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 http://views.ce.cn/view/ent/201006/13/t20100613_21514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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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6/13/5236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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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与拆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许多共同点,其中之一,就是大都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如果说在拆迁的问题上政府行为有些还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有些甚至遭到非议的话,那么,拆违则是不应该有争议的事情。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对各级政府来说,这是一种有法可依,操作性很强的活动。但是,近几年来,“两违”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羊城晚报》6月12日报道: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今后执法部门发现违法建设后,可直接转交由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执行强制拆除,而不经法院裁决并执行强拆。同时,包括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向违建提供服务。从报道来看,北京市政府这个文件的出台,实际上体现的是对“两违”现象的无奈,只是,这“强拆”二字看上去很扎眼。
既然已经有立法在先,为什么还要下发一个文件,而且明文规定,把权力由原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下放到乡镇政府进行强拆?整治“两违”,全国都在开展,而北京,作为一线城市,其难度相对更大。“两违”难治的症结,在于“瓦片经济”的兴起。“瓦片经济”是城乡结合部农民离开土地后,靠租房给外来人口增加收入的一种经济形式,随着城市外来人口的逐步增多,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但它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违法建设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属于有证的违法建设,其中包括在审批过程中就开始建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增加面积、加层等等;另外一种则是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审批,建设方就开始私搭乱建。因此,整治“两违”实际上是政府为规范城市环境与市民谋取经济利益在法规上的博弈。老百姓是在和政府打持久战,政府一天不强拆,老百姓的“瓦片经济”就会多延续一天,收入也就大一天。原来的《城乡规划法》上多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少有的罚款也只是工程造价的5%——10%,而且执行起来程序复杂、困难重重,违规成本与由此带来经济收入的不对等多重因素使得老百姓铤而走险,造成政府的无奈,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然而,强拆就可行吗?强拆可能出现什么后果?出现严重后果后,工作人员的责任有法律来保证吗?所以,笔者认为,北京市的做法虽然是无奈之举,而强拆也体现了政府的坚决态度,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在执行法规的过程中是不是应该更多地考虑,把工作重心放在做思想宣传工作和事前监督之上?即使这些工作很难做,也还必须去做。,。
无奈之后的选择常常有两种结果,一条是比以前更危险的道路;另一条可能是捷径,形成破冰之举。但愿北京市的强拆真正见到预期的成效。http://www.fgw.gov.cn/fgwjsp/ArticleView.jsp?ArticleID=40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