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4000外逃贪官带走500亿美元


近年来4000外逃贪官带走500亿美元
2005-08-06 12:00更新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记者 孟娜)2005年初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外逃,引起了中国社会的震动。联想起已有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等人外逃,如何打击贪官外逃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北京大学法律教授储槐植5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目前外逃贪官引渡回来的成功案例还比较少,…..据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中国已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和几十个国家签署了司法协助条约,但是贪官外逃的主要“目的地国”,比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都还没有和 中国签署上述条约……近几年来,国内法学界一直有专家呼吁要减少非暴力犯罪领域的死刑判处。一方面,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另一方面按照国际惯例,死刑犯不引 渡,这成为一些外逃贪官不能被顺利引渡回国的重要原因。

    多让人心痛的报道? 500亿美元可以让多少孩子上学,让多少病人就医。

    目前国家的司法, 行政,党,国营企业,都迷糊一片,即没有各自的独立性,也没有互相监督的性质。 有什么决策通常都是第一把手说了算。 这样给与个人太大的权力和谋私的利益。马德买官卖官案又是一个典型的由于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腐败例子。而事发后新一届市委实行“抓大放小”、“宽严相济”、“对5万元以下不再追究”的“政策”。 这又体现了官官相护,放不下决心打击丧尽天良的“父母官”。世风日下的今天,本应捍卫正义的司法部门也争先恐后的以权谋私。 滥收费用,接受贿赂,欺下怕上。。。(心痛,说不下去了。。)

    勉强接着说说中国政府的无能吧。死刑如果不能引渡,可以先起诉判死不了的罪,引渡回来后由于“老天有眼”多了几个证据起诉更严重的罪行。这样的做法老外能拿你怎么样? 贪污起来什么空子都会钻。 偏偏执行公正的时候有心无力。 说咱们中国贪官多如牛毛,清官少如麟角凤毛一点也不过分。所以杀鸡警猴的方法已经无效,而体制改革是必然的路线。而且对贪污的打击除了贪官,还要严惩其知情的家属。

    人性本来就是贪婪,懒惰,虚荣的。 所以掌权者必须要受他人牵制,督促,并且削减谋私可得的利益。 过于民主的分散权力也会引起不必要的低效率。所以政府应该逐渐放宽对于媒体的限制,让媒体成为社会的放大镜。司法部门应当授予独立执行法律的权力, 上至主席,下至贫民一样对待。。。。越说越没意思了。其实这些道理难吗?做官的能不明白吗? 可是一年复一年, 政府都做了些什么?如果体制真的改善了,最终谁吃亏? 大家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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