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要承担群体责任


在自由与封闭之间,在民主与独裁之间,不管怎样的社会,我们都无法否认的一点,是社会上层有效构造了群体。一个社会群体不管有没有意识,也不管它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归结到一点就是群体行为无不受其社会领导层的影响,为其领导层思想意识的体现。

但社会群体领导层产生方式的不同,对群体的塑造不同,其群体的素质和社会的型态亦会不同。同时领导方式的不同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其群体责任意识自然会有很大的差别,那么人们为什么会承担社会的责任,由此成为其群体的一员,从而构成道德共同体。这主要由利益交换、成员沟通、组织改革所造成的。

大致上可以有如下几点情况,人们接受群体的利益从而承担责任,比如新加坡的组屋制度,社会成员则有义务服从国家的一些安排;不过,中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 个人必须完全服从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前提下,国家承办社会事务,但人们却无从承担责任。在缺乏个体意识和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群体跟个体之间没有发生利益交换,没有责任契约,成员之间不能有效沟通,人们便不能由此确定责任。

人们通过行使权力获得责任,比如美国的总统大选,社会成员依循平等、自由、民主原则决定领导层,在参与构建的社会中相应的需要承担必要的责任。美国拥有相当成熟的法律,但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却是很多法制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其中就存在人们未能由权力获得责任的原因。同时,人们可以自由的展示自己,承担责任以与他人沟通,充分享受行使权力获得的社会空间。

以上所言,人们的独立性比较强,而这正是承担责任的基础。如果一个社会群体成员之间仅仅出于安全的考虑,出于利用群体活动获得个人利益的目的,那么人们就不会有责任的存在。群体中其他成员的活动会更多的与自己相关,因为缺乏责任支撑的利益冲突会增加,沟通原则便不复存在。如果我们认为即使无意识的群体依旧存在责任,那么这种责任无非是确保个人的安全,或者掩盖获得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在这个基础上,人们会获得屈辱性的自由,就是在共同的放弃责任原则,远避责任,群体成员会获得一种象征性的、缺乏道德约束的自由,即思想空白给与人们的无动于衷。

反过来讲,如果一个社会群体缺乏责任,那么组织必然没有活力和空转,这就失去了改革的基础。人们在利益交换、有效沟通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健全的组织,由此才会发生组织的变革,在这当中,群体成员的责任也会随之获得肯定或者改变从而拥有。组织改革跟群体领导层的意识存在联系,但并非直接发生,而是通过塑造群体成员的责任和责任法则来引发组织的变革。如果一旦强调组织变革的重要性便对组织进行手术,获得的结果要么倾向于维护当前群体的格局,要么加强领导层的领导方式。

获得真正的组织变革,必会加强人们的利益交换,而且会使得群体成员之间的沟通更加有效,在这个基础上又使得群体成员拥有了责任。如果一个组织内部存在利益交换、有效沟通,则必会自发性的发生变革;反之,必须大张旗鼓的寻求变革力量。我们从经济组织中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这一点,并非越是想变革的组织越无法超越自己,而是本身并非具备这种条件。

现在的问题是群体成员的责任跟群体领导层的关系,人们责任加强,领导层对群体的影响力就减弱;否则人们的责任减弱,领导层对群体的影响力加强。此中的均衡点在于人们不能承担促使组织变革的责任,而领导层亦无法寻找到促使组织变革的责任力量。领导层对群体的影响力超过均衡点加强或者上升,会在一定期间引导群体,维持群体成员承担责任的意识;但是随着群体成员的责任意识趋向于负值,领导层则结束对群体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