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证实联合国酷刑问题报告员已抵京
首次访华 将赴西藏、山东、新疆等地
(大公报记者吴永强北京电)中国外交部新发言人办公室今日向本报证实,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专员已于昨日正式抵达北京,将对中国山东、西藏和新疆等地展开为期12天的访问。 这也是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首次获准访华。
据悉,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将探访中国的西藏拉萨、新疆乌鲁木齐和伊宁,以及山东济南等地探访监狱和拘留中心等设施,了解那里的人权状况。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称,这次访问将从昨天开始到12月2日结束,是受中国外交部的邀请访华的。
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尽管中国最近几年曾接待了一些联合国的人权专家访华,但是从来没有接待过专门负责调查酷刑问题的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访华。 而国际间如美国等国对中国的人权问题一直以来较为关注。但是美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也认识到,中国近年的人权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进步。就在20日美国总统布什访华期间,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孔泉透露,布什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密切会谈中,涉及人权问题的谈话内容也非常地少。
有外电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言人迪亚斯曾说,中国当局向诺瓦克保证,中方将允许他与自己选择的人士进行私下交谈,诺瓦克因此同意访华。 中国政府曾在今年早些时候邀请诺瓦克访华,但他坚持要求中方首先允许他走访自己挑选探访的监狱和拘留中心,并与被拘押人士进行私下交谈。
中国外交部表示,中国当局将配合诺瓦克的访华。 新闻发言人说,"中方对这次访问很重视。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次访问将获得成功。"
中国现今依然没有废除死刑。但在1997年的新刑法典在刑法改革中已经较多地关注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并在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有关法学专家指出,在限制与废除死刑方面取得了几个方面的重大进步:第一,在死刑适用的一般对象方面,1997年刑法典把1979年刑法典关于“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规定,修改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把“罪大恶极”修改为“罪行极其严重”,规范了法律的科学用语,明确了限制适用死刑的实体标准,符合了在死刑适用条件上的一般国际标准;第二,在死刑适用的特殊对象方面,1997年刑法典把1979年刑法典中“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罪犯可以适用死刑的规定,明确修改为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第三,在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方面,1997年刑法典把1979年刑法典中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不执行死刑的条件:“确有悔改”,以及执行死刑的条件:“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修改为是否有“故意犯罪”发生;第四,在死刑的具体适用条件方面,1997年刑法典在刑法分则中,不仅对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作了重要的废除,而且对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作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