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两会代表《有关房地产提案之限购令》评论
谢逸枫:炮打限购令降房价提案代表
核心提示:2011年全国两会上,高房价、保障房、楼市调控、房地产相关问题在“两会”期间再度升温,这已经成了近年来的常规现象,而今年也不例外。有关房子的话题仍然是代表委员集中“开炮”的火力点。十二五规划、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价、房产税、限购令、保障房、开征房产空置税、土地出让制度等话题也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这些话题既关乎民众的“幸福感”,更关乎他们的“安全感”。楼市调控成为上榜关键词。
以落实“新国八条”调控为契机的限购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26个城市推行。2月份的最后10天,全国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应声下跌。全国两会激辩房价调控,限购令只是权宜之计。这些大型房地产企业目前受限购等政策调控的影响还不算大,而中小房地产企业可能最先顶不住。预计限购的话题,将成为今年“两会”上来自经济界别代表委员和地方政府人大代表团的讨论热点。2011年两会上,房地产提案中,房产税和保障房成为两会房地产提案焦点问题,而限购令也成两会热门词汇。限购政策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点,无疑也将是本次“两会”激辩的焦点。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八条”被称为最严厉的新一轮调控,包括二套房贷首付提至最少六成、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等。同时,“国八条”中还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限购细则。目前已经有26个城市出台了楼市限购细则。在本轮限购令中,各地主要对限购人群,购房套数做出规定,其中户籍成为已公布“限购令”城市的重要调控手段。
今年的全国两会,房价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尤其是各地近期出台的楼市限购细则更是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房价究竟会不会下降,限购细则中针对外地户籍人口的购房限制又是否公平合理呢?政协委员也纷纷表明自己的看法。政协委员谈楼市限购令,针对外地人的限购不公平。其中北京出台房地产“限购令”中提到,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广州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表示,他最担心的就是限购政策,限购使得广州市的房屋交易量下降了60%以上,同时“误伤”了一部分自住型购房需求。 “就拿广州来说吧,广州执行限购政策之后,今年的楼市总销售量,恐怕要减少60%以上。”
黄文仔说。在他看来,这是对房价最有冲击的一项调控政策。在他之前,北京的开发商们已经详细而周密地计算了新限购令下北京一年可售房屋的总套数,不过8万套上下,相比2010年全年11万套的销量,3万套的削减量,让开发商胆战心惊。在此背景下,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委员率先“发声”。“如果要降房价,政府责任要大于开发商。”据黄文仔介绍,他去年参与的一次西安土地拍卖中,眼看着土地价格从160万元/亩,抬高到了504万元/亩,地价在6个月里涨了3倍。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表示,限购政策与户籍制度挂钩“不合理”且“不公平”。他认为,按照户籍制度将购房人群划分为三六九等,不符合户籍制度改革的大方向。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台兴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超斌,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有更多城市出台调控细则,加入限购行列,楼市成交量可能随之出现大幅缩量。“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心坚定,调控力度不会放松。”。 3月3日,王超斌向记者透露,他将于3月8日召开一场以房地产限购为主题的新闻会,征求社会意见,提出完善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具体建议。“我并不是要反对限购。”王超斌说,他们这次讨论的主题是如何完善限购政策细节,尤其是将一些社会上讨论比较多的限购政策,比如按照户籍实行限购政策的问题,向上反映。“将以委员联名建议的方式,向决策层提出。”他说。
一向敢言的王超斌则表示,他心中有一幅关于房市的走势图,限购令对房市成交量的压制只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之后还会继续反弹,因为他觉得刚性需求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改变。限购令是一个临时性的过渡性的措施,而不是一个治本之策。“如果要降房价,首先就要降房地产行业各项行政性费用。”在某电视台的演播中心,王超斌表示,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行政性费用占房价的20%左右。
国务院下大力气稳定房价,地方政府应该带头减税减负。不仅如此,金融机构推行的紧缩贷款政策,更让开发商如坐针毡。2月底,大部分银行提高了首套房贷利率,暂停了二套及以上房屋的个人按揭贷款。 “这些大型房地产企业目前受限购等政策调控的影响还不算大,而中小房地产企业可能最先顶不住。”王超斌表示。
