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是一項有時間累層效應的工作


       銷售工作是一項有明確的時間累層效應的工作。

對於一個簽署了競業協議的、有強烈的成功欲望的銷售工作者來講,每週工作40小時,每年工作50周,全年工作時間2000小時以上,是一個很基礎的自我工作要求,也是進行評價的重要數據。

他在這2000個小時之中,在不出賣靈魂的原則之下,主要應完成三項工作:1、滿足當前客戶的需求,認真做好圍繞產品的系列服務;2、發展當前客戶關係,以獲得更多的業務,銷售的目的不僅在於做成一單生意,而是與顧客建立一種持續的關係,這種關係是獲得新的業績的最佳捷徑;3、吸引和保留新的顧客,以拓寬自己的業績的圈層。沒有這個時間上的數據作保障,他的成功也將缺乏切實的時間保障。

一位優秀的銷售工作者,在2000小時的業務專用時間之外,還需要投入每年500小時以上的專業知識的學習時間,這是提高自己的銷售能力,成為專家型銷售工作者的必要條件。

就我們的現實,從整體上而言,在以上要求的基礎上打折50%的前提下,只要做足了剩下的50%,我們整體的業績最少可以提升50%以上;換言之,我們現在,從整體評估上講,對銷售工作的人均投入時間(包括業務使用時間和學習使用時間)是遠遠不足的,所以,我們不夠優秀,是很正常的;反之,說我們現在已經很優秀了,在我看來,都是耍流氓。

2021年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