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倪光南院士发表署名文章,仍然坚持“把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的错误主张,并且认为,“此举关系着国家核高基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核高基”)的命运。因为,“核高基”所支持的国产基础软件与开源软件有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国产操作系统几乎都基于开源软件。”对此,不敢苟同。为什么?
正如倪院士所说,我们的“国产操作系统”几乎都基于开源软件(Linux操作系统)。在此,我们认真地问一句:我们到底能不能把Linux认定为“国产软件”呢?大家知道,Linus Torvalds是Linux内核的主要版权人,我们来看看,他本人是怎样看待这一问题的?在Linux源代码文件开始处,有一段由Linus本人写的“版权告示”,原文如下:“NOTE! This copyright does *not* cover user programs that use kernel services by normal system calls - this is merely considered normal use of the kernel, and does *not* fall under the heading of "derived work",这里,我们要注意第二句话“(该版权)does *not* fall under the heading of "derived work”,......意思就是说,该版权说明(copyright),不可降格(fall的直译)到衍生作品(derived work)的的标题下面,也就是说,这个版权说明必须摆在衍生作品标题的前面。如果我们将Linux认定为“国产软件”,大搞其衍生作品(比如:“核高基”软件项目),那么,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造假。
多年来,我就是出不了这口气。我一直主张要原汁原味地搞Linux,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怎么能把Linux认定为“国产软件”呢?这不是强盗逻辑吗?如今,RedOffice造假已经被抓出来了,抓出国产Linux造假也为时不远了。有许多话,留着以后慢慢地说,一点一点地说,......呜呼!
说明1、Linus本人很谦虚,他在Linux版权说明文字中,明确表示:“the instance of
code(源代码实例) that it refers to (the
Linux
kernel) is copyrighted by me and others who
actually wrote it”,请注意,这里的“copyrighted by
me”的准确说法。
说明2、引用一段文字:
标题:FSF专家:中国多数厂商不遵守GPL协议
伴随着开源软件在中国的发展,诸多相关讨论提及法律问题,越来越多的讨论甚至争论转向法律层面。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风险,是任何关注开源软件
在中国发展,和任何希望借助开源软件的机会实现商业利益的主体必须关注的问题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