3月1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公开表示,通过出台限购等行政性调控政策,2010年的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已经得到遏制,接下来将会通过强调政策的执行,来继续稳定房价。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恒大地产董事长许家印表示,目前地价占到了房地产项目成本的30%。全国城市地价不断上升,政府各项税费没有减少,仅仅靠开发商降低利润来压缩房价,空间有限。 许家印在其提案中表示,地价、地方税费和企业利润构成房价的三大组成部分,必须从这三方面同时降低,才能稳定房价。
3月3日,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限购政策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点,“限购令是一个短期政策,需慎重考虑合法、合理性的问题。” “房价问题比较复杂。刘汉元明确告诉记者,现在采取了许多治标的办法,比如限制需求,长远效果不一定很好,但这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秦晓看来,行政化限购政策的效果却值得商榷。他反问记者,在1997年房改之前,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都是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的,“效果如何?”他认为,正是因为住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中国居民的住房条件才得到了巨大的改善。
“中国的房价问题,归根结底是两个原因,一是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事权过多,财权过少,使地方政府为解决钱的问题,而导致土地市场的高溢价;二是流动性过剩。”秦晓说,在这样的背景下,限制居民以合法收入所得购买房产,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基本原则的。秦晓坚信,即便行政性限购的手段能够在短期内起到效果,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行政性手段不可能长久使用,即便长久使用,最终造成的市场要素扭曲,也未必能够起到理想中的效果。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贺铿表示,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是最基本的措施,而其他的方法都是治标不治本的,现在全国很多地区的限购政策只能“治标”,无法真正抑制房价。这种措施在短期内会起一定作用,从实施一年的效果来看,作用效果肯定是有限的。
我国房地产的问题,主要根源在于投机成分比较多,有很多的人在炒房,要遏制投机,就必须提高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因此出台房产税对遏制投机,是最有效的办法。采取限购的办法,可能在地方政府看来是最简单最容易的,他们有权利采取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而市场的问题,经济规律的问题,如果采用常规手段来解决,都是要有法律作为依据,地方政府在操作过程中会感觉难度更大一些,因此纷纷直接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市场干预,这是我的理解。
3月5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限购政策不是长期的调控政策,其政策中的漏洞,也会带来寻租空间。
3月5日,中经联向全行业征集的“两会”建议当中,很多是建议涉及改进限购政策。例如,有建议提出取消按户籍制定的区别性限购政策;建议将限购政策按照户籍、非户籍一视同仁,都只能购买1套或2套房屋。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表示,限购政策是商品房市场调控的一个短期政策,也是一个行政性的调控手段,一方面在二三线城市的执行力不强;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对全国市场有很大的影响,需慎重考虑合法、合理性的问题。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限购政策是特殊情况下推出的特殊政策,要将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放在国际和国内的宏观视野下看,当前稳定房价对宏观经济有很重要作用。他支持限购政策,但是希望限购政策的一些细节能够进行完善。尤其是其中存在的一些漏洞。限购政策也只是“以时间换空间”的做法,因此尽快提高保障房和商品房的供应量,才是稳定房价的长远之策。为此,今年李稻葵的提案内容主要是关于如何尽快解决保障房建设融资体制的问题。
3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限购等调控政策对于稳定2010年下半年的房地产市场发挥了关键作用。从实际结果来看,实行了限购政策的城市房价和交易量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总商会会长童石军表示,以出台了限购政策的海口市和三亚市房地产市场为例,目前两市的房价和供需关系都比较正常,限购政策并没有给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通过出台限购等行政性调控政策,2010年的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已经得到遏止,接下来将会通过强调政策的执行,来继续稳定房价。
