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会不会抬高房价?


  近年来,一些大中型城市的土地拍卖频频出现新地王,很多人把房价高涨的矛头直接指向土地拍卖制度。理由很简单,既然开发商买地的成本抬高了,肯定会在高地价的基础上加价销售房产,最终将成本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因此,是价高者得的拍卖制度推高了地价,高地价导致了高房价。

  这种观点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当然也不时出现在同事或朋友的嘴边。一次,在单位吃午饭时,同事之间聊起高房价原因时,又重提这种论调。我便与他们辨论,说高房价是供求决定的,高房价才导致高地价,而不是高地价导致了高房价。同事们当然不相信我的观点与分析,认为我无理取闹,为开发商辩护。从此以后,再遇到类似的场合,我往往一笑了之。

  高地价抬高房价,这种论调倘若出自普通人之口,还情有可原,但如果来源于一位经济学家,则让人不可理解了。据2010年3月1日《信息时报》报道,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房价具有民生属性,而土地拍卖又缺乏上限,最终结果是,土地价格过高进而推动房价的快速上涨。” 茅于轼建议:“改革现有的土地拍卖制度为招标和拍卖相结合,更有利于土地价格的平衡。”以此达到降低土地价格,最终达到降低房子价格的目的。

  土地是建造房子的关键要素,土地成本构成房产成本一部份,说高地价抬高房价,无非是说生产成本决定商品价格。如果这种观点与逻辑成立,那么,是不是我住在五星级酒店,用豪华的笔与纸来写文章,就可以因此索要更高的稿酬,是不是就可以因此拿到更高的版税?假如有人免费送给你一颗价值10万元的钻石,那么,看上去你获得这颗钻石的“成本”是零,是不是只要稍稍高于零的价格,你就愿意转让?为何成本差不多的醋,在非典时间,价格可以比平时涨70倍?

  错了!任何商品的价格是由竞争决定的,具体地讲,是由买方竞争与卖方竞争动态共同决定的。买方竞争越激烈,价格越高;卖方竞争越激烈,价格越低。我写的文章,有没有人愿意看决定了它的市场价格,而不是我用什么样的成本写决定了它的价格;是市场价格值多少钱,你才愿意以多高的价格转卖钻石,而不是因为别人免费送你,你就愿意低价转让;是醋对非典的作用,导致了需求者增加,才导致醋涨格,而不是相同的生产成本决定它只能卖同样的价格。

  在《中国的房价为什么这么高?》一文中,我们已经指出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住房需求激增;在住房供应方面,现行土地制度下,政府在工商业用地市场上双边垄断的现状,导致了较高的土地转让费用,导致了土地与房产供应不足。在供求两方面夹击之下,房价越涨越高的现象便自然而然产生了。

  从生产与分配的角度看,住房的价格就是开发商各种投入要素的报酬,住房价格高才导致要素报酬高,才可能使土地价格贵。要是住房价格比较低,开发商就不会拍买高价的土地,否则的话,他们就会亏损或者破产。现实中,这类因错估了房产行情,错拍了过高价的土地,导致开发商亏损与破产的情况还是存在的,比如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国内房地产需求走低,多家开发商实行房地产价格打折策略,笔者所在城市,到处都可以见到打5至7折的楼盘,这种房子价格比当年开发商拍买土地的价格还要低。

  当时情况下,不少开发商选择了尽早降价出手房子,因为他们预期房子价格还要下跌。这就像股票一样,一旦下降趋势形成,股票价格会连续下跌。尽早出手还能亏得少一点,出手迟了将会亏得更多。另外,不及早出售房产,还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开发企业会更早破产倒闭。

  现实市场中,任何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均是由买方竞争与卖方竞争共同动态决定的。竞争决定价格,价格决定成本,这才是市场经济正确的分析逻辑与行为逻辑。竞争决定房价,房价决定地价。要使房价稳定或者下降,在经济发展,需求增加的前提下,唯一的途径是增加房产供应。从房产生产要素的角度看,只有土地价格下降,房子价格才能降下来。土地的价格也是由买方竞争与卖方竞争决定的,在目前工商业用地需求增加前提下,只有只有增加土地供应,才能使土地价格稳定或者下降。

  现行的土地转让制度,使农业用地转化为工业商用地的过程中,政府面对农民与居民,成为了买方垄断;面对开发商,又成为了卖方垄断。在这种双边垄断情况下,农民与居民由于土地补尝价格过低,使农转非的土地供应减少;面对开发商,政府是唯一土地供应者,导致了土地价格过高,供应量过小。现行土地流转制度下,政府双边垄断局面才是导致工商业用地供应过少的主要原因,只有改变这一局面,才能增加土地供应,降低土地价格。而不是像一般人认为的那样,误将高价土地的板子错打在拍卖制度上面,误以为拍卖制度导致了高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