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新闻报》第二部分的报道中,谈了一下遗产保护的民间组织(委员会)问题,以下是报道原文:
内地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总是与各种形式的拆建联系在一起,动迁、搬迁涉及居民根本利益,因而居民意见较多。
澳门的遗产保护始终强调与社区利益的协调。澳门政府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私人企业和居民三者合作,设置了“旧区重整咨询委员会”,让居民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发出自己的诉求。对历史旧城区的居民要求满足得比较好,就避免了在旧城改造中大量出现争议和纠纷。
裴钰特别指出,这个“旧区重整咨询委员会”并不是搞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众投票,而是在法制的前提下设立的咨询机构。“不是说居民代表都同意了就拆,不同意就不拆。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的遗产保护法规行事,而内地的拆迁委员会往往是个决策机构,只要少数服从多数通过了,有时是不惜违反法律和相关条例的。” (傅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