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四个不摘”要求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首要保障。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遍访贫困对象,集结优势兵力开展帮扶,坚决做到靶心不散、力度不减、力量不散。要开展常态化暗访督导,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倒逼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三落实”。
二是建立防止返贫监测机制。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前置条件。落实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程序等内容。按照要求强化动态监测,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返贫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并落实相关帮扶政策。
三要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医保救助工程、政福保等办法,积极探索实施政康保、政福保、防贫保“三保”合一的措施,把“防贫保”与民政所“临时救助”整合实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农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为贫困群众再筑风险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