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题目: 用毛泽东思想“武装”钓鱼岛
中共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确认毛泽东思想的三大核心: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实践中,运用的、一脉相承的、完整的马列主义思想体系。是经实践证明了的能够实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建党之初确立的第二个伟大历史任务: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
今天参考消息头版头条报道: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颇费心机的私下派遣了多党派人士,跟中国和日本有关官员沟通交流、试中日钓鱼岛之争的温度,结果令美国多了一丝忧虑:中日因钓鱼岛关系不断恶化。而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则是把钓鱼岛当成了一件商品,到处兜售;先去欧洲碰壁、又去中亚惹骚。在这整个过程中,美国自始至终很暧昧,这也让中日钓鱼岛之争始终是阴云密布、互不相让、不见天日。
实事求是。钓鱼岛之争是二战遗留问题,它是人类耻辱史的一个见证。日本不仅不承认自己是二战战败国、而且公然否定钓鱼岛是二战之后美国把行政管辖区让渡给日本。这是日本对包括中美在内的二战战胜国的公然挑衅,是对人类耻辱史的公开揭露。中国为了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历史证据,而日本却是一意孤行、装聋卖傻、吠日狂犬。
在中国GDP超过日本、日本经济经过长期的低迷之后,日本政客不得不用政治挑衅的手法维持日落帝国的尊严。看看日本国内的政治生态之动荡、日本政客之浮躁、首相更替之频仍,就知道日本制造闹剧的社会原因和政治习俗。日本作为美国在亚洲的最重要盟友,在经济上曾经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得日本有恃无恐、刻舟求剑,错误的判断了国际形势、低估了中国在维护领土完整的决心和实力,更错误的判断了中国对钓鱼岛立场的历史承诺。
群众路线。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尊重国际上对钓鱼岛的历史看法、从大局出发,中国领导人在改革开放之前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构思,积极维护二战之后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促进世界各国贸易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随着中国的崛起,日本越来越感到这个中日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对自己“不利”、有隐忧,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日本复苏乏力,政治挑衅一直蠢蠢欲动、越来越胆大妄为——抓我渔民、扣我渔船。最近在迫于国内政治压力之下的、苟延残喘的日本执政党——民主党铤而走险的把钓鱼岛所谓的“国有化”。这是近十多年来,日本对自己逐渐失去国际政治经济大国地位的恼羞成怒、不务正业所酿下的苦果。
尊重历史事实和全球化的现实,不论哪个国家都应该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尽一份力,而不是公然挑衅这个现实基础、制造麻烦。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之后,欧美等发达国家为经济复苏及全球经济的低迷劳心劳肺、兢兢业业、励精图治。全球各国人民需要稳定的国家政治环境和充满活力的经济基础,为了一国政客的私利而搅臭全球经济的复苏活力,实在是对全人类的大不韪。
独立自主。当今社会主要是以国家为基本单元组成的。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可以剥夺一个罪犯生命的规定。也就是说,现阶段,国家是一个人的重要属性。至此,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面对有领土争议的事情,事关一个国家的完整性和尊严。在当今世界,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再至高无上的了。正所谓的:主权是不能谈判的。
中日所谓的钓鱼岛之争,是美国在二战之后,把在二战之前使用的行政管辖权,连同琉球群岛一起交给了日本,以此作为美国长期驻扎日本冲绳的历史交易。在这次中日钓鱼岛之争的过程中,美国始终非常尴尬的充当隐形调解人——看看央视记者对美国新闻发言人纽兰的追问场面。对于中国来说,美国也是钓鱼岛事端的麻烦者和关联者。事实上,关于钓鱼岛问题,美国根本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因为,美国对钓鱼岛争议有明显的功利性和偏袒日本的倾向。
除此之外,世界其他各国和各种国际组织,都没有权利、也有没有这个义务和兴趣去调节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的争议。由此可以断定:中国在面对日本以“国有化”挑衅钓鱼岛的历史遗留问题时,中国应该“独立自主”的面对这个挑衅、坚持自己的立场、根本没有必要与任何其他第三方沟通或者相类似的谈论“国家主权和领土”问题。特别是对待美国的调解上,中国根本不需要理会美国人的态度、更不用怕所谓的“美日安保条约”适不适用。
在建国之初,曾经有这样的标语:打到X帝国主义及其一切走狗!时过境迁、全球化大势昭示着和平与发展的美好前景。
【参考资料】
1、国家有内部的结构和程式——宪法规定的;国家有其特殊性——国家法规的;国家有自己的文化和精神——其通史规定的。(张海勤整理)
2、外部国家法——在战争的挣扎中,国家的独立是孤注一掷的。在一个事件中,结果可能是自由的民主个性得到相互承认,而人认为是一劳永逸的和平会议方法,折光仪般的承认和民族彼此间的特别要求都解决了而且固定下来了。外部国家法一部分是基于这些正面的条约,但在那个程度上某些纯粹的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现实性,一部分是基于所谓的国际法,其一般原理就是它预先已经为各国所承认,它这样就限制了否则便会发生的彼此毫无节制的行动,因而尚留得和平的可能性,而把个人作为私人(非交战者)和国家分开,一般地说,国际法是基于社会惯例的。(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