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情妇“分尸抛江”的区委书记,难道复活了?


将情妇“分尸抛江”的区委书记,难道复活了?

记者3月31日从杭州警方获悉,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因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事拘留。其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当中。30日,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根据我国人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谢再兴的温州市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3年4月21日《城市晚报》)

将情妇鈥湻质捉澋那榧牵训栏椿盍耍早上在《腾讯网—新闻》看到这则被“黑体”、标题为《温州一名区委书记被捕 传其涉嫌买官卖官杀情人》的消息,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谢再兴复活了?”

之所以有此感觉,只因笔者在3年前就曾关注过该案,并先后写下《谢再兴雇凶杀情人,段义和后继有人》、《谢再兴警示美女:宁傍“大款”,勿侍“大官”》两篇博文。被谢再兴杀死的邵慧灵,原为台州三门县团县委副书记,后到浙江团省委挂职,再调到浙江省老干部局。最为残忍的是,谢再兴还将杀死的邵慧灵毁尸灭迹,用菜刀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为头、双下肢及躯干四部分,装入编织袋,用钢板、铅丝、绳索等沉尸工具抛入瓯江。

杭州市中院于2010年8月3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再兴死刑。谢再兴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开庭审理,驳回上诉,并将死刑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并发出了执行死刑命令。

笔者搜索了一下“3月30日,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发现这个决定,是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3月30日做出的,而非3年之后的今年3月30日。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将3年前《新华网》发布的新闻,原文照抄而成今天“新闻”的超级“丑闻”,原文作者很明显是在故意制造“假新闻”。可这样的“假新闻”、“真旧闻”,却引来包括腾讯、新浪、搜狐、人民网北京频道等权威网站的转载,甚至重点推荐,令笔者大跌眼镜。按说,谢再兴残酷杀害情妇并“碎尸沉江”案,因为将“书记”这个神圣、严肃的词汇与“情妇”、“杀人”、“碎尸”、“沉江”等刺激眼球的词汇放在一起,当时不但引起各大媒体的大量报道,网友的评论更是铺天盖地,热度持续半年之久。因此,媒体从业人员不应该这么快就忘记该案。再说,现在的搜索引擎功能已经相当强大,编辑只要随手搜索一下,也不至于出现如此大的笑话。

结合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任贤良不久前提出的“党管媒体、党管舆论,如同党管军队、党管枪杆子,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中国媒体更应该具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可“谢再兴复活案”,不仅暴露出中国某些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低下,蓄意制造“假新闻”来博取眼球,还暴露出编辑、审稿等环节从业人员新闻敏感性极差,职业素养亟待提高的大问题。(腾讯网已删除该文)将情妇鈥湻质捉澋那榧牵训栏椿盍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