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高震主的悲喜剧激荡历代皇朝,漫漫长剧演绎到现代的民营企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到了谢幕的时候?还是“老歌新唱”,好戏才开演?
功高是否震主
■ 正方:罗建法,资深媒体人
■ 反方:曾飞,中华经理学苑总监,中华管理论坛秘书长
正 方
功高震主是个伪命题。商业社会的进步和变迁,注定要将这个带着腐臭的名词扫入垃圾堆。
功高震主是个伪命题
▇文/罗建法
作者简介:罗建法,资深媒体人
功高震主,以及随之而来权利争斗,是历朝历代的保留剧目。然而,在现代商业社会,功高震主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在某种程度上说,民营企业中,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功高震主”的现象。因为,民营企业与专制政权,有着本质的不同。
法律保护下的民营企业“天下为私”
对于封建帝国来说,存在着“天下为公“的可能。而民营企业的“私”则有法律的保护。这就是企业与封建帝国最大的不同。
封建社会时期对天下或皇朝既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汉朝的天下姓刘,唐朝的天下姓李,明朝的天下姓“朱”。也有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一旦王朝衰落,或者最高统治者昏聩无能,“有德者”就可以取而代之。封建皇权的保护来源于“天授”,但推翻者同样可以说自己的“天授”。
由前朝权臣而篡权登基的,为数不少。所以,皇帝很害怕臣下功劳大到足以号召天下,于是,诛杀功臣就成为历代皇帝的家常便饭。皇帝惴惴不安,“功臣”的心态也很复杂,要么野心勃勃,公然谋反;要么如练葵花宝典一样,欲要自保,必先“挥刀自宫“,割去自己的精神阳具,废掉自己的才智和抱负,换得后半生的安宁,于是,很多曾经雄才大略的英雄,到后来”突然“平庸”起来。令人扼腕叹息。
而对民企私人产权的保护是具有充足法律依据的,有强大的国家力量做后盾,是第三者力量来进行保护。这样就避免了封建社会容易出现的情况:如果靠“天授”来维系自己的统治,那么,篡位者照样可以宣称自己是“天授”。江山易主的情况也就难保不出现。但是民企却不会出现这种,对产权的保护出自企业外部,出自国家法律,而非企业内部。即使企业内部职业经理人功高盖主,控制了所有的权利,但是却无法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和支持,这就如同紧箍咒之于孙悟空,只要唐僧一念咒,孙悟空再厉害也只能服服帖帖。
在民营企业, 功高震主的存在之所以荒谬,就在于民营企业姓私,有法律保护的产权。职业经理人再怎么能干,再怎么功劳盖世,对于老板来说,都不存在威胁,因为老板永远是老板,永远不存在职业经理人在企业内部篡夺老板地位的情况,职业经理人越能干,功劳越大,就越能为老板带来利益,可以说,职业经理人与老板是同命相连的,可能有理念的冲突,但是绝不存在权力之争。所以,在民营企业,完全可以“功高而主不震”。
容忍强者是开放系统的必然要求
封建王国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企业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可以容纳功高者。
相对而言,皇帝的威胁更多来自帝国内部而非外部,所谓“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皇帝最重要的事情是维护其地位。
但是,企业跟王国不同,它不仅是有一个内部的系统,而且要受到更存在外部环境影响,要参与外部竞争。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为企业带来价值,永远是衡量一个职业经理人的最终标准。可惜,在中国,衡量一个职业经理人,参杂了太多的人为因素.“某某很听话,要提拔提拔,某某不好管,要整一整”。这些,都是没有看清企业的本质,也没有认识到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最终价值:他们是为企业来创造利润的,而不是为了当老板的开心果。
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也许最难的是容强.施振荣之所以能够成为华人企业家的标杆性人物,很重要的一点是他能够容忍比自己强的人,能够为强者提供更大的舞台。曾经有人问到,老母鸡生的小鸡超越老母鸡时,该作何感想,施振荣反问道:“一代比一代更强,难道不是好事吗?”而正是这种容强的胸襟,使其将强人化为内部的王者而不是外部的敌人,泛宏基系成长为华人世界最大的IT企业集群。
只要能够给企业带来价值,震主又何妨?
