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为何非得买


文/陈思进

 

我的同事吉米是苏州人,交大的电子工程学士,出国前在上海工作,六年前移民多伦多,找了半年工作没有合适的,于是进多伦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顺利地进入加拿大的华尔街——“海湾街”(Bay Street,所有加拿大大金融机构的总部都在这条大街上)。

 

近来吉米迷上了周立波,将网上所有周立波的节目全部下载刻成光碟,反复地看。他得知我也是从上海出来的,每次跟我闲聊都要学几句周立波。

 

上周一,他走进我的办公室说:“思进,我‘胸哈……哈闷'”,我以为他又要学周立波的什么段子,但似乎又不像,他的确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便问他怎么回事。

 

原来吉米的堂弟要结婚了。他堂弟大学毕业去上海工作,几年前跟一个东北姑娘恋爱了,他俩月收入1万5千人民币,目前租了一套很不错的公寓同居,房租5千一个月,日子过得很潇洒。按说结婚是喜事,吉米为什么“胸闷”呢?

 

吉米说,他堂弟想把现租的公寓买下来,300万的公寓,首付75万,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掏空所有的储蓄“赞助”他,已经凑齐了65万,就差10万块了,开口问我借2万加币。借出去吧,等多伦多房价跌下来自己也想买房。回绝吧,到底是亲戚,弄不好亲戚也做不成了。

 

我一算,不对呀。300万除以5千月租,售租比600,而合理的售租比是200,足足超过了两倍!单按这个金融标准算房价泡沫太大了,租房实在太划算了!我曾经在曼哈顿生活多年,一直租住公寓。当时我住的公寓市价100万美金,每年租金3万美元。曼哈顿的地产税是房价的2%到3%,我如果买下所租的公寓至少100万美金,每年支付地产税、公寓管理费再加上水电费就超过三万美金,根本得不偿失,这也就是为何90%以上的曼哈顿人情愿一辈子租房住。曼哈顿公寓的售租比400左右,租房住尚且划算,上海就更不用说了,为何吉米的堂弟非要买呢?

 

听了我这一席话,吉米说再与堂弟去沟通。几天后他又走进我办公室,“思进,我‘胸还是哈……闷’。”原来他堂弟和女友已同居多年,就是因为没有自住房而不能结婚。丈母娘早就告诫下来:“不买房子绝不能结婚!”

 

我不理解地反问,新房为何非得买呢?在北美,有多少人结婚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连巴菲特年轻时都一直租公寓而居,结婚新房是租来的一室户公寓,甚至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出生在那套公寓里。

 

而且,据亲友告知,现在国内新房的设计寿命一般定在30到40年,也就是说,最多40年后房子就将变成一堆废墟。花三百万(别说还要付银行利息了)住40年,每年合着也要7万5千,已经超过租金了;其次,假设将300万存入银行,一年利息收入付房租足够有余;第三点最重要,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所谓拥有房地产,指的是拥有土地。然而在目前的中国,个人是不能拥有土地的,即使买了房子也只拥有最多70年的住房使用权。所以,对中国人来说不管是买房也好租房也罢,其实区别只在租用的长短而已,谁都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

 

吉米说,这些我也都知道的呀,我也解释给堂弟听了。但我叔叔第二天来电话开口就说:“我们这一房不能断子绝孙,借还是不借给句痛快话。”

 

看来吉米要胸闷一些日子了。钱借了出去就别指望还回来了,他们都成了房奴,哪还有钱还吉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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