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按劳分配


现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是社会经济生活永恒的主题,实践证明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下面我们综述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分配制度形式,并通过比较和分析讨论按劳分配的先进性和局限性,在当代中国生产方式中的演化及在我国如何通过按劳分配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一、分配制度综述


人类经济活动共有四个环节即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其中分配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热情和社会向心程度。它是一个衡量社会优劣的重要标志。自古以来,依次出现的分配形式有:平均分配、按权势分配、按资分配(即按资本分配)、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导向分配和劳保福利性分配等等。


     平均分配


在原始社会,分配形式以平均分配为主,其优点是简单易行缓和分配问题中各种矛盾,其缺点是缺乏激励,最终导致效率低下。在当代社会,在处理局部微小利益时往往也采取此种方法,避免因为


     按权势分配


这是一种按权势的大小进行的分配。显然这是一种最低级的不等量分配方式,最野蛮而最不考虑公平,是一种赤裸裸的强权分配。但从历史意义上说它是非平均分配的开始,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其进步性,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以按权势分配为主的社会。


     按资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


资本主义社会是以按资分配为主的社会,仍然带有强权分配的烙印,按资分配也是私有制进入高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它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本质。


     按劳分配



     按需分配


这种意识起源于古代思想家柏拉图。这种分配方式原始概念是要求用非货币形式分配,即物质形式直接分配,目的是彻底根除金钱带来的一切罪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其设计为未来共产主义的分配方式,强调各取所需,各尽所能。前提是物质产品极大丰富。


     导向分配


这是分配方式强调按照某种意图,引导人们从事经济的和政治的活动,调动人们主动工作。这种分配方式具体表现为各种奖金、福利。


     劳保福利性分配


这是针对丧失劳动能力人群的分配方式,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按劳分配的先进性和局限性。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按劳分配的物质对象,只限于个人消费品。生产资料只能用于生产,不能分配给个人。消费资料的一部分要用于社会消费,如国家行政管理、国防、文化教育等,也不是按劳分配的对象。只有消费品的一部分,才以劳动为尺度,分配给劳动者个人。同时,实行按劳分配,难以解决个人劳动的衡量问题,缺乏现实可行性。按劳分配的核心是按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多少来分配个人消费品。要做到这一条,必须首先能够准确地衡量每一个人的劳动的多少。如果是一个车间里的两个车工,两人干着同样的活,谁好谁坏,谁多谁少,还比较容易看得出来。如果是一个电工,一个车工,两人干的不是一样的活,要对他们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比较就困难了,显然不能简单地根据个人劳动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衡量。至于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等与普通工人之间的劳动,就更难以比较了。更何况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技术分工极其发达,各行各业千差万别,要准确衡量每个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是几乎不可能的的。这就使按劳分配失去了基本的现实操作依据,最终往往不免流于空想。如果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话,首先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对千差万别的各种具体劳动进行衡量和比较。按马克思的观点,具体劳动只有化为同质的抽象劳动,才能进行数量上的比较。那么怎样“化”呢?靠会计师在办公室里核算是不可能“化”过来的,只能在市场上通过讨价还价的办法去“化”。结果,很容易从按劳分配的理想出发,兜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资本主义市场分配的老路上去。


 


三、按劳分配在当代中国生产方式中的演化形态


 


 在当代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中,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即使是公有制,也还是处在较低发展阶段。所以,全体劳动者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一前提条件并不存在。由于生产方式性质的不同,按劳分配的性质也就不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是有差别的,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本身对个人分配而言是一种有意义的依据。因此在按劳分配之外,还需要有按要素分配。生产要素固然不创造新价值,但它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参与价值形成,因而具有参与价值分配的经济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经营能力、知识、信息、创新能力等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价值生产的条件,它们也自然成为分配的依据。要素所有者凭借对参与价值生产的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而参与分配,这是按劳分配在当代中国生产方式中的演化形态。



按劳分配的运作机制是“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既体现了以劳动量作为统一尺度的公平原则,也包含了“多劳多得”的效率原则。公平与效率是收入分配的一个经典命题。效率涉及经济是否增长和增长速度这一“必要条件”;公平涉及社会绝大部分人群是否都有权利从经济增长中获益这一“充分条件”。公平与平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平均是指每个人得到的收入均等(结果平均)而公平表现为分配中的物理量,主要考察分配关系中的权利是否平等。公平强调在机会上、权利上的平等,但它允许因在能力上、努力程度上、创新能力上的差别而带来的结果的不平均。这种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有很大的一致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按劳分配,就是默认个人不同等的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的特权。将个人的天赋与其经济利益相联系的经济条件是社会分工。换言之,只要还存在社会分工,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劳动能力,就是一种天然特权。这种天然特权不会引致分配结果上的平均,但它符合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中国现在所奉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正是为了通过有效的激励,提高生产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率。事实表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鼓励先进,强调竞争,有利于激发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