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又是一个正常的IPO,日前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8月2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分拆上市正式走向A股。
缘何需要分拆上市,在于子公司的发展也需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有的时候仅仅依靠母公司的支持是不行的,一方面如果不是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全力支持会损害母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母公司可能能力有限,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子公司发展前景又是比较好的,这就需要分拆上市,满足子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尤其是目前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困境,不同程度的显现融资难融资贵,单纯依靠银行信贷无法缓解子公司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做大做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亟待IPO做大做强自己,分拆上市就是一个绝佳的方式。
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证监会实时的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允许符合分拆条件的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自己,这是一个顺应时代的应急之举。
《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但这些规定还是不够的,关联交易没有明确列明,而关联交易一直是A股的一个毒瘤。
分拆上市最关键的就是要杜绝关联交易,如果一个上市公司与原来母公司有关联交易,与分拆上市的公司又有复杂的关联交易,复杂的关联交易下,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而且难以预防查处,毕竟关联交易何为显失公平没有一个精准的判断标准。因此为了减少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于子公司与母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应该排除在分拆上市的范畴,如果子公司存在较多的上市公司高管或者大股东持股的情况,如果有较多的关联交易,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反过来,如果子公司没有大比例的大股东和高管持股,有可能导致母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子公司利益。即使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要避免利用关联交易调节母公司子公司的利润,从而产生套利的机会。
A股因为监管不到位,处罚偏轻,关联交易成为一个资本市场损害上市公司的毒瘤,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关联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胜枚举,严重的话,还导致上市公司濒临退市,下个月回归的贾跃亭,就利用关联交易拖欠乐视网几十亿元,导致乐视网资金链断裂暂停上市。
资本总是逐利的,马克思就说过有了300%的利润可以冒上绞刑架的风险,资本市场的利益经常超过300%,因此单纯依靠查处重罚未必就能杜绝大股东和高管利用关联交易中饱私囊的行为,关键在于制度层面的预防,减少利用关联交易损人肥私的机会,因此我个人建议禁止有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分拆上市,减少道德风险发生土壤,避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