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众多夹心层对公租房政策能不能放弃“限外”寄托着最后一丝希望时,决定着这一命运走向的京沪两地并没传出好消息。继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表示,“公租房还暂不向非京籍申请人开放”后,上海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也将外来人口申请资格的门槛设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多少是规定年限,5年、10年、20年?],也有混沌和解释不清之处。况且很少有外来人口能够获得居住证。
显然,对于在这两座城市居住生活的外来人口来说,这是一个令人失望的消息。更糟糕的是,如果外来人口较多的一线城市都不放开这一“限外”政策,那么,外来人口较少的二三线城市就有可能采取更多“内外有别”的政策,将公租房锁在本地人的围墙之内。这个与政策设计初衷背离的结果,不能不说是对刚刚高调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的一种讥讽,也反映出各地在细化公共住房政策时的鸵鸟心态。
为什么我们的公共住房政策仍在食古不化?甚至有些饮血茹毛?除了过多考虑了原住民“户籍”的清规戒律外,根本就没考虑到外来人口的“纳税贡献”,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住房成果共享。如此以来“细化”出的条款,自然会使公租房政策从原点又回到原点。
我不知道政策制定部门看完北京的“暂不开放”持什么态度。就在此前,出台政策的7部委还信誓旦旦表示,公租房是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公共产品,其面向的主体包括一些在异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这一称谓和指向显然没有设置“户籍”门槛,也就是说,公租房作为名正言顺的公共住房产品,根本就没有“限外”的色彩。况且,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大部分夹心层都是外来人口。如果设置了限外门槛,它究竟还能不能发挥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作用?它算不算是我国公共住房政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吗?
而对京沪两座一线城市本身来说,这同样更是一种心胸狭窄的表现。就拿北京来说,它有着建立世界城市的胸怀,如果不在住房问题上一碗水端平,何来海纳百川?而上海更是一座职业化非常高的“雇员城市”,从城市人口的本质看,根本就无法分出“原住民”和“外来人口”。如果你非要分出个高低,那留下的后遗症,显然不是两个人群的互掐,而是人们对公共住房政策的怀疑,甚至更多的消极心态。如此算一笔账的话,两座城市失去的有可能不是盖几片公租房的钱。
谁天生下来就是“外来人口”?举目望去,世界上哪座城市的公共住房政策是“排外”的,可以想象得到的是,就在我们点击这篇博客的背后,我们有多少网站人员,有多少出版工人,有多少技术维护人员,不是从异地赶往这座城市勤奋工作,共创财富的?难道他们的额头上都印有“外来人口”的字样?说轻了,将公租房的分配对象分成是“原住”和“外来”,是一种住房歧视;说重了,这是对公共住房核心价值和居住自由权的蔑视。如果我们的政策不以财富的创造为对象,继续沿袭着那些饮食茹毛、食古不化去找依据,那么只能说这些城市的政府没有解决住房公平的智慧和信心。而这种结果,也只能表明旧的住房公平还没解决,又添新的公共住房矛盾和烦恼。
应该清楚的是,不将外来夹心层人群游离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是我国公共住房政策的核心。如果一座城市表面上欢迎夹心层前来安家置业,背地里又拘泥于传统思想“画地为牢”,那么公租房就很有可能成为本轮住房改革的一大败笔。因为,当那些无法找到自己归宿的年轻创富人群,带着对这座城市的敌意而选择离开时,我们的公租房很有可能变成房改之前的福利房和懒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