3月5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委员表示,房地产限购的本质是局部性的资本管制的机制设计。以差别化房地产贷款利率为例,它对不需要贷款的投资者无可奈何,也管不了从其他渠道融资的投资者。“限购”是常规调控手段失效的情况下所能采取的最后一剂药,在目前地产价格持续攀高的形势下,“限购”就像给高烧病人的一剂退烧针,有其副作用,但无疑是必需的。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超斌表示,限制二套房贷打击投资、投机可以理解,但首套房的优惠取消却加大了普通人的购房成本。而“限购令”,则更是在大城市筑起了一道篱笆墙,把许多有正常购房需求的外来人员挡在了外边。以户籍标准为例,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为拿不出五年的纳税凭证就不能买房,人家给北京作出贡献,不让人家买房没道理。如果有人有两套住房,想把其中一个置换成一个更大的,目前来看,他再买第三套房就会被限制,这种情况就会影响到他正常的改善型需求。
3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王振宇认为,关于非京籍人员购车、买房的限制与禁止性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相违背,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王振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中,对北京本地人没有同样规定的限购措施,这就是政府在制定公共决策中,对同一件事情,基于户籍和身份的不平等给出了差别待遇。”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把有能力在这里工作,有能力在这里挣钱,有能力在这里买房的人,用户籍加以限制,会造成不公平。“限购是抑制投机行为和投资行为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限购令的推出要避免影响到首套房的购买,如果连首套自住的购房也受到了影响,那么房地产市场正常的需求就受到了压制,这对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
北京等一些大城市限制外地人口购房,可能有它的考虑,比如北京市的人口过多,作为一个首都难以承载重负,但是这种限购令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比如说在北京工作的很多人都是外地人,他们当时并没有计较户口问题,有很多大学毕业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并不给解决户口,本来户口的概念已经在淡化,有没有户口无所谓,但一涉及到廉租房 、经适房啊,孩子上学等问题,都要谈到户口,现在连购房都受到限制,那么首都大城市的发展活力是不是也会受到影响,把有能力在这里工作,有能力在这里挣钱,有能力在这里买房的人,人为的加以限制,这样会造成不公平。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超斌认为,限购政策在细则上要规范,比如非本市户籍不能购房的限制是不是暂时的,这要说明,比如大学生在一个城市工作两年后可能要面临结婚买房的问题,这时候如果不能买是不合理的,这就需要调整,比如两年以内,半年以上什么的,总之要合理。另外不应该再增加那些利息费用,90平米以下的,利息还应该优惠。因为这些是刚性需求,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
王超斌委员称:限制二套房贷打击投资、投机可以理解,但首套房的优惠取消却加大了普通人的购房成本。而“限购令”,则更是在大城市筑起了一道篱笆墙,把许多有正常购房需求的外来人员挡在了外边。以户籍标准为例,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为拿不出五年的纳税凭证就不能买房,人家给北京作出贡献,不让人家买房没道理。如果有人有两套住房,想把其中一个置换成一个更大的,目前来看,他再买第三套房就会被限制,这种情况就会影响到他正常的改善型需求。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原重庆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应该说通过房产税来控制房产有一个渐进的过程,立竿见影的效果比起其他调控措施,特别是比起限购令来,影响要来得温柔得多,效果要滞后得多。目标是意识的,预期是意识的,而流动性过剩是现实的。我们不针对这个现实而以这个意识的目标来解决这个问题,他都感到困惑,他甚至提出钞票是国家发的,他对商品的购买权利受到严重的约束,这个是不是视察手段,就提出来这样一个问题,我也是和他们探讨,但是作为中央控制房价这样一种应急性的措施来说,他的效果确实是限住。
各地地方对出台限购令积极性并不高。因为现在调控的高压力之下,所有的地方都非常明确限购是一个临时性措施,而绝不是一种长久性政策,特别我们注意到上海的影响,二月份上海的房地产销售情况出来了,成交面积7.8万,环比就是跟一月份比下降了83%,市区下降91%,高档房再加上它用于房产税和限购令的问题,只成交了57套,所以房价下降了10%,这是上海的情况。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它是有代表性的。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表示,限购政策与户籍制度挂钩“不合理”且“不公平”。 按照户籍制度将购房人群划分为三六九等,不符合户籍制度改革的大方向。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的媒体见面会上,他和本报记者展开了一次关于房价的对话。李立新感慨,现在的房价太高了,他建议,限制高房价,一个是需要多建廉租房来“舒”,一个是限购来“堵”。