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对贺卫方的投诉,国家信访局已转教育部办理


刘先明对贺卫方的投诉,国家信访局已转教育部办理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9月30日
9月11日,本人撰写、发布了《建议北大纪委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9月12日,本人向国家信访局发去《建议北大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的投诉。
9月22日,本人又为中国石化的精细化管理标杆——镇海炼化第60、61期干部马列主义理论培训班讲授《精细化管理》。
9月24日,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企业形象管理大会在北京召开,本人主持了这次大会,会上,本人曾培训服务过的海尔集团、中原油田、中铁四局等单位被授予“2013中国企业形象管理典范单位”等称号。

9月25日,本人到全军安全文化建设的先行试点单位——北京军区某分部所属油库调研安全文化,该油库借鉴了本人2007年总结的“五进五融”。
在从事上述培训、主持、调研期间,本人仍关注《建议北大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的投诉的进展。
9月27日,本人在国家信访局的《建议北大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投诉,显示为“正在办理”。
9月29日14:08:46,国家信访局将《建议北大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的投诉转交教育部办理。
希望北大能主动配合教育部,依据事实和有关法规,对贺卫方教授进行批评、教育、严处。
 
附、建议北大纪委对违规的贺卫方进行严处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9月11日
关于教师节的问题,本人2011年9月5日撰写、发布了《夹在两大忌日中间的“教师节”不好过》;2011年9月11日撰写、发布了《邵阳沉船事故应证刘先明更改“教师节”日子的建议正确》;2013年9月6日撰写、发布了《“教师节”改在9月28日,更不妥!》。
关于教师节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9月9日23:31发布了以下微博:
【反对修改教师节日期】孔夫子固然是吾国史上大思想家,但作为一位教师,其弟子没一个能够超越乃师。如遵古训“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孔子就算不上一位伟大的教师。另,现行教师节别有深意,9月9日之后,紧接着就是教师节,那就意味着9日某人去世让教师得以翻身。故仍以9月10日为好。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第一条对高等学校的教师提出了如下要求: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本人曾在北大校园里讲过课、曾代表北大为一些单位讲过课,我认为,贺卫方“现行教师节别有深意,9月9日之后,紧接着就是教师节,那就意味着9日某人去世让教师得以翻身。”的说法,是有违《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的,是破坏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的言论,是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还是涉嫌造谣、传谣的违法言论。
建议北大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北大的有关制度,对贺卫方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