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任重更要“道近”
李国芳
据搜狐财经报道,昔日被称为“三湘第一贪”的“谭照华贪腐大案”,历经十年艰难申诉,终被改判无罪。人们不禁呐喊,厅官申冤如此艰难,老百姓怎易?
原湖南物资厅厅长谭照华蒙冤入狱 ,十年申诉改判无罪。和很多贪腐案件中的主角不一样,在案发后长达十年时间里,这位正厅级官员没有“悔罪表现”,而是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不断。超过40次进京申冤、写下两大箱申诉材料。改判宣判前,他写下书面发言(未能当庭宣读):“九年多的灾难,我体会到一生中经历的事,最难、最苦、最高代价的,莫过于蒙冤申诉难!”
一直跟踪此案的律师也感慨地说:“错案是人祸!如果侦查人员不刑讯逼供、办案人员能依法办事、律师的意见能得到尊重,还会形成这样的错案吗?”是啊,如果……,那哪有佘祥林、赵作海杀人错判案呢。佘祥林因为“杀妻”,在监狱里呆了11年,幸好他的“亡妻”突然回家了;赵作海如果不是“杀”的赵振晌11年后突然“复活”回家,不知道还要在监狱呆多久。
其实,这只还是发生在刑事领域的个案;大量的可能是存在民事、行政、经济领域,特别是在强势者面前,弱势群体很难被公正对待,至少在金钱、精力、社会关系等方面难以与之抗衡,不得不或艰难应对、或息事宁人。现在,社会上针对医疗纠纷出现了专业的“医闹”、针对拆迁形成了所谓的“钉子户”、针对不平事造就了“上访个体户”,其实就是在民事、行政和经济领域司法不公、执法不公的集中表现。
“期盼政法工作注意办案中的微量差错,即便办案质量达到99.99%的合格率,也要注意那亿万分之一的冤假错案!”这岂止是昔日厅官的惨痛心声,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事关发展全局、涉及中华复兴的长期战略任务,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这不能不说,既是对执政党的严峻考验,也是对司法执法的迫切要求。越快越好,越走近人们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