企业家不要做主演,要做制片人,
企业不仅是企业家的人生舞台,也是职业经理人的人生的舞台,职业经理人一样渴望能在企业里得到自我实现,找到自己生存的价值所在。两个不同的生命意志的抗争。这就是"功高震主"现象发生的人性本源。
很多企业家把自己拉低,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和职业经理人是不同的角色,而是认为自己是“一号主演”,职业经理人只是“二号主演”,他当然得听我的,当然不能抢了我的风头,他们把自己和职业经理人看作是同一领域的不同层级,而不是不同领域的同一层级,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家把自己看作职业经理人的天然上级,也把企业看作自己的个人王国,企业家自认为自己可以俯瞰世界,玩转地球。
对于企业家来说,最重要的是淡化自己的“主演”情结,做一个制片。企业犹如一部优秀的电影,在其拍摄过程中,企业家就是制片,而职业经理人是主演,“制片”拥有电影的制作权,是“资本家”,而“主演”则是凭借自己的演技,充分演绎出电影的内涵,是“知本家”。
通向罗马的N条路
封建社会,通向权利顶尖的路线只有一条——推翻皇权,功高“盖主”,即N=1。而现在社会,通向财富顶尖和权利顶尖的路线,有很多条, N=X。
在封建社会,最高权利就是皇帝,而皇帝只有一个,所有权利的指向莫过于当皇帝,要么只能是臣子,任皇帝摆布,如果有另立门户者,绝对是乱臣贼子,杀无赦。但是企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企业也不只一个,作为职业经理发展的方向即使是老总,路线也绝不只有“盖主”一条路,还可以出去创业或者跳槽,更何况盖主得不到法律保护,只要老总一发威,就有可能彻底翻盘,前功尽弃,风险特别大。牛根生在伊利被放逐,但却在蒙牛大放异彩之路。唐骏从微软迁徙到盛大,万明坚从TCL迁徙到长虹,他们都从一个舞台的中心,跳到另一个舞台的中心。
传统文化中的恐惧基因
“功高震主”已经渗入中国传统文化基因,造成中国人的精神平台狭小,缺少宽容思想。在现代商业社会,我们需要跳出这种无谓的恐惧。
功高震主”现象的产生,有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息息相关。在数千年的农耕社会中,形成一种封闭的一元权力社会,在一个相对封闭,同时资源有限的环境中,权力在资源分配中取决定性的作用。于是,对于社会资源的争夺,最终表现在对于权力的争夺上。于是,居下位者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获罪。居于上位者也是如履薄冰,时刻提防着”野心家“起而代之。于是,不信任成为普遍现象。其最后结果,则是从皇帝到草民,都处于恐惧之中,几千年下来,恐惧便成为中国人的基因。
从本质上说,现在商业社会中,法律已经保护了老板的产权,这种强大的外部力量,本来可以使他们免于恐惧。犯不着草木皆兵,以为职业经理们一点高调、一点权威、一点自信就足以损害自己的根基,实际上他们不管多么有实权、不管多么狂放、权侵企业,只要一面对资本,就会像孙悟空一样,永远逃了如来拂掌。更何况当今职业经理们处于弱势,他们非常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知道胳膊拗不过大腿,也不会轻易做出自毁前程的举动。他们只是争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利益,犯不着明知不可能而去为之,如果真有盖主的能力,单干也未尝不是一条发展之路,不同于封建社会,如果有盖主的能力,当不了皇帝,就只能当“王臣”这一条路走到黑。
令人悲哀的是,基因是可以遗传的,虽然已经到了现代商业社会,但是,封建农耕时代对于自身恐惧的基因,却还留在现代企业人的肌体内,在一个变化了的社会背景下,这种恶性基因更加扭曲人性。对企业的破坏更大。
现实的情况是,老板一看到有职业经理人才华出众,在企业里有了威望,甚至是威望还超过了自己,马上就心里不痛快,恐惧感油然而生。怕别人控制不了,怕别人抢了自己的风头,为了消除这种恐惧感,于是,杀机顿起,必欲除之而后快。
现代商业社会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改变了专制社会存在的基础,很多企业家之所以做不大,就在于没有看到时代发展的大势,而是沉迷于权谋,欲以所谓的“中国式管理”,来运作根植于不同时代背景之中的现代企业。在某种程度上说,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之争,更多的原因在于老板,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使整个社会残存着很多封建思想的遗毒,老板门不仅想做老板,潜意识中还想做帝王,而帝王是容不下号召力比自己强的,可是,老板不是帝王,因为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保护帝王,但是有产权保护老板,帝王只要能够驾御帝国内部的臣民就可永传万世,企业却还要应对外部的竞争。时代的进步,已经使封建王国与现代企业,有了本质的不同。 同时,商业的进化,也在逐步改变人们的基因,使之发生变化,以适应现代商业社会的基本规则。
(编辑:陈建光)
反 方
在现代商业社会里,如何安抚、激励、制衡功高之臣,依旧是企业家必须考量的大问题如果企业家真以为功高不能震主,“天下无贼”,那就危矣!
