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真正的人民监督?


  中国政府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真正的人民监督?

  习近平: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一百年过去了,毛泽东的话言犹在耳:“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1952年2月,经毛泽东亲笔批示,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教育了全党,提高了全党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也形成了以后几十年的风清气正。正如原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所言:“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事后,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制度是最根本的健康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败,一方面要使各种形式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常态化、规范化,成为专业反腐机构的有力支撑;另一方面,也要靠改革体制、优化机制、完善制度来防患未然。要全面深化包括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在内的各方面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管物,努力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即使这样,腐败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官官相护的原因存在,经常听说拔出萝卜带出泥之说,担心自己受牵连;二是没有一个好的人民监督机制。

  要建立一个好的监督机制,要把人民的权力放在中心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老百姓的话能得到重视呢?老百姓又怎么有可能有渠道进行监督呢?

  做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我就人民监督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国家政府官员和公务员,必须完全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并且将财产申报制度纳入宪法体系,这是真正反对腐败的正确做法。财产申报的内容包括:申报人财产及其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各种服务性收入,买卖交易,馈赠和款待、各种补偿、好处及其他有价值的赠品,任何超过1万元的债务,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等等。另外,还必须对官员的上三代和下三代进行财务监督,官员的家属、父母及子女,在享受的物质条件超越了收入的范围之后,就已经说明了有腐败问题。

  二、如果把人民监督当做人民监督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那就将每个官员在审批和接见项目人的时候,进行全程摄像和追踪,并且将每个政府官员或公务员,把一年的审批项目和流程进行评估,既检验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还可以每年所办的实事为依据,做为每个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

       只要真正实现了上述所讲的反腐制度建设,人民监督也就随之而成为完善的体系,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有人敢腐败,不用人民举报,他自己就已经浮出水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