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市、县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凸显岗位,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40分。
(一)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例会、升国旗一次无故不到,按旷工一天对待,本项得分扣完为止,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二)工作量(20分) (参校量化考核方案 周课时计算)
1、备课:不分学科,备一节课为0.3分。
2、上课:语文、数学、信息上一节课为1.3分,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生物一节为1.2分,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一节为1.1分。
3、辅导:不分学科,辅导一节为0.3分。
4、勤管人员工作量为所有担课教师的平均分。
(三)教育教学过程(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讲、辅、改、考等常规教学管理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从事非教学工作,重在考核服务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具体办法参校量化考核方案如下:
⑴教案、作业
教案、作业各10分,以学校的教学常规检查为依据。在学校组织的常规检查中不交作业、教案者,本次记为零分,过期不再补查,在教研室组织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本次记零分。受到通报表扬的本次记为满分。
⑵教学研究
1、教研活动(4分)主持一次0.25分,参加一次0.1分,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
2、练兵活动(2分)讲一次0.4分,少听一次扣0.05分。
3、教育理论、听课笔记(2分)每周理论1篇,听课2次。
4、单元过关及学情分析(2分)按时测试,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对勤管人员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待定
(四)教育教学业绩(40分)(参校量化考核方案)
1、期末、升级县测评成绩全县第一名者为4分,最后一名者为20分,全年教学成绩分数为第一学期分数与第二学期分数之和除以2。跨年级或跨课头的以课时节数比例分配教学成绩量化分。
2、毕业班教师教学成绩计算方法。第一学期成绩计算方法同上。中考成绩以县教育局统计简报为依据,分别求出每个任课教师的单课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及名次、以全县名次三项全县第一名者为40分,最后一名者为20分。全年教学成绩量化分为:第一学期得分乘以五分之二,加中考成绩得分乘以五分之三之和。
3、班级人数不同的成绩考核办法。县组织全抽全考时,同年级以最小班额的人数为基数,大班额从平均分最低的依次去掉多余的人数,然后重算各科平均分,在简报中的相应新名次即为该科教学成绩的名次。
4、音、体、美、信息及勤管人员教学成绩考核办法。教学成绩为所有参考科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其中体育教师在中考体育加试中所教学生的平均成绩居全县一、二、三名者,分别在全体任课教师的平均分数上奖励3、2、1分,在全县举行的学生运动会上获得总分一、二、三名者在平均的基础上奖励3、2、1分,两项奖分可累计计算。
5、教学成绩量化分计算方法。
教学成绩分=第一名分数-(名次-1)×级差(名次分数差)
第一名分数-最后一名分数
级差=
班级数-1
(五)在师德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年度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考核得分的5%, 10%, 15%, 20%, 30%, 50%, 100%。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自评,同时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述职,述职后向学校上交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学校对本人履职情况进行初评,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分数和等级的初步意见。
3、对考核分数,评定考核等级,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3、学校将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3、根据公示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存档备查。
五、绩效工资标准及等次确定
依据学校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分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占参加考核人数的 ﹪,合格占 ﹪,基本合格占 ﹪。上一等次与下一等次相差基数为每月30元。
依上级指导意见,班主任津贴从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和中提取,按人均每学期400元发放。考核办法,按《白衣一中班主任评估细则》执行。
下列人员不能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1、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2、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者;
3、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而受学校经济或行政处罚者;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严重损害学校、学生利益者;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安全事故,影响恶劣者;因渎职引起他人上访者;
6、除工(公)伤和婚丧产假外,一年内病假累计达90天或事假累计达20天、旷工(旷课)累计达5天及以上者;
7、有乱收费现象的直接责任人;
8、教学质量低劣,群众强烈不满者;
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挤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寻衅滋事或任意挑动事端,引起同事不和,给学校工作带来麻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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