长说: 投资250亿, 财政可以只出100亿, 向银行申请贷款150亿. 租金收入足可以逐步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看来重庆市长很会算账.
廉租房呢?
不会只有”公租房”没有”廉租房”了吧?
我们国家最根本和最长远的政策当然应该是着力于在经济发展,国力增强的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但当下,要解决因住房问题带来的尖锐社会矛盾,必须在加大商品房供应的同时,毫不犹豫的加大廉租房的建设!
一是坚决政绩考核,完不成走人 ; 二是坚决与土地出让收入比例挂钩,着力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三是严格和统一建设标准; 四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如此,百姓之福! 政府之福! 国家之福!
廉租房建设, 应该成为政府投资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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