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污水门”的紫金矿业,又陷“信封门”。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称,至少六家媒体记者在福建上杭采访期间遭遇了紫金矿业的“信封”公关。据悉,先后到上杭采访的媒体有20多家,目前尚无证据证实,是否有记者收了“信封”未退回。 而紫金矿业宣传部负责人则坚称“绝对没有给记者‘封口费’”,不过,他也抱怨,在企业危机时刻,有的媒体趁机要挟要广告。(《中国青年报》7月26日)
如果说,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是一个险象环生的江湖,那么,“信封”公关则是这个江湖中不可或缺的一朵浪花。“信封”有薄有厚,而薄厚的程度可能决定着报道的口径,也决定着记者身后媒体披露真相的决心。20多家涉足“污水门”采访的媒体,只有6家坦言收到了“信封”并退回了“信封”,这样的信息并不能让人感到放心。公众更关心的是,到底有多少家媒体被紫金矿业的“信封”公关掉了?
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封口”之前,我们当然愿意相信前往上杭采访记者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知。然而,事情似乎又没有那么简单。在公众的经验世界中,向媒体记者普遍发放“封口费”的事情并不鲜见。在山西一些煤矿的矿难事故中,发放“封口费”往往成了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媒体记者、是假记者排队领“信封”的情形也曾见诸报端。这样的事情每每刺痛公众的眼睛,也因此沉淀为公众的记忆。
眼下已经有六家媒体的记者证实均收到并退回了紫金矿业的“信封”,还有一家财经类杂志驻福建记者站收到了紫金矿业6万元的汇款。从企业用于公关的“信封”薄厚程度看,紫金矿业对此公关方式显然并不陌生,中央大报、财经类媒体、证券类媒体、都市类媒体……可谓分门别类,有轻有重,区分得清清楚楚。以这样的“娴熟”技巧,很难相信,紫金矿业会置众多媒体不顾而仅仅选择了六七家媒体作为公关对象。
更何况,既然企业有意“封口”,不使污水泄露的消息流传开来,则只是让六七家媒体缄口不言也并不现实,也不合逻辑。事实是,直到7月12日新华社独家报道9天前就发生了的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故之前,此前并无任何媒体介入报道此事。很难相信,以当下高度发达之资讯,污水进入汀江这样波及甚广的公众事件,媒体会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在7月12日新华社打破缄默之前,媒体的沉默是不是与企业有意的默契?
紫金矿业宣传部负责人否认“信封”公关业不要紧,只要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真相其实并不难查清。面对面的“公关”,有时间、有地点、有见证人、有转交的中介人;账户往来的“公关”,不用说,查起来更简单方便。而前往采访的媒体记者是否被“公关”,似乎也不难调查。现在的问题只是查不查、查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仅仅是打口水仗,只会把水搅浑,不仅不能还媒体清白、还企业公正、还公众明白,还会在实际操作上袒护“信封”公关这种陋规。
当然,还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事故被披露之后一些媒体的表现。按照紫金矿业宣传部负责人的抱怨,很有一些媒体试图借机拉广告、收钱删新闻,而确实也有媒体“敲诈”成功的。这样的表现似乎不属于事前的“封口”,但却仍然是事后消除影响、缩小传播范围、主导宣传口径的“危机公关”,其对于事件真相的伤害虽然没有事前封口严重,但其以广告经营的名目牟取利益的行为,影响同样恶劣。
紫金矿业“信封”公关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在公众获取真相路途上的多重劫难。本来,新闻媒体可以成为冲破迷障、雾霭的一道阳光,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媒体本身也可能为阴翳所遮蔽。可见,只要缺乏监管,任何一种力量都可能被锈蚀。试图掩盖污染真相的,并不仅仅是紫金矿业、上杭县政府,以及地方上那些从官场上退休却又进入紫金矿业的大大小小官员们,还有丧失了操守的媒体和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