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儿子中午在学校吃午饭时不小心摔伤了,耳朵缝了4到5针,孩子户口是山东,现在在安徽砀山上小学一年级,因为孩子是外地户口老师说不能交保险,所以没有交现在出事了,学校不愿出医疗费也不愿报销或补偿,该如何处理?
1.你家孩子多大了?按你所说,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应该还没超过10岁,不到10岁的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学校要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教育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责任,学校如果拿不出证据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既然学校没有保险的,费用只能由学校来承担,学校不愿承担的,你可以先向教育局投诉,投诉无果再向法院起诉。
3.具体的赔偿事项有: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