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养情妇、睡女星,雷毅后悔吗?
作为全球最大锡业集团曾经的掌门人,云锡集团原董事长雷毅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2570万余元、美元30万、港币90万、新加坡币50万,价值53万元的玉器、价值38.05万元的黄金金条。其中1000多万元用来包养情妇。企业老板为讨好雷毅,安排女明星、女模特与他发生性关系。近日,云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雷毅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9月12日《云南网》)
百度百科显示,1962年出生的雷毅,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云锡研究所副所长、个旧选矿厂厂长,云锡公司体改办主任、经贸委主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46岁时晋升为正厅级干部,任云南锡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成为云南省属十大企业集团的掌舵人之一,也被外界称为“锡王”。
从雷毅的简历不难看出,这是一名典型的“官商同体”幸运儿。不过,最终却又变成了“官商同体”的受害者。因为如果没有“官商同体”这个古怪的体制存在,雷毅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子弟,要再不原意“买官”,工作24年就爬上正厅级岗位,那恐怕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政治明星是真的遇到了一心为公、一身正气的“伯乐”。
“官商同体”体制之所以更能出官员,就因为国企提拔干部,不受《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约束,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监督力度较党政机关提拔干部明显变弱。当他们在国企被提拔到相当于县处级、厅局级、副部级职务之后,摇身一变即可成为县(局)长、市(厅)长、副部(省)长或各级书记。
但“官商同体”的体制,往往也让一些原本很有才华,也愿意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干部坠落。笔者在《国企领导为何更容易腐败?》一文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央企、国企的腐败程度,较党政机关和军队更为严重,其主要理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亦官亦商”、“官商同体”体制令腐败分子如鱼得水;二是国企的腐败资源较党政机关更为丰富,因为国企的投资项目多,甚至每一笔大额交易都能成为腐败的载体。
现在看来,“官商同体”还有一个容易诱发腐败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不但在商场上有财力保障“搞定”一切,在官场上拥有的人脉资源也有助于使“风吹草动”化险为夷。这二者的结合,就更让他们变得有恃无恐。
雷毅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经历,无疑让他深知官场运作规则,在那种大环境下并不担心有朝一日会遭查处,因此“甩开膀子”大腐特腐,不但肆意收受贿赂,还在女人身上挥金如土;不但花费千万包养固定“情妇”,还追求猎奇,追求档次,接受有业务往来,有求于自己的企业老板安排女明星、女模特与他发生性关系。
有些网友带着也不知道真假的“羡慕”口吻,称雷毅作为男人“这辈子够本了”,也有网友认为雷毅这些为人所不齿的行为,不仅仅玷污了党的形象,也会给亲属尤其是子女带来永久的耻辱,况且将要把牢底坐穿,人生代价太大。但作为原本可以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甚至在官场上还能“更上一层楼”的雷毅本人如今会不会后悔呢?我以为正常人一定会后悔。不过,对于长期浸润官场、商场、情场,不仅失去党性,甚至早已失去“羞耻心”的雷毅来说,还真不一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