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本来就有不配继续当官


   今天笔者看到这样一篇题为《让公众知道谁是“裸官”》的文章“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0-04/26/c_1256382.htm”。笔者就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裸官?裸官还配继续当官吗?

    文章说:人们常把那些配偶子女都在国(境)外,而自己“留守”国内的官员称为“裸官”。由于近些年“裸官”外逃现象频频发生,一时间“裸官”成为热议的话题。事实证明,从“裸官”变成贪官不仅可能,而且更有条件。“裸官”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维护国家利益、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笔者曾经为一些官员计算过他们的收入,为此就怀疑,那些裸官可能本身就存在腐败的嫌疑。

    而思考从如下几个方面想:

    首先是,为什么要把子女等人送往国外?是中国不好吗?那你为什么在中国当官?如果真不好,也是你当官的责任。

    其次是,为什么你有钱送子女配偶出国?难道都是正当收入?

    其三是,如果你廉洁,你又为什么会先把配偶子女先送出国?

    其四是,裸官绝对不是爱国者,不应该是中国的官。

    不知道笔者这样想对不对?

    如果一个当官的人,把子女配偶都送出国,他就不可以再继续当官,因为他不爱国,因为他有腐败的嫌疑。

    当一个在中国当官的官员,把子女配偶都送出国了的裸官,是该对他进行重新审视了。不爱国的官,不配再当官。

    所以,笔者认为,裸官者,非百姓的官;裸官者,非可以继续留用的官;裸官者,该接受稽查的官;裸官者,该下台的官。

    笔者个人看法,仅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