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带头大哥”北京“限购”后的示范效应!


独立地产评论人:文/丁延平

    昨天,首府北京又一次扮演了“带头大哥”的角色,第一个推出了消化中央“新国八条”精神的“15条措施”,被称为“京15条”。其中最为核心、也最具杀伤力的是“在北京工作和打工的外地人要缴纳社保或个税5年才能买首套房”,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之久,这一改此前部分城市已经执行的“一年”期,北京“新规”被业内称为目前最严厉的“限购令措施”。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北京对楼市调控的“新规”,迅即在业界与广大购房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据某网络初步调查,6成人认为北京方面针对外地人买房提交5年期社保或个税证明不大公平。预计近期北京方面就此新规回答网友质疑。

其实,每个城市的经济、人口结构都不大一样,城市化水平与房地产开发水平及成熟度也大不同。房地产需求市场的消费圈层结构大致一样但也存在某些地域性区别。因此,房地产政策理所当然不能“一刀切”!各个地方政府有理由在中央精神的框架下,以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因地方客观实际妥善制定对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比如深圳,对楼市调控的措施除了此前“限购令”,其内容是深户限购两套外地人限购1套(需要提交1年期社保或个税证明);那么,“房产税”要不要开征?笔者认为近期不是“必须的”,因为给中央的理由很充实:一方面因为关内、关外刚刚“一体化”,在地域形式上虽然拆除了“二线关”,但内容实质上短期内没有嬗变!换句话说关外等同于三线城市发展水平、关内属于一线城市水平,无论是产业、收入还是市民对此心理差距依然存在;第二,今年8月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办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提条件当然是城市良好的政治、经济和谐局面。而政策突变容易分散注意力、更有甚者影响民心稳定。故而深圳硬是要像某些专家说的在今年上半年搞“房产税试点或开征”恐怕不大切合实际。

再如部分三四线城市,未必不被重视,其泡沫恐怕超过一线城市,某些三、四线城市,入伙新盘一个接着一个,入住率、亮灯率奇低!虽然地方政府乐此不彼,因为土地财政出政绩较其他渠道快!投资与投机客已转移了“主战场”,把触角延伸到西部更边远的三、四线城市。所以楼市调控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能剑走偏锋、误伤了刚需,忽视了盲区。

可想而知,作为中央首府的北京若都不带头落实“新国八条”精神,那么其他城市如何得以效仿、跟进呢!?这恐怕是北京方面率先“求变”的理由。

但北京此举是否具备全国推广的示范效应,笔者认为未尽然!各地、各城还是应该按当地楼市发展的实际(主要是看有无真实市场需求和成交量)来妥善制定更为客观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