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副检贪420万仅判14年半,难道是近水楼台?


新疆副检贪420万仅判14年半,难道是近水楼台?

2月16日,经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尼加提•卡德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2月22日《天山网》)

该文还披露,尼加提•卡德尔利用本人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查办案件、人事调整工作中共索取、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424万余元。

中国《刑法》有关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因为伸缩性太大,不但未能表现出法律的严肃性,还给司法机关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权力寻租空间,一些“保护伞”更是利用这个量刑标准的巨大伸缩性,暗地里保护已“落马”的贪官,以换取“落马”贪官当硬汉子,不再举报“保护伞”。

现有《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5千元以下、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及10万元以上。其中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难看出,在涉案数额1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分为3个档次,这个范围主要针对对象当然是“小吏”,而涉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直至千万元、亿元甚至数十亿元,就只有一个量刑标准了,而后一个量刑标准,又多涉及到大案、要案,涉及到高官。

从这几年对高官的判决结果看,这个量刑标准所凸显出来的弊端已经备受社会诟病,最有代表性的要数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案了,他生活糜烂,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元,仅被判处死缓,令社会产生“贪官不死”的印象。

从去年11名被判决的部级官员看,虽然陈绍基和王益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分别是2959万和1196万,而被判死缓;其他9人也就和尼加提•卡德尔一样,处于往千万级目标狂奔阶段,但这9人当中,也有5人被判死缓、另4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中贵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的黄松有,涉案金额也就比尼加提•卡德尔多80几万,毫无疑问是属于一个档次,但却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涉案420万元,已是10万元标准的42倍,应该算是涉案金额巨大了,无论判处其无期徒刑、死缓,还是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都是十分正常的,可他仅被判14年半的有期徒刑,尚不及有期徒刑单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和受贿10万元被判10年的“小吏”相比,他那410万元涉案部分,仅被增加刑期4年半,可谓量刑畸轻了。

笔者在纳闷的心情下,通过以上对比,总感觉尼加提•卡德尔作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一名司法官员,是否享受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

  


推荐导读:
【原创】 “天下第一情妇”重拾自由,又是哪位贵人相助?

刘志军“落马”,2010反腐有好戏
24岁大学副院长,是如何成“公家人”的?
“十七大”代表落马,罗荫国是收官之作吗?
敢烧人大代表办公室,重庆黑势力依然猖獗
怪!山西警察不但富翁多,吸毒竟无人究
团职军官带兵暴力伤邻居,令人震惊!
汕尾烟草局的1200万,究竟招待了谁?
“吃空饷”理直气壮,凸显当地腐败严重
张敬礼因发帖而落马,是社会悲哀!
新闻链接:
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因受贿获刑1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