要解决高房价的问题,要两手抓:一手舒,一手堵。“首先要大量建设廉租房来舒缓,一来让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住得起,二来房子的量越多,等供大于求的时候,房价自然会降下来。另外,还是需要用限购房子的套数来“堵”住恶意炒房等。”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戏剧演员巩汉林表示,限购令是市政府出重拳,遏制那些靠买房投资的一群人,限购令遏制的是那些恶性需求李立新认为,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会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伤害,但我认为,在某一段时间内,采取一些个别人认为比较违背常理的措施,只要这个措施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使得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提升和保障,那这就是好事。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盛大网络董事长陈天桥提到房价过高,有独到见解,他的建议是通过税收来“禁售”。不久前刚从新加坡回来的陈天桥称:“新加坡也打击房价过热,他们采取的措施是禁售!具体说,就是你买了房,如果当年出售,那要缴的税是整个交易额的16%,第二年是12%,然后依次递减。这样,就由市场来判断你是否投机。最直接的好处是锁定了热钱,不让你在市场上倒腾。”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认为。目前的房价尚未出现实质性跳水,但是,“稳中有降”已被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视为2011年中国房价走势关键词。“也应看到,限购毕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之举。‘乱世用重典’,但其作用往往较多体现在治标上。”
3月5日,住建部对未出住房限购令14个城市被点名。实时监控信息显示:随着一系列“调控重拳”的相继出手,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正在得到初步遏制,但是,北京、上海等一些特大城市的房价尚未见到明显回落。据了解,由于未出台“限购令”,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14个城市被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逐一点名。截至2月24日中午,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35个城市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在内的20个城市已经新出台或调整了住房限购措施,但仍有14个城市尚未出台。当天下午,姜伟新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对这些城市逐一进行点名,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限购是重中之重。接着,青岛、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出台“限购令”细则。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一月有余,限购政策在全国30多个城市也已陆续出台,主要城市的成交量回落,但房价仍未发生转折性的变化。新版“国八条”出台已经一个月了,“限购令”、“房产税”等众多政策密集出台。连续三轮调控,让越来越多的地产商、炒房者感到了调控的寒意,也让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看到了“居者有其屋”的希望。
笔者认为,现在已经有26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细则,但是他们的严格程度差别也很大,而且也有质疑限购令的出台,其实从本质上就违背了市场经济。限购令误伤正常需求,涉嫌歧视,针对外地人的限购政策是非常不公平,也是违反宪法的。提高二套房信贷成本的同时减少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限购与否以拥有住房的数量和户籍为标准……旨在打击投机的各项举措是否对改善型商品房需求产生了严重的误伤,打击投机会不会误伤正常需求.任何一项改革都有成本。
作为一项力度空前的调控政策,无论是“限购”还是“限贷”,无疑都是把双刃剑——不合理的需求被压制,合理的需求难免会被误伤。调控楼市,如何把付出的成本降到最低,把调控的效果放到最大,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和完善。
“限购令”打压民众正常需求,有歧视外地人和基层民众之嫌,看来并非全无道理。“限购令”本质上是从源头进行资本管制的一种权宜之计。但是,“限购令”最具杀伤力的对象却不是房地产投机者,而是普罗大众。以差别化房地产贷款利率为例,它对不需要贷款的投资者无可奈何,也管不了从其他渠道融资的投资者。但尽管如此,“限购”是常规调控手段失效的情况下所能采取的最后一剂药,在目前地产价格持续攀高的形势下,“限购”就像给高烧病人的一剂退烧针,有其副作用,却无疑是必需的。
问题是不打“退烧针”,房价持续高攀的势头压不下去;但打了,又会误伤甚至只会伤及具有合理居住需求的普通购房者(至于民众合理的投资需要,则更不在话下了)。这明摆着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消极疗法”,且不论此举是否能够真正“止渴”,牺牲普通人正常需求的权宜之计或者说“无奈之举”,真的具备足够的正当性吗?诚然,改革必须付出成本,但这样的成本究竟是要弱者承担还是强者承担——至少由强者承担大头?
