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也要讲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理应包括消费民主在内。所谓消费民主,就是在合法前提下(这一点很重要),消费什么、消费多少、如何消费,完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个人偏好和收支计划来安排,任何人不得推行强制消费。
引导消费不等于强制消费。引导,只能是如实地告诉消费者各种消费品的成分、功能、使用方法、消费后果。引导不等于代替消费者决策。消费者如何消费,还是要由消费者自己说了算。
“垄断供应”是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霸道行径,是对民主的反动。垄断供应就是切断其他产品供应渠道,只提供垄断者自己生产或销售的单一产品,这实际上是把消费者逼上了绝路,无可选择。
消费民主主要体现在向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并且让消费者了解充分的产品信息,让消费者自己做出自己满意的消费选择。
科普宣传不意味着要剥夺消费者选择权。你有所谓科普宣传的自由,但没有强迫消费者接受你宣传内容的自由。科普宣传只能是把宣传者认为科学的东西向公众介绍,如此而已,绝不能强迫公众接受你的东西。公众拥有辨别权利和是否接受的权利。在拜金主义横行的今天,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怀疑你所谓科普宣传背后的利益动机和宣传者的科学水平。古今中外,出现过多少以科学为名宣传歪理邪说、坑害百姓的事件,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产品创新不等于强制消费。我们鼓励企业和个人创新,但是这种鼓励,仅仅体现在政府的经费支持、税收支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方面,而不意味着强迫消费者必须消费你创新的产品。面对新产品,消费者也拥有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接受你的新产品,也有权不接受你的新产品。决定你新产品命运的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和政府。
科学家的意志不能代替消费者意志。一种产品,科学家有权评价它的好坏,但是这种评价不能代替消费者自己的评价。不能强迫消费者接受科学家的评价意见。谁也不能保证科学家都是有良心的。心地善良的科学家有之,心理变态甚至想毁灭人类的科学家也不能说没有;有真才实学的科学家有之,欺世盗名的科学家也不能排除;具有独立人格的科学家有之,被金钱收买、利益薰心的科学家也是存在的。
我国科研成果评奖条件中,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采用情况”等条件,如果一项成果没有被采用,没有产生效益,要想评上一等奖、二等奖那是很难的。如果一项成果被采用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那对于科学家来说,既有丰厚的物质利益,又可获奖。这也就是为什么科学家们极力要把自己的科研成果推向社会的原因。然而,这种机制产生最大的弊端,就是引导科学家不顾他人的安危,不惜牺牲大众和国家的利益,利用其知识优势和科学家的地位,千方百计推行代表其成果的有害产品,把有害产品吹得天花乱坠,误导政府,误导消费者。科学家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要尊重消费者选择,科学家与消费者在消费问题上权利是平等的,科学家无权强迫消费者消费科学家推行的产品。
现在总有一种人居高临下,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好像消费者什么也不懂,只有他们自己智商高,左一个“引导”,右一个“宣传”,谁反对他们的意见,就会遭到他们的恶毒攻击,在消费领域大搞独裁,实行话语权垄断和消费品供应垄断,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民主权利,还有艰难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