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路径的应用近两年才刚开始起步,覆盖的病种有限,应用范围小。在引进这种新的临床管理模式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建立适合本单位的临床路径模式。这就要特别关注四个层面的问题。
观念层面 医院的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服务于病人,围绕病人的健康去思考、去分析、去计划、去实施,都要以疗效要好,病程要短,费用要低,满意程度要高这个大质量观出发去设计和管理。推行临床路径,必须树立质量持续改进及过程管理的理念。要实现临床路径的效果必须重视临床诊疗过程的分析、整合、优化,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数据掘取技术、网络技术等,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疾病的认识,诊疗手段的变革等促使新经验、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不断出现,路径应用也将进入新的阶段。推行临床路径,必须树立循证的理念。因为从统计学角度出发,随机对照实验是最为科学、最能真实反映实际状况的实验方式。但随机对照研究实验要求很高,要将路径医疗与常规医疗区分开来,难以做到真正的随机,但并不影响我们向着这个目标去努力。我们在开展路径实验中要注意应用循证的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临床路径的内容与意义尚未得到广大医院管理者的知晓与理解。国内目前医疗体制下,管办不分、政府对医院补偿严重不足及功能缺位,医院生存的压力使不少医院管理者追求医院利益最大化,缺乏接受这种新型管理理念的土壤。
政策层面 当前医院推行临床路径的动力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推行临床路径的政策支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加之医疗保险实行定额预付制以后,临床成本控制才能成为医院的自觉行动,临床路径才能成为医院管理者乐于采用的工具。
研究表明,不同的付费方式对医疗费用增长起着不同的作用。我国现在普遍采用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这种方式对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作用最弱。改变这种付费方式,探索更好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付费机制,已成为医疗卫生改革研究的重点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控制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组织了按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的研究,并于上世纪80年代实施了按DRGs预付费(DRGs-PPS),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势头。实践证明,这种付费方式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有明显的作用,先后被澳洲、欧洲等许多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广泛应用。这种方式是将医疗提供方的关注焦点引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上来,较好处理了政府、群众和医院的利益关系,使得公平和效率协同一致,达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
医疗保险、医疗体制、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改革相辅相成,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仅是其中一个方面,只有三项改革同时进行,相互配合,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在实行定额预付款之前,要改善那些不利于实施临床路径的政策和办法。比如住院和门诊的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和比例,引导患者尽量在门诊完成必需的检查项目,以缩短住院的待诊时间。
努力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形成路径推广的良好环境。在医患双方信任缺失,互相防卫的情况下,很难形成临床路径推广的良好社会环境、心理环境和舆论环境。
制度和机制层面 临床路径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路径管理的顺利完成。这就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与沟通,制定必要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路径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技术层面 由于我国医院的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如病案信息不准确、出院诊断错诊漏诊率比较高、医嘱信息不完全、疾病编码水平比较低、诊治标准不统一、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随意性比较大,缺乏统一的标准;成本核算不健全,成本信息不完全、不准确,距离全成本核算和病种成本核算仍有比较大的距离;信息建设不发达,医疗信息数字化采集利用水平比较低,临床路径是建立独立的路径管理信息系统还是依赖医院信息系统(HIS)尚待研究,所有这些均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临床路径的开展。在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医院建设面临巨大挑战。医院必须加强管理,重视基础医疗工作,创造路径推广应用的内部基础。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从处置相对简单的外科手术病例开始,逐步从急性病向慢性病,从外科向内科,从单纯的临床管理向医院的全面管理,从院内医疗服务向社区医疗服务扩展,这已成为管理式医疗模式的重要组成要素。
由于我国没有标准的DRGs和统一的临床指南,所以临床路径的实施只有按照其理论原则要求,根据各医院自己的实际来进行,不断向更高的目标努力,形成地区乃至全国的相对统一的临床路径。
临床路径应用的“切入”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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