功高定会震主
▇文/曾飞
作者简介:曾飞,中华经理学苑总监,中华管理论坛秘书长
对于“在民营企业中,功高震主是个虚假的命题”的说法,我不能苛同。
美国式的功高震主
罗建法先生为功高震主归纳了许多中国式根源,那么我们不妨来看一个美国式的“功高震主”案例……
康柏公司既是“民营企业”,也处于典型的“现代商业社会”中,应该没有“封建思想的遗毒”,也没实行“中国式管理”,看来应该满足罗建法先生排除功高震主的诸多条件了。但是,康柏也无法做到“功高而主不震”。
埃克·菲弗尔在担任康柏公司总裁期间,带领这家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公司,在短短9年内挤进了全球100强的行列,成为了世界第二大计算机公司。埃克·菲弗尔渐入“勇略震主者身危,功盖天下者不赏”的境地。他的用权与钻营惹恼了股东。他自恃有功,欺瞒了投资人隐匿公司重大的利空,以至于有20多家的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人对康柏提出诉讼。在这个时候,康柏董事会也只能与有功之臣决裂了。埃克·菲弗尔收到当年提拔他的董事长本·罗森毫不客气的通知:“董事会认为你应该辞职了”。看来,断言功高震主是一个伪命题为时尚早了。
作为主人,股东委托职业经理人管理公司。职业经理人掌握了公司的资产进行营运,这本身就蕴含了道德风险。如果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他可能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做出有损“主人”权益的事情。功高之臣一旦控制了公司人力、渠道等重要资源,公司对其依赖性产生,“震主”之势就已形成。
真的是天下无贼吗?
伟大的“现代商业社会”的法律就真的能够天衣无缝地保护老板们的权益,而不必提防职业经理人了吗?现实并不如此完美。
对于“职业经理人再怎么能干,再怎么功劳盖世,对于老板来说,都不存在威胁”的说法。
敢于相信者需要极大的勇气:他要不怕权益被侵吞,不怕破产。以银广夏事件为例,“功高盖世”的李有强和董博等高层架空董事会独断专行,董事们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7.45亿元的巨亏发生。
按照罗建法先生的逻辑,“民营企业姓私,有法律保护的产权”,“职业经理人与老板是同命相连的,可能有理念的冲突,但是绝不存在权力之争”。无论职业经理如何“功盖天下”也不可能图谋老板的产权。其实,希望老板与经理人精诚团结共创大业的用心虽好,但现实世界的利益纷争客观存在,并非良好愿望就能够改变得了的。正因为有些经理人一旦有了“功盖天下”的有利处境,就有可能萌发耍手段图谋老板的权益甚至产权的欲望。这种图谋的利益要远比与老板“同命相连”,联手争取的利益要大千百倍。
巨大的利益的诱惑使经理人铤而走险的几率不可低估,人性之恶不可不防。因此,做为企业整体权益的代表人的老板们,真的以为“在民营企业,完全可以功高而主不震”,而无视这种危险性,不从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上防止“功高震主”事件的发生,那就是最大的失职。
外部竞争造就的“不设防”幻相
外部竞争真是仙丹妙药,有了它,企业内部就可以团结一心,无内争之虞了吗?
