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罗彩霞身心如此疲惫?
当我看完长江日报8月14日报道在媒体长枪短炮的“审视”下,备受社会关注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终于“偃旗息鼓”。这个和解的结局我是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而且这种结局对于被告是最有利的。
当我重新回顾整个案情的经过,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已经受到一次严重伤害,而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冗长的诉讼让罗彩霞身心如此疲惫,最终不得不选择和解,实际上罗彩霞又一次受到了伤害,这一回我们又该拷问谁呢?
恕我直言,我当过原告、被告多次参加民事诉讼,我的经验告诉我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和解不乏是一个最佳选择,前提是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我说罗彩霞又一次受到伤害,是因为这份和解协议罗彩霞的选择是出于无奈——心累:我觉得无能为力了,我想早点结束;过去一年多如何度过:家人一直担心人身安全;我不是斗士:我承受不了绚丽的光环。
今天人民日报有一篇人民时评说:“罗彩霞‘放弃其他诉求’,却并不意味着相关责任者的过失可以被忽视。从盗用身份和高考成绩,到骗取录取通知书、迁移户口,再到顶替入学、顺利毕业,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我们也应该思考,在现代社会,教育公平不仅是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消弭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动力。正如有论者所言,罗彩霞可以选择对伤害她的一些人或部门宽容,制度化的纠错和惩戒却绝不应随着罗彩霞民事案件的落幕而画上句号。”
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这桩案件中罗彩霞会又一次能受到伤害,受到伤害的原因就是冗长的司法程序让受害者感到实在无奈。如果说公共事件“尘埃落定”之后在对个案的公正处理之外,我们更需要关注背后的规则缺失和监管漏洞。
法学界、司法界,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都应该在这个案件“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拾捡的地方就是是谁伤害了罗彩霞?并让她最终身心如此疲惫?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句名言“不打官司”,我的父辈也这样告诉我,尽量远离官司,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但是罗彩霞的官司缠身是不由自主的,这是一个非打不可的官司,而我们的司法审判,司法援助却不能更多的为这位受害者伸张正义,这场民事官司上升为“公共事件”之后最终的结局多少还是让人感觉到的了更多的悲愤。
罗彩霞说:“我想大家慢慢忘记媒体上的这个‘罗彩霞’,我要回到原来那种平淡的生活中去。”
为了罗彩霞的这个心愿,我们的整个制度就应该有更深刻拾捡。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