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抓摩托车盗抢成为致富生意


让抓摩托车盗抢成为致富生意
作者:黄钟
    东莞抢劫可怕.凡在东莞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人.80%至少被抢劫一次.其中绝大多数是摩托车抢劫.(不好意思,本人被抢5次,其中两次有重大损失)连东莞电视台的明星女主持人,也因摩托抢劫而丧生.
东莞政府对此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投入大量资金.现在满街的治安巡逻人员就是明证.可是问题依然如旧,抢劫并没有减少.在本人看来,虽然东莞政府有决心,肯投入,却不得其法.所以东莞的反盗抢工作搞成了高投入低效果.现在本人有个建议,投入不增加,改进一下资金管理方式,调动反盗抢人员的积极性,效果一定有极大改观.请看分析:
一个例子.美国人向西部发展时期,在西部大草原上搞了很多养牛场.可草原上有狼群,狼群让牧民损失惨重.很长时间这个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最后牧民们组织起来,大家出资,给打狼的猎人以奖励.打死一头狼给多少美元.结果是猎人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猎人都来打狼.结果是猎人们发了财,狼群也绝了迹.
这个例子说明,如果有适当的报酬,让打狼成为致富的生意,调动了猎人的积极性,长期困扰牧民的狼群问题也就解决了.
依笔者所见,反盗抢工作在管理上有许多问题,其中关键是经济报酬问题.请看:盗抢问题严重了,就问公安部门怎么办?公安部们说是警察力量不足,应增加人手进行巡逻.于是就增加巡逻的人手,可现在巡逻的人不少,抢劫是依然如故.巡逻的在明处,抢劫的在暗处,巡逻的来了就不抢,走了再抢.整个一个警来我藏,警去我抢.跟你来游击战.你要问警察为什么不穿便服巡逻.他就会说抓住抢劫有什么好处?没有奖金,不能立功.还有危险,负伤也没有足够的补偿.既然干好干坏都一样,为什么要干?问题很清楚,不是警察够不够的问题,是警察干不干的问题.而警察干不干的问题又与经济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象现在这样的铁饭碗,大锅饭,警察再多也没有用.
有人拍了几次抢劫的录像,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就是两三个人,旁边许多群众看到抢劫都是绕道走.有人说是人心不古,可是有几次有人见义勇为,抓到了强盗.可上级没什么奖励,负伤的没有人出医药费,牺牲了也只拿很少的抚恤金.东莞某花园保安抓强盗牺牲了,东莞政府只给了两万元.花园帮助募捐,得了1.7万元.死者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靠这么点钱如何生活?所以不是群众不敢与坏人斗争,问题是斗争完了谁来买单?笔者认为,根本问题仍在于不能总是让好人吃亏.要想调动广大群众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积极性,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经济补偿就一定要有.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建议:
一. 由东莞政府出一笔治安奖励补偿基金(约每年3000万).资金来源可以从居民所交的治安费中出.东莞居民每人每年出25元治安费.500万人就有1.25个亿.过去这笔钱是用来给治安队发工资的,可以用减少治安队员的数量或减少工资发放的水平来挤出这笔资金.一个办法是在治安队员中实行竞争上岗,抓到盗抢人员的治安队员可以留任,并有奖金,如果总也抓不到的,自然就要末位淘汰.下岗.
二. 欢迎东莞人积极捐献给基金,凡捐献资金较多的前100名可评为荣誉市民称号,可发证书,并有多种优惠待遇.( 该信息应在电视上广泛宣传.)_这就有了资金的第二个来源.
三. 从东莞交通违法罚款中提取10%作为基金的第三个来源.这样一来基金一年可能就有6000万以上.这笔钱够东莞一年抓2万劫匪之用.
四. 政府宣布凡是抓到抢劫盗窃的.只要是判了三个月以上刑的.基金给有功人员发放2000元奖金.其中提供信息的得1000元,抓到的得1000元.该信息应在电视上广泛宣传.
五. 凡是在抓抢劫工作中或见义勇为抓强盗中负伤的,牺牲的,均给予经济补偿.阵亡的给补偿金20万.子女按低保标准发补助金到18岁.负伤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全部报销.凡是在抓抢劫工作中或见义勇为抓强盗负伤,牺牲的.可评为荣誉市民.享受多种荣誉和优惠待遇.(比如可以全家迁入户口) 该信息也应在电视上广泛宣传.

六. 110要增加值班人手,保证报警电话能随时畅通.出警速度一定要快.

七. 凡是抓到抢劫的,一定要依法判刑,不能抓到就放.现在群众中广泛流传是警察得了强盗的好处,经常拿了钱就放人.对这种现象,一定要抓.

八. 如果在抓盗抢过程中,因对方抵抗而失手打死罪犯的,按正当防卫办.不追究刑事责任,可就不发奖金了.这样既可以避免经常故意打死罪犯,也可以避免人们因怕失手被追究责任而不敢抓强盗.
如果这样一来,每个居民看到抢劫人员就不会是看到危险,而是看到了致富的机会.那不是强盗,而是两千块钱.负伤没问题,反正政府包了.阵亡也有补偿.太太和子女还可以迁入户口.所以就会有人专门去抓这种强盗.目的不是成为英雄,而是致富.如果我是摩托车搭客仔.看到有人抢劫就一定会跟上去.一边打个手机给110.抓到后就是1000元,比搭客好多了.如果我是卖菜的,我发现我的住处附近有些可疑的人,就会打手机给110,轻易的就能得1000元.比卖菜强多了.如果我是治安队员今天搓麻输了钱.我就会换上便衣,出去设伏,抓到一个抢劫的,这个星期的赌资就出来了.如果每个人都把抓盗抢人员看成致富的机会,那么这些盗抢人员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其复灭就是指日可待.
有人会说,如果这样一来,大家的积极性高起来了,抓到了成千上万的劫匪,结果是钱也不够了,监狱也超编了,怎么办?
不会的,因为强盗也要评估危险,如果在东莞抢劫危险太大,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在这里抢呢,换个地方不是很容易.如果全广东都实行了这个制度,那么就到别的省去抢.如果全国都实行这个制度,那么还可以改行嘛,所以,真正实行这个重奖制度,其实用钱并不多,一两年后,强盗们不是换地方就是改行了.不走的不改的也基本抓光了,以后就不用花钱了.
05.10.3
注:本人被抢,损失惨重,对抢劫者恨之入骨,提个建议,要彻底消灭劫匪,算是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