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谁为我买单


— 谈研究生教育改革对贫困子女的影响


 


2003年7月,教育部出台有关规定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开始实行弹性学制,并以试点收费为起点逐步实行研究生教育交费制度。该政策的出台标志原有教育收费制度的坚冰已经打破。此次决定意味着本科生“考研”、“读研”的成本提高,使得“学费问题”成为贫困子女“考研”、“读研”的确障碍所在。


 


首先,考研成本巨大。


忽略考研过程中的隐性成本和机会成本,仅从可以用金钱衡量的显性成本考虑,如今考研的平均投入,其中包括报名费、资料费、辅导费和饮食、交通等其他费用在内,不会少于2500元,报考外地的则会更多。而如果一个考生支付全部的费用,则约为5000—10000元,这笔花费,足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在北京过上一年的舒服日子,是一个中等收入地区的一个农民10年的收入。实行收费制度后的研究生阶段的学费支出将不低于2-3万元,而这些种种支出对于已为子女支付数额不小的本科费用的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同时,目前我国推行的奖助贷系统仍不够完善。


在国外,奖学金是研究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保证。国外高校提供的奖学金额度很高,全额奖学金一般已包括学费和生活费,而半额奖学金也足可以支付学费。但国内高校目前的奖学金额度和奖励面都偏小。国家提供的国家奖学金虽然人人都有份,但每个月只有二三百元,都不够日常生活所用。尽管一些企业设立了专项奖学金,但这些奖学金的奖励面很窄,其金额也不足以支付学费。国内推行的助学贷款恐怕也远远不能满足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后的需要。国家助学贷款的确现行政策规定,全国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这里面包括全部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而且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一年最高不能超过6000元的数额。此外,在目前制度下,无论奖学金还是贷学金,学生只有在入学后才能申请。那么,入学时要缴纳的第一年学费还要靠学生自行筹备。我国传统的奖学金体系中,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立新生奖学金,有些即便设立了,其评审工作也是在入学以后。因此,这些援助并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西方经济学中讲,高等教育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对于读研者及其家庭来说,掏钱接受研究生教育是一种投资,如果定位准确外加个人努力和客观环境允许,这笔投资,将在考研后开始获益对于一部分读研者,从纯经济的角度,收益有可能是终身的。按资本理论,人格化的教育资本的回报最终会体现在受教育者的劳动价值上。但在现阶段,对于一个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数的70%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中国似乎不能完全实现谁获益谁投资的教育制度。而对于贫困子女,他们的现状则是:考上名额甚少的公费研究生,面对的是2-3年没有经济收入的贫困学生生活,虽然研究生中也有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但这些仅在理工科研究生的培养上做得比较好,但其对于改善家庭状况,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考上自费,除不能缓解家庭经济状况外,父母还必须承担自己2-3年万余元的读研费用。更何况还有考不上,空浪费巨大财力的可能性。这些都是贫困子女所承担的巨大压力。


 


因此,对于贫困子女来讲,交付不起考研费用,只能选择就业。由于本科生的持续扩招,就业市场上的本科生数量剧增,社会对其认可度在降低。此外,由于下岗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着就业市场,使并无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的本科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同时大学生对自己预期乐观,对薪水的确要求往往过高,不愿屈尊作基层工作,使大学生经常先就业再择业来应对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这造成本科生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尽管研究生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个人应承担一定的教育费用,实行收费制是迟早的事,但同时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顺利实施,,奖贷学金等配套措施必须全面跟进。教育主管部门应设专项经费提供少量金额奖学金保证贫困子女不再因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对研究生成为“奢侈品”后,无奈地推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