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土改


曾经的土改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打土豪、分田地”作为吸引广大农村青年参加革命的口号,吸引了农民的“注意力”,农民们冲着这个“巨大的馅饼”参加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建立了新中国。很多电影电视镜头都向现代观众形象地展现过这样的事实。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给了农民们胜利之后分取田地的最基本保证, 新中国在古老的农民中国诞生。
 
在中国所有的农村,以新出台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为依托,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拉开序幕。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在这次运动中,并没有像历史上一样维持原始自治,或者被重新自然安排。而是按人口、以户(家庭)为单位,每个自然村对土地房产进行无条件平均分配。
 
在这次土改后,所有的中国农民都成了地主。新成立的人民政府为每户农民都发放了由县长签字(章)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第一次以法律和国家的名义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加以厘清和明确,具体内容与中国传统的土地经济惯例保持一致。即重申:农民个人(家庭)对名下土地和房产(窑洞)等“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共产党政府向广大农民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但是,后来所开展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很快收回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这些还没有来得及发挥作用的纸片,使得土地改革成为一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