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月饼吃到口 所得还能剩几何?


 

袁袤翔:税后月饼吃到口,所得还能剩几何?

又是一年中秋至,今年中秋却因“月饼税”的高调出笼显得大不相同。

我不敢说征收“月饼税”不对。因为征税者在为国聚财。我不敢说征收“月饼税”就对。因为征收“月饼税”很难,十几亿人过中秋节,十几亿人在吃月饼。其中能够有能力发放“福利月饼”的单位太多了,可吃到的“福利月饼”的人数自然也是天文数字。这些人中,那些够交税标准那些不够交税标准的,一个个地去计算,去征收,其行政成本也该是天文数字了吧!征税5毛耗费1元,如此得不偿失之举,又伤害情意丢失民心,是否势在必行,觉得尚有商榷余地。再说了,透过“三公”公示来看,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本来就高得让人踮起脚尖也想不到的高度,加上各级税务机关的工资之外的工资与福利(货币的、实物的和旅游之类非实物的),又在所有公务机关的第一阵营领跑,这里的“所得税”也没看见有谁交了征了。更有那些为了“营造招商洼地”而退出了名目繁多且明目张胆的“免税”、“退税”、“减税”,还有花样迭出的“偷税漏税”,也没见有谁动了真格的。为什么偏偏盯住了那还没来得及吃在百姓嘴里的几块月饼呢?说这事具有“打苍蝇不打老虎”、“捡芝麻丢了西瓜”的嫌疑,貌似有理吧。

即便“月饼税”征收于法有据,于理相符,但是还有三点值得一提呢, 

第一,单位购买月饼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付款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被扣了税的吧?发给职工的时候再征税,是否重复了?如果这样的重复合法有理,职工拿着征了税的福利月饼送给父母还有朋友,吃到这块月饼的人也是个人所得,是不是也得征税啊?如此累计,月饼的价值肯定有可能被税给折扣光光吧哈哈!

第二,当下月饼市场讲究高级高档外包装,区区几块月饼,加上豪华外壳,动辄数百甚至上千元,真的就是物有所值?日前在济南某大厦大厅看到了一个月饼专卖的销售点,展示的月饼都是精美包装,一个盒子里八九粒月饼,售价518元。按照这个价格征税,不会低于100元吧?交100元的税金得一盒月饼,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吧?物有不值的东西,按照市场标价征税,花钱买了个不值或者不该,不光损财还伤心呢!

第三,在各类“潜规则”很盛行的当下,“福利月饼”一般属于团购,团购的“回扣”也不是什么商业秘密。被吃了“回扣”的“福利月饼”,本身的价值又被大大地打了折扣,这些折扣本身,也需要吃“月饼”的人纳税,花了大钱短了斤两,无异于失火挨板子,霉运成双呢!

以上“一二三”说了,按照这些一二三做个简单计算,看看,“依法”税后的“福利月饼”吃到百姓嘴里,所得还能剩几何?!

 

 

图片说明:日前在济南某大厦大厅看到了一个月饼专卖的销售摊,每盒月饼都是精美包装,一个盒子里八九粒月饼,售价在518元,这样的月饼真的是物有所值?按照这个价格征税,不会低于100元吧?花100元得一盒月饼,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吧?若是团购有了“回扣”,物有不值再减值,花了大钱短了斤两,哈哈,月饼税真的就是不堪承受之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