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系列解读(十一)
——高度危险责任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读】本条系关于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
1、高度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又称危险责任,系以特定危险的实现为归责理由,即持有或经营某特定具有危险的物品、设施或活动之人,于该物品、设施或者活动所具有危险的实现,致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生损害负赔偿,赔偿义务人对该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在所不问。
2、高度危险责任的种类及范围
(1)高度危险责任一般分为两种,即高度危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