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终结“集体所有制”概念的时候了
卫祥云
“集体所有制”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过,但基本上没起过促进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如果说在某个国家的某个发展阶段起过有限作用的话,那就是在社会形态公有制的前提下,代行了部分国家计划的功能和作用,其实质就是打着集体所有制的旗号,充当公有制经济分配计划指标和剥夺公民财产权的二道贩子。
这种情况典型的有如前苏联的“集体农庄”、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人民公社和至今仍存在于社会发展形态中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有模式、&ldq...
作者文章归档:卫祥云
该是终结“集体所有制”概念的时候了
卫祥云
“集体所有制”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过,但基本上没起过促进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如果说在某个国家的某个发展阶段起过有限作用的话,那就是在社会形态公有制的前提下,代行了部分国家计划的功能和作用,其实质就是打着集体所有制的旗号,充当公有制经济分配计划指标和剥夺公民财产权的二道贩子。
这种情况典型的有如前苏联的“集体农庄”、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人民公社和至今仍存在于社会发展形态中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有模式、&ldq...
改革在迂回中前进
卫祥云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的三十五年改革历史,我们发现一个规律:不管是思想观念的变革,还是经济体制的改革,甚至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推进,都是在迂回中前进的。有时候还不能排除进一步,退两步的改革路径。但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还是大大往前推进了。此可谓:历史潮流不可挡,改革没有回头路,只有未来的发展来做出正确与否的答案和结论。
如果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观念转变始,一直到1992年的邓小平南巡为思想观念改革并终结有关“姓资姓社”的讨论,我们的改革在“摸着石...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卫祥云
三十年如梦, 弹指一挥间。
公元1983年8月18日,我从山西财经大学到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工作,成为国务院商业部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三十年零五个月后的今天——2014年1月18日,我正式向上级递交报告,辞去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一职,准备退休。办公地点还是在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我的工作经历从开始到退休整个划了一个圆。现在我已加入智石智库,担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开始了人生的又一转折。在过去十多年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实现阶段性目标(被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分采...
卫祥云:直面国企改革十问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以后,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卫祥云2013年12月23日接受了财经网“高端财访”(题为《对话卫祥云——国企改革需要分类管理》)。在访谈中,卫祥云回答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十个问题。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一、三中全会《决定》中 国企改革亮点多
主持人:欢迎来到今天的高端采访。我们今天的嘉宾是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卫祥云先生。
卫老师您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三中全会的成果也就是《决...
关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
(2013年10月10日)
卫祥云
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一、厘清土地制度改革的两个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有关土地制度改革的议题能否在这次全会上有所突破,是全国人民关心的大问题,也是最近以来政界和学界议论较多的问题之一。
当然,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也有许多猜测和研究分析。有的人认为真正的土地制度私有化不会在此次全会上破题;有的人认为“新土改”方案不可能会在全会上通过。大家研究归研究,猜测归猜测,但究竟在此次三中全会上出台一个什么样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却要等到会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卫祥云接受了和讯网的独家访谈,就国企改革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和新思路。
一、国企改革需化解百姓怨气 分类管理是关键
导读:卫祥云表示,国有企业产生了一些腐败现象,因为分配没有受到很好的制约,或者措施不太得力,出现了如铁道部事件,中石油的事件等,应该说全国人民,广大老百姓是看在眼里,不光是有怨气,而且可以说怨气很大,这是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原因。而深化国企改革,一个重要做法是必须进行分类管理。“把其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rd...
品读《决定》关于国企改革的思路
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卫祥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已公布。品读之余,颇感出乎意料的是有的改革举措竟如此具体,具体到不需要过多解读和理解,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就可以了。当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我认为《决定》对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至少有三大特点值得称道。
一、改革蓝图很清晰
《决定》共分16部分和60条。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已公布。品读之余,颇感出乎意料的是有的改革举措竟如此具体,具体到不需要过多解读和理解,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就可以了。当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我认为《决定》至少有三大特点值得称道。
一、改革蓝图很清晰
《决定》共分16部分和60条。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的保证是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等。改革的保证和举措已细化在《决定》60条中。可以说,蓝图已绘就,目...
评析“土地不能私有化”的五种理由
卫祥云
毫无疑问,土地制度改革将是今后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而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各种言论和研讨主要纠结则在于土地能否私有化?按照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宪法原则,讨论国有土地的私有化极不现实,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而讨论集体所有土地的私有化则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但是,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目前在中国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私有化,并阐述了土地不能私有化的种种理由。我认为,到目前为止,所有提出土地不能私有化的理由大多属于理论上的假设或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概念没有厘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有关土地制度改革的议题能否在这次全会上有所突破是全国人民关心的大问题,也是最近以来政界和学界议论较多的问题之一。
当然,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也有许多猜测和研究分析。有的人认为真正的土地制度私有化不会在此次全会上破题;有的人认为“新土改”方案不可能会在全会上通过。大家研究归研究,猜测归猜测,但究竟在此次三中全会上出台一个什么样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却要等到会议闭幕后才可知晓,或者有无或者仅限于泛泛而论,确实是全国人民关心的大问题。毕竟这是一件关于中国改革能否有重大突破的大是大非问题,更需要党和政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