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4):法国和英国的印花棉布管制


 重商主义(4):法国和英国的印花棉布管制

    

    棉纺织业是英国18世纪产业革命的主力,这支力量是在16、17世纪重商主义的夹缝中顽强生存并成长起来的。而在法国,棉纺织业在重商主义的严厉控制和极端打压之下,最终被摧残在襁褓之中。

17世纪60年代,法国开始从印度进口新型的印花棉布。印花棉布因为式样新颖,价格低廉,穿着舒适而颇受市场欢迎。国产的毛纺、丝绸、亚麻织品受到严重打击,相关产业由于市场极度萎缩向政府发出“不公平竞争”的抗议,要求政府提供保护。1686年法国政府作出回应,禁止印花棉布的进口及国内生产。印花棉布的交换和消费依然活跃,走私的印花棉布在黑市大行其道。1700年,法国政府对印花棉布的控制进一步绝对化,全面禁止了国内的印花棉布消费。禁止印花棉布生产、销售和消费成为法国的一项国策,大量警力不是动用于防范匪患而是防范印花棉布。在1686到1759年间,16000人死于与印花棉布相关的案件中,要么是因为穿印花棉布衣服被处死,要么是死于针对印花棉布的冲突中,更多牵扯进印花棉布生产、交换和消费案件中的人被发配去充当海员。印花棉布禁令一直实施到18世纪晚期,这场针对印花棉布的战争以政府的全面胜利而告终。一个多世纪的禁止使法国印花棉布产业的发展完全停止。法国印花棉布行业的企业家和优秀技工在政府打击下移居到荷兰和英格兰,成为这些国家棉纺织业及产业革命发展的推动力量。

稍晚于法国,英国政府也展开过一场针对印花棉布的战争,不过,英国政府在这场战争中没有像法国政府那样竭尽全力,印花棉布于是在重商主义的阴影下顽强存活下来。17世纪后期,印度的新型印花棉布同样给英国的毛纺织业带来冲击,应毛纺织业利益集团保护国内市场的要求,英国政府于1700年通过了禁止印花棉布进口的法案。但这一法案没有禁止印花棉布的国内生产。印花棉布颇受市场欢迎,国内生产迅猛发展;在毛纺织业行会强烈要求下,英国政府于1721年通过了禁止使用印花棉布的法案。随后的保护毛纺织业的法案中,甚至强制要求裹尸布也只能使用国产羊毛制品而不得使用亚麻制品或者印花棉布。但英国的印花棉布禁令的实施不像法国那样严厉和彻底,印花棉布依然在市场上大行其道。而且,1721年的法案还允许印花棉布的生产和出口。这样,英国的棉纺织业得以生存下来,最终成长为产业革命的主力。

英国政府重商主义政策实施的“绥靖”特点在精纺毛纱业发展的案例中也有体现。16世纪中叶,一种新型的毛织物生产形式在英格兰发展起来,这就是精纺毛纱。同传统的宽幅织物相比,这种新的生产形式技术更先进,成本更低廉,对生产条件要求更简单,产品更受市场欢迎。传统产品无法应对新产品的竞争,于是将希望寄托在政府管制上。宽幅织物生产商游说政府限制新产品的生产,以保护他们传统的垄断权。伊丽莎白一世政府先后在1555年和1563年通过了《织布工法案》和《技工法令》,对精纺毛纱生产加以限制。比如限制精纺毛纱工厂的织布机数量,限制学徒数量,将学徒期延长到七年,实施最高工资,等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大大降低精纺毛纱的竞争力,使其无法在市场中生存。所幸的是,低效而拖沓的政府管制部门并没有着力实施这些管制措施,这样,精纺毛纱业虽然受到压制,但还是顽强生存下来。

对比英法政府的管制政策,似乎在实施环节存在着显著的区别。英国政府利用重商主义实现其目的时,并没有断绝市场的出路;于是市场的力量得以在管制的缝隙中顽强生存并成长壮大。相反,当法国政府利用重商主义实现其财政或管制目的时,总是集中力量断绝市场的出路,努力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就管制政策的实施效率而言,极端专制的法国政府显得高效而严厉,而英国政府则显得拖拖沓沓,犹犹豫豫。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高效的法国重商主义断绝了产业革命的萌芽,而低效的英国重商主义则为产业革命留下了种子。

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很经典地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从英法重商主义实施的案例来看,这句话改成这样子可能更准确——有效率的市场取向的经济组织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就政府管制这样损害市场进而损害经济增长的行为而言,组织越有效率则对经济增长的破坏越彻底越严重,反倒是像英国那样拖沓而低效的管制,才为未来的经济增长留下了难得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