罗建法先生认为“皇帝的威胁更多来自帝国内部而非外部”,“企业跟王国不同,它不仅是有一个内部的系统,而且要受到更存在外部环境影响,要参与外部竞争。”再深入下去是外部竞争可以让老板与经理人站到同一条船上,而无震主之心。
有一点历史知识和企业经历的人都很容易明白,其实无论王国还是企业,都有内忧外患。死于外部异族入侵,而非内部选择的王朝为数不少。汉武帝面对的匈奴的外部威胁之严重,大家不可能全无印象。如同外部威胁不可能使汉王朝没有内争一样,企业的外部竞争也不可能消灭企业的内部权力纷争。
外敌使汉武帝有借口剪除内部藩王的分裂势力,竞争使老板有理由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整顿公司,使之更加统一,更适合竞争而已。
“金龙”样本——产权威胁
“功高之臣”甚至会向产权底线挑战,翻身要做主人。
我们来看厦门金龙长达1445天的“增资扩股风波”。当时,厦门金龙公司的第三条龙——苏州金龙突然出台了经营骨干以现金出资增资的决议。那次增资扩股大金龙在苏州金龙的股权从原来的70%被稀释为40.83%,而新增加的10个自然人持股比例高达41.67%。功臣们开始发难震主,厦门金龙和苏州金龙兵戎相见,直至4年之后才得以解决。这一事件已使苏州金龙的经营骨干获得了控制权。对此,厦门金龙的一位高层说:“苏州金龙问题不解决,价值50亿元的金龙品牌将大打折扣。长期下去会形成队伍的不稳定,造成人才流失。”这对金龙公司的损害不可谓不小。
可见,对于“功高盖天下”的企业管理高层,如果没有有效的预防、约束机制,他们利用实际的绝对控制权争得股权,甚至是控股权并非不可能。厦门金龙公司的股权纷争,说明了因为有巨大贡献从而能够“功高盖天下”,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司局面的管理高层,确实有可能找到一定的方法来改变公司的股份控制权(产权),职业经理人也有可能转变为老板。老板与管理高层之间“绝不存在权力之争”的判断不符合事实。
“震主”内因——治理失灵
《史记·淮阴侯列传》曰:“臣闻勇略震主者身危,而功盖天下者不赏”,“震主”的直接原因不在“功高”本身,而在于“赏大功”而导致的“功高盖天下”,有功的管理高层“勇略”过人,又“功高盖天下”,大权独揽,使制约机制失衡才是“震主”的直接原因。
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确实存在利益的博弈,其间的公平性需要法制和公司的合理治理来加以维持。而职业经理人由于“功高盖天下”而形成对公司拥有实际的绝对控制权的局面一旦出现,正是公司利益博弈的公平性受到破坏,企业高层有可能侵害出资人(老板)权益的时候,称此时的状态为“功高震主”是名副其实的。企业中产生“功高震主”的直接原因在于公司治理的不力,没能及时防止管理高层由于“功高”而发展成“盖天下”的不良局面。而并非罗建法先生所断言的老板的帝王意识是产生“功高震主”现象的直接原因。
“功高震主”是一种局面,是政局中的主子与权臣,企业中的老板与管理高层之间关系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过程,一个关节点。在这个关节点上,由于主子或老板平时不相信“大功不赏”的格言,过度赏给有功的权臣或管理高层实际控制权,致使组织的治理关系失衡,天平倒向权臣或管理高层一边,利益博弈的公平性受到破坏,利益格局失衡,组织原有的领导架构分崩离析,因而非法侵犯权益的突发事件得以产生。这是两者的共性。而政局的杀功臣或权臣篡位的血腥争斗,企业的快刀斩乱麻式的事件处理则是两者各自的个性。
因此,企业中“功高震主”局面的产生有它自己的发展逻辑。需要的是认真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平时“养虎为患”,局面失控才“快刀斩乱麻”,引来两败俱伤。更不是闭着眼睛不承认它的存在,演绎无济于事的鸵鸟政策。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经理人既有授权,又有约束,给多大的权力就给多大的制约。另外,不妨干脆正视“震主”,若“功高之臣”对企业推动的作用真的非常大,为什么一定要打压,不妨进行股权激励,让他也体验“主人”的滋味,一起将蛋糕做大,共生共赢又何妨?
(编辑: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