笔者认为,限购令到底限到何时?当前,全国限购城市阵营不断扩大,并还将陆续有三线、四线城市加入限购行列,且限购的时间期限也相应向后延期,这些信号是否表明,“限购”这一短期政策或许要向长期政策演变?新“国八条”明确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地限购的松紧程度、宽严程度又可视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北京限购令中规定的外地人买房需提供5年以上纳税证明的条款,被认为是过于严厉的地方条款之一,而相较于北京,其他一些城市出台的限购令又被指“太宽”。
其实,限购令是临时政策,何时退出取决于政府对后续市场的判断,限购令并不见得导致房价下降,它只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手段。另一方面,以开发企业为代表的市场方却普遍作好了一种心理准备――限购令或将持续两年之久,这一短期政策在房价抑制未见显效之前,不会轻易退出。或许,那些期待“两会”后限购令松动的人们会失望了。
虽然“限购令”来得有些迟,因为没有“限购令”的日子,实力资本对房产资源的“瓜分”或“布局”早已完成,相当多的人也早已拥有多套房产。即便如此,当城市化的推土机仍在向乡村耕地大举进发、更多农地正在土地财政的驱使下“变身”为建设用地时,“限购令”的推出,仍不失为一场“及时雨”,最起码它有助于防止耕地被占用趋势的继续恶化。
在各地城市房价已涨至历史高位,国家明确要求出台“限购令”之际,一些地方迟迟不出台“限购令”,只能表明这些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很大。换言之,他们对耕地的占用步伐并未有任何放缓迹象。一如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参加海南省人大会议时透露,三亚房地产业上缴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58%,而整个海南省基本上也是这一水平。
财政收入如此依赖土地,要想让这些地方出台“限购令”,真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卖地卖到最后,总有穷尽之时;对耕地的无度占用,最终也要遭到粮食危机的惩罚。特别是,如果目前的“限购”只是权宜之计、临时之举的话,那么,一旦“限购令”取消,那些被压抑的改善型需求和一直等待机会卷土重来的热钱游资,将会将积累的需求进行井喷式释放,最终冲击整个房地产市场,使房价暴涨、限购等调控效果前功尽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启用的“坚决遏制”这一严厉的措辞,表明中央决心,更多类似限购令、提高房贷利率、增加供给、“一把手负责任制”等组合重拳有望持续出台。限购令是否治标不治本?徐光远认为,实践证明,限购令的出台在短期内能有效遏制房价猛涨,有利于促使房地产市场步入正轨,值得坚持推广下去。
笔者认为,今年1月26日,“国八条”出台,提出的限购令措施将覆盖全国,有望直接阻断部分不合理购房需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武汉、宁波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楼市限购令,目前,明确提出将实行限购的城市已达36个。按照新一轮调控政策要求,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数量预计还要翻一番。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一月有余,限购政策在全国36个城市也已陆续出台,主要城市的成交量回落,但房价仍未发生转折性的变化。
房企对于仍没明确的楼市调控政策仍心有余悸,在推货上更是绞尽脑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新盘推迟面市。不少原定于上半年推货的楼盘都在放慢上市节奏,不少开发商将推货的日期推迟到下半年甚至更晚,这种变相捂盘的现象在市中心区域更为明显。
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一轮频度密集、力度空前的调控,房产税试点和商品房限购政策被认为是力度最大的两记重拳。随着深圳明确继续执行原有限购政策,以及苏州、福州“新国八条”细则的出台,截至3月5日,限购细则落地城市已增加至26个,同时,银川、贵阳、昆明三个城市已公布2011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出台的“新国8条”措施来看,依然是落实去年“新国十条”和“9.29”新政基础上的进一步升级,但在限购、价格控制、信贷、税收等环节进一步加码,且行政干预力度进一步加大。 “新国8条”第六条明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中央层面的限购令更加严厉,要求“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再新购住房。这就意味着,已经出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因为除深圳外,其余城市之前的限购令都规定居民还可再新购一套住房。
