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为何要“卖身交罚款”?
何亚福
9月11日《东莞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二胎教授”杨支柱卖身交罚款?》的报道,并配了一幅图片:一个男人举着“卖身交罚款”的牌子,上面写着:“我叫杨支柱,原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因妻子意外怀孕,不忍堕胎,于2009年12月21日生下第二个女儿,我今年4月被学校下岗。现在我工资单上每月应发工资960元,实发工资368元。两个月后再减960元,变负数了。北京市海淀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又向我征收24万所谓‘社会抚养费’,我无力缴纳,只好把自己卖了。考虑到卖身之后不能照顾孩子了,我希望多卖40万元补偿她们。一口价64万元人民币,谁买我我就给谁当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拒绝好心人的捐助,因为我不想做‘超生’孩子身上的寄生虫。”
当然,所谓“卖身交罚款”,正如杨支柱所说,只是一种行为艺术,目的是引起人们的关注,并非真的是要“卖身”,因为买卖人口属于违法行为。
一些计生支持者指责杨支柱“卖身交罚款”是一种炒作。然而,如果这件事没有人关注,其结果很可能是法院的强制执行。下面是两个例子:
2010年8月20日《黄石日报》报道:“8月17日,阳新军垦农场七大队农工夏某因违法生育拒缴抚养费被行政拘留。至此,阳新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生育案件17起,追缴社会抚养费30多万元。”
2010年4月7日《江门日报》报道:“3月31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戚某依法拘留15日,这是开平市自去年以来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采取强制执行的第5宗案例。”
杨支柱仅仅因为生二胎,就被逼“卖身交罚款”,难道生二胎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吗?然而,事实上,一个国家即使所有夫妇都生两个孩子,仍然达不到世代更替水平。正因为如此,仅仅放开二胎,不足以维持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一个不允许生二胎或养不起二胎的社会,是一个变态的社会,一个迟早会崩溃的社会。
我以前在《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以及《“留下买路钱”的计生逻辑》等文章中已分析过“社会抚养费”的荒谬性;杨支柱在《对海淀区计生委向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开申辩》一文中也说明了他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原因。
如果没有计生处罚,杨支柱夫妇完全有能力养得起两个孩子,能够保证两个孩子健康成长并受到良好的教育。然而,如果法院真的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必然使这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两个孩子的教育也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计划生育降低了人口素质。
按照2010年第二季度的数字,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据说这个国家已经进入“小康”了,据说这个国家还要实现“大国崛起”,甚至,还有的学者说这个国家正处于五千年来的最大盛世,超过了汉朝“文景之治”、唐朝“贞观之治”、“开元之治”、清朝“康熙之治”、“乾隆之治”等历史上的几大盛世。然而,现在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夫妇都不允许生第二个孩子,这在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从这一点来说,确实不愧是“五千年未有之盛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