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面对民怨沸腾的“房价”,向全国人民表了个态:“我有决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办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此言一出,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就调控房地产市场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四条》、《国十一条》、《新国十条》。这一连串“组合拳”大快人心,房地产市场也有了新的景象。
但是,迄今为止,房价似乎并没有多大的下降,现在的格局是:一面是广大购房者面对仍然居高的房价望而却步;一面是众多开发商依然捂房捂地观望相持,在等待这阵调控的风潮过去。从而出现了目前楼市“量跌价平”,甚至少数开发商“提价惜售”的状况。楼价为何居高不下,楼市“新政”何时有效,今后预期如何,这是值得人们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房价”是由土地改革、建筑成本、管理成本、营销成本、税收信贷等,各科成本综合决定的;也是由地方政府、开发商、中介机构、投资客、普通购房者等各房产市场的“角色”互相博弈的结果。因此,调控房市是一个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毕其功于一役”,同时也是项系统工程,成效取决于各个因素的“合力”。房价是把“双刃剑”,涨得太凶,于国于民不利;跌得太低,于国于民也不利。房地产业的兴衰,虽然是经济是否景气的“风向标”,可是一旦失控,也会“洪水滔天,寸草不生”,谓予不信,请看美国这场由房地产次贷危机引发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和经济危机。
当前我国房产市场的主要倾向是房价上涨过快。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7%。2009年12月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指出“内地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家庭无能力买房”。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楼市持续稳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并且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考察“房价”,之所以会高涨,主要有以下若干因素:
第一,土地价格飞速上涨。去年全国财政收入6.8万亿,其中“土地财产”贡献率达到23%左右。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超过1.5万亿,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已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为此,2009年初全国工商联公布研究数据,显示土地成本占房价58.2%,有些地方,已出现了“面粉贵于面包”的疯狂现象。有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分依赖,把“经营城市”扭曲为“经营土地”,以致对楼市和房价采取了明抑暗推、心照不宣的态度,可以说所谓的“土地挂拍”,正是房价冲高的主要推手。
第二,开发商造势抬价。以逐利为先的房地产商,千方百计要实现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去年年初,受金融海啸影响,开发商们乖巧地“示弱”、叫苦;二季度后随着回升态势出现,他们牛气冲天,涨价勇气倍增,甚至少数人有恃无恐,大演奇货可居、捂房捂地、提价惜售等闹局,进一步“忽悠”消费者,以各种促销手段引诱购房者“恐慌入市”,以致去年1-11月全国商品住宅销售同比增长91.5%,几乎翻番。眼看当前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他们又继续圈钱圈地、以静制动、等待时机,少数开发商还硬着头皮在“坚挺”。
第三,中介机构坐收渔利。银行贷款仍然是推动楼市投资与投机的有力工具。在表面严格收紧房贷的背后,多种银行套现方式活跃于楼市。在银行界看来,有土地和房产的抵押,房地产业即便出现坏账,还可以通过拍卖收回一部分成本,相比其他无抵押贷款,风险尚属可控,可谓是优质产品。据统计,去年各类银行贷出去的9万多亿元中,有近1.6万亿贷给了开发商和二次以上购房者,占比近20%。铺天盖地的各种房产中介,更是兴风作浪,推动房价上涨。
第四,投资客推波助澜。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拆迁量加大,商品房供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具有稀缺性、需求性。由于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兼有消费与投资两种功能和属性,因此想从中投机取巧的人都怀着一种政府不会让楼市“硬着陆”的预期,热衷于房地产业的各种投机炒作,并且屡禁不止,一浪高于一浪。
那么如何来制约高房价,确保政府各项调控政策到位呢?具体地说:
要端正发展房地产业的指导思想。住房不同于其他商品,它是满足人们生存基本需求的特殊商品,政府有责任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住房保障,有责任对失控的房市进行果断、强有力的干预,不能把房地产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而应把住房政策明确定位于民生、定位于为民服务,使普通民众在接近建筑成本、相关公共设施费用、合理税收的基础上得到住房,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为此,必须把地方政府的财政与房地产的关系割断,从而促使地方政府从房价推手真正转变为民生的推动者、落实者、完善者。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是其不想让楼市“硬着陆”,对楼市明抑暗推的根本原因。应该指出,控制不好地价,是政府的失职。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应该来自土地拍卖,而应该“取之有道”,来自“房产税”、“物业税”和“土地税”。事实证明,任何一个大国的经济不能不重视房地产业,决不能眼光短浅、急功近利,被房地产业“绑架”。
要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在土地和地价的管理和限制上,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当前的重点是使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应该看到,制约中国内需的根源之一是高房价。据统计,1998-2009,既得利益集团让民众为高房价多付出了10万亿人民币。合理的房价可以让民众节省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领域的消费,将更好解决中国内需不振的历史顽症。而且广大民众可以从“房奴”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摆脱忧虑、改善“蜗居”,激发出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而要使房价合理,关键之一是制止一些地方炒地、圈地现象,同时对地价也要科学、适度地限制。
要抑制房地产暴利和投资投机性需求。要使房地产市场真成为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成为一个公平、合理、健康的市场。如果不能保证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消费为主导的市场,那么房市就会被投机主导,房价必然会炒翻天。想抑制居高不下的房价,有效方法之一,是遏制投资投机的需求,只有由自主需求的普通购房者主导市场,楼市才会失去大起大落的动力。为此,就需要我们通过改革创新建立起相配套的信贷政策、税收政府、外资流入限制、金融监管、房市秩序监管出台,根据国际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房市和房价管理和运作机制。
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现住房供应体系多元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是构建我国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房地产市场体制的两大基石。当前要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状况的不同,克服由房地产商垄断房产市场供应的格局,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协作的“双轨”体制,形成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分类市场构成的完整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上述种种,一言以蔽之,应了中国一句老话:“解铃还需系铃人”。此言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