这一升级版的限购政策相当严厉,这比二套房提高一成首付严厉得多。一旦升级版限购令严格施行,将对楼市成交量造成致命打击,这意味着目前上海很多家庭将被“限购”。不过,他也表示,政策效力依然有赖于执行力度以及细则的制定。例如,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卖掉一套后再购买,算不算在限购范围内,还要等地方细则加以明确。在新一轮调控影响下,全国各地开发商的推盘意愿大大降低。全国72个大中城市,2月仅239个商品房项目开盘,环比下降了69.82%;甚至有15个城市2月出现零项目开盘。
笔者认为,已出台地方细则的26个城市中,银川、贵阳、昆明3个城市已明确公布了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银川政府提出,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涨幅度以内,同比增幅低于10%;昆明与银川类似,要求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贵阳则要求严格控制2011年当地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此外,上海、天津、南昌、太原等城市也已明确将在3月底公布房价控制年度目标。
随着地方限购令和房价调控目标的加速出台,各地楼市2月普遍遇冷,尤其是开发商的推盘意愿大大降低。全国72个大中城市,2月仅239个商品房项目开盘,比1月减少了553个,环比下降70%。上海、杭州、重庆、成都、南京、长沙、常州、合肥等城市的2月实际开盘项目数较1月减少了20个以上,成都开盘项目数减少最多,较1月减少50个,环比下降81.97%。石家庄、郑州、太原等15个城市2月甚至出现零开盘。随着3月小阳春的到来,各地开发商在3月推盘意愿有显著回升。新“国八条”的调控效果是否能延续至3月尚需观察。
笔者认为。“楼市限购并非长久之计”这句说的好,肯定是对的。首先,限购政策本来就是临时性政府行政干预楼市的手段,不具有可持续性。但是有具有延续性和扩大性,规定在什么城市和什么时间范围内及对什么人进行限购。我们可以从前面已经实施限购的城市看到,都规定一定期限和具体时间内,或者是暂时实施,而没有说长久之计。
例如到2月6日,全国已经扩大到36个城市实施限购,未来可能扩大到全国60个城市。其次,在房地产政策调控中,限购政策不过是暂时抑制投资投机炒房需求,防止过多的人和资金进入房地产,推高房价和引起楼市泡沫。如果楼市的价格或销售成交回落到合理位置或水平,或者是地方政府认为不必要限购,肯定会逐渐的或一次的取消。
最后,限购政策本身具有一定的弊端和不利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负面影响。一旦购房需求储备过多而限购放松,巨大的购力必然疯狂进入楼市,或者是因为害怕丧失购买指标,纷纷提前出手购买,导致房价出现报复反弹的上涨,关键是让调控陷入“越调越涨”的怪圈。或者是出现退房或者是退贷的情况,甚至会出现因为限购,制造假离婚或者是办假证明等情况发生。
限购政策根本不是“为房地产政策调控”和“为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争取时间,而是通过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入市时间,达到延缓房价上涨过快和上涨幅度过快的时间。真正的目的,准确的说是为防止房价上涨的势头蔓延和阻止投资投机炒房客转移及把楼市泡沫扩大到二三线城市,因此才实施限购到扩大限购,除了这个政策很有什么比这个更加具有直接的行政干预楼市手段。
如果偏要说是“为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争取时间,肯定是对限购政策产生误解,纯粹个人主观判断和臆想,除非是大脑进水或者是脑残。不仅因为二者中间没有必然和相关联的联系,并且限购也不能够为调控增加时间和增加供应。这样的解释和理解,完全忽略了限购政策的本质,就是限购仅仅是行政干预楼市的暂时性措施,目的是暂时抑制购房投资需求,防止楼市泡沫扩大和遏制二三线房价上涨过快及上涨幅度过快的现象。
另外也是限购城市增加和扩大,其实是政府很担心去年前两轮政策调控和今年第三轮政策调控“失效”,如果房价和销售,其中仅有一项指标下降或回落,基本上会被认为是调控有效了。但是,如果房价一直降不了,靠抑制需求也不是办法。因此,是否有效不仅是看限购的时间和调控的效果,关键是限购政策本身不合适作为长期调控的政策手段。
“楼市限购也可成为长久之计也是缺乏支撑点。一是限购如果一直持续到下去,因为限购会引负面影响,例如退房或者是退贷现象;如果一旦放松,甚至会导致房价报复反弹上涨。限购政策压制了部分正常的市场需求,在政策推出后,这部分需求反弹将对市场形成新的涨价压力。二是限购政策仅仅是行政干预市场的暂时手段,中央和地方政府也不希望一直这样干预,对地方经济发展不利。三是限购的目的是暂时抑制投资投机炒房需求。
“限购令”很难拴住房价上涨的脚步,因为拴不住购房者购买的决心,尤其是在人民币升值及通货膨胀等流动性过强的情况下,购房投资保增值和防止手上资产贬值,依然会让市场具有强大的购买力。但是限购政策对成交量会有影响,尤其是二三线城市,靠外来购房者投资和购买的城市,只要一旦限购,销售成交肯定大量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