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虚招还是新招---谈广东江门所谓的廉政公积金


 
反腐虚招还是新招
---谈广东江门所谓的廉政公积金
 近年来廉政新举措真是层出不穷,结果许多反腐新招都沦为“虚假花招”,主要原因在于制定政策与措施的地方和部门,缺少真正的与人民群众一致的廉政诚意和反腐决心。不信,请详尽了解一下广东省江门推行所谓的“廉政公积金”制度,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虚招样板。
广东省江门市2010年6月29日下午,江门市委专门召开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动员大会,江门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均参会。会上宣布:从2010年7月1日起,推行所谓的全国领先,全省垂范的“廉政公积金”制度。
 广东省江门市规定:所谓的“廉政公积金”,是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果个人5年内没受处分,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如果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
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办法》规定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1:1比例缴纳,其缴纳标准: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2010年7月1日起,江门市直单位符合参与廉政公积金管理条件的有4600多名公务员,按照1:1的缴纳比例缴存廉政公积金,江门市财政必须每年为此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反腐倡廉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为推进廉政建设,各地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综观江门市的“廉政公积金”措施,其实是最不靠谱,实行的动机令世人怀疑。洞穿玄机,与其说是廉政新举措,倒不如说,是权贵们借反腐倡廉口号实行自肥的新招数而已。
 
《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目前已经印发执行。 江门市沾沾自喜地认为,《办法》明确了廉政公积金的缴存、支付、法则、管理等内容,是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廉政公积金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制度创新。
事情真如所唱的那么好听吗?
 
首先,给世人感觉廉政公积金制度,是在搞公务员“变相加薪”?
(1)如果“廉政公积金”,仅限于公务员个人出资缴存,虽然不会有太大效果,但老百姓不会说道,官员愿意如何折腾就折腾,因为毕竟是个人的钱。问题是廉政公积金1:1的缴纳,动用了纳税人的钱,这不是给公务员变相增加工资,冠冕堂皇地动用纳税人的钱吗?
(2)廉政公积金,表明看像是有奖有惩,实际上许多地方公务员违纪违法,多数在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认定是违纪违法,并实现给予处罚,何其难哉!结果绝大多数公务员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廉政公积金”。
(3)网友们、甚至连专家也提出,必须承认当前腐败严重与查处不力,尽管许多官员腐败受到举报,却由于种种原因干扰得不到彻查。因此,造成腐败落马率偏低,这样违纪违法也极容易混到退休,而不受到查处或处分,这就是等于为公务员增加了一份工资,说好听是受到奖励,实质上是为公务员另外编制一份薪水。
 
其次,连起码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行为操守,都需要巧立名目化为福利?
(1)现在公务员待遇,相对各行业来说比较高,不管有无廉政公积金制度,对公务员本身来说,廉洁奉公就是职业操守纪律,不合格就要清除,不存在还要增加福利或待遇问题。
(2)原本说,廉洁奉公,就是公务员的本分,难道遵守职业规范、履行职业行为操守,也要让纳税人拿出一大笔钱予以奖励吗?如果这种奖励能上升为制度层面的话,那么政府是否也应动用纳税人的钱,来奖励天下遵纪守法的共和国公民?如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公积金”,让广大民众共同分享才是正理,总不能让有权阶层自定规则来自肥。
(3)显然,廉政公积金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权力自肥的特权产物。权力自肥,换上一种紧跟时代,与时俱进、动听的说法罢了。腐败的本质,本身就是以权谋私,以公权力来谋取小团体之私利,现在反而成为一种集体冠冕堂皇的腐败理由!
 
 其三,是不是反腐新招,还是特权腐败虚招,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1)廉政公积金,名称起得好听,结果是个人与政府财政共同出资缴存,最后由个人领取独占。在形式与本质上,相当于住房公积金,这不就是明白地给公务员增加了新的一项福利制度,类似廉政公积金这种福利,成为公务员所独自霸占享受,人民当然有话要说。
(2)老百姓说廉政公积金,就是一种集体腐败的新花招,只不过这次假借“廉政”的名义罢了。可是,广东省江门市一些负责人,却信誓旦旦地说,“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不是集体加薪,这种狡辩式的语言,无论换上多么华丽的词语,说得多么优雅动听,实质仍然一样。
(3)反腐新招管用吗?对于那些违纪违法的公务员来讲,开除与判刑都不怕,会在乎被扣一点钱吗?
(4)动用纳税人的钱,应由谁说了算? 现在天天说阳光政务,政府应带头做到依法、公正、透明、高效,在公共财产管理方面,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包括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等;一个地区每年财政应该支出纳税人2000多万元廉政公积金,连走形式的人大会上作议案的讨论表决都没有,人民无权决定正常吗?
 
     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想廉政,就应该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就应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就应该增加公务员的能见度!就应该放手让民众舆论监督批评政府!就应该让人民群众有权决定公务员的去留升迁!正如江门市网民所说,每年硬性淘汰3%的公务员,可是江门市
搞廉政,费尽心机搞花样创新,却是虚招假招,沽名钓誉之嫌,骗得了上级,却骗不了人民群众,因为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