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之德:法律就是制造罪犯和罪恶的机器


  赵高之德:法律就是制造罪犯和罪恶的机器
  
  法律是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工具,不是制造罪犯的机器。相信,这是只要没有大脑炎后遗症的人都会明白的道理。但普天之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罪犯是警察、检察官、法官以及警察、检察官、法官后面的幕后黑手打着法律的幌子凭白无故地制造出来的。赵作海是也,佘祥林是也,王子发是也。近几年来,几乎每年都可以从媒体上看到十大冤案的排名。
  
  今天,我们从网上看到了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审辩护词,愤怒的情绪再次被调动起来。李庄案是先定罪名,再找证据,而且其中大多是人证。人嘴两张皮,在压力和诱惑之下,怎么说都可以。重庆方面为了置李庄再罪,几乎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我是学法之人,也从衙门中来,深知法律规定的高尚和现实司法的黑暗。在这条司法暗道里面,再坚强的人、再有身份的人都会,而且一定会有像狗一样的趴着的时候。就在你趴着的时候或之后,一切都会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一切的过程都会得到漂白。赵作海、佘祥林、王子发都是在这样像狗一样趴着的时候,成为了名符其实的罪犯。而且如果不是真凶出现,他们将永远是高尚的法律之下的罪犯。也正因为如此,这条暗道“严禁”律师的介入,如果谁敢对这条暗道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必然会招致最凶狠的职业报复。并用那条暗道,将律师“请君入瓮”,甚至连那些曾经在这条暗道中“战斗”过的人,也不能幸免。
  
  李庄案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李庄案第二季”则已经公然挑战天下人良知的阳谋了。这场阳谋不再局限于职业报复范畴,更有可能是基于或善或恶的政治动机的政治陷害和政治报复。也正是基于这场莫许有的政治陷害和政治报复,把中国的刑辩推向了最危险的境地,把中国的律师推向了最危险的境地,把中国的法制推向了最危险的境地。
  
  于是,李庄案就演变成了一群人和另一群人的生死较量,不再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事(本来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事)。如果一个人能动用国家机器来对付另一个人,另一个人自然就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但是,如果一个人动用一个地方的国家机器来对付天下人,结局又该当如何?
  
  想当年,赵高最得意的时候能指鹿为马,但最终还是落得个被诛夷三族的下场。在关注李庄案进展的时候,今天我特地关注了下赵高和胡亥的历史和下场,同时也看了下李斯和扶苏的结局。赵高勾结李斯玩弄扶苏和胡亥,不仅自己身首各异,而且玩掉了整个秦朝的江山。相信,赵高、李斯、胡亥逼死扶苏,杀害扶苏的兄弟姐妹二十余人,相信都是有充足的理由和罪名的。毕竟,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最健全的朝代。但是,在赵高眼里,法律不就是制造罪犯和罪恶的机器和工具吗?
  
  今天,中国再次到了法律体系最完善的时期了,也就在这个最完善的时期,律师似乎集体成为了历史上的扶苏。就李庄案来说,李庄案件不再是李庄个人的小事,法律人之所以集站起来呐喊、抗争,因为原本属于法律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在李庄案中被集体玷污了。就李庄个人而言李庄已经被逼(或被骗)“自杀”一次了,现在又再一次面临被“他杀“的危险。大胆地发挥一下想像,李庄极可能是被赵高、李斯等联合暗算的。
  
  看到了斯伟江网络版的辩护词,还没有看到法院哪怕是网络版的判决。对结果我们不存在任何侥幸,甚至对可能的二审都不抱什么期望。但是,我们必须让天下看到法律人的集体抗争,听到法律人集体的呐喊,以及我们法律人的绝望和希望之所在。
  
  最后,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韪再说上一句:如果历史可以重现,出现赤头赤尾的政治嫖客赵高,胸怀“仓鼠之悲”的李斯,极其贪婪、极其愚蠢、极其凶残的胡亥的“三合一”,那么再健全的法制、再完善的法律都不过是制造罪犯和罪恶的机器。
  
  以赵高之德,法律就是制造罪犯和罪恶的机器!
  
  
  
  
  天上的虫子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