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各色人等显神通,农村低保金成了“唐僧肉”,而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势群体却领不到低保金。6月初,湖南省耒阳市通报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部分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6月8日新华网)
“假低保”已经不仅仅是个案,而是成为了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在前几年,河北、甘肃、内蒙、河南、江西等地都出现过“假低保”现象。据媒体报道,在2011年7月至9月,河南省开展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仅仅沈丘县、泌阳县、舞阳县、许昌县等五县就取消约4.35万人次低保资格,涉及经济额度近5000万元。“假低保”已经成为农村的一个社会顽疾,久治而不除。
农村“假低保”之所以屡屡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骗保者”的违法行为几乎没有成本。很多地方在发现“骗保”,不但没有对骗保者实施惩罚,而且连骗取的低保金都没有追回,而是仅仅取消“低保”资格。没有惩罚,也没有追缴赃款,骗保者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能通过骗保成功得到一笔“小财”,这不但无法对骗保者的违法行为构成约束,从一定意义上说,简直是在鼓励骗保。即使有些地方在发现骗保后,追缴了被骗取的“低保金”,但是对骗保者的骗保行为却没有任何惩罚。骗保者不会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当农民把骗保看成一种“能力”,看成一种正常现象时,骗保者连道德上也无需受到谴责。骗保者的骗保成本几乎为零。此时,谁又会不骗保呢?
村干部一手遮天的“权力”也是“假低保”发生的重要根源。很多地方,把“低保”发给谁?完全是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人敲定。这时“低保”不但成为了这些“小苍蝇”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而且也是其玩弄权术,寻求权力稳定的工具。把“低保”办给自己人,不消说是为了发点“小财”,而把“低保”办给村中有钱人,或者话语权比较强的人,或者这些人的亲属,则是寻求村中“大人物”支持,让自己在村支书和村主任的位置上做的稳稳当当。
彻底根除“假低保”问题,首先对骗保者本人给予严厉惩罚。这种惩罚主要采取经济惩罚,罚款力度要是其骗保总金额的3+5倍,彻底改变骗保行为的成本收益比,让骗保者自觉放弃骗保。其二就是要改变目前“低保”申报方式。由乡镇一级政府专门成立“低保”申报办公室,公布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让各个符合条件的村民到“低保”申报办公室自行申报。资格审查由“低保”申报办公室和各个村的干部来完成。通过资格审查后,在乡镇政府公告栏和村务公告栏张榜公示,充分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杜绝村干部以权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