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强度性及其价值根源
仇德辉
情感的强度性是指人对事物所产生的选择倾向性,它是情感最重要的动力特性,决定着人的思维、行为和生理活动的驱动力大小,制约着情感的其它动力特性。
一、情感的强度与价值率高差的客观映象值
前面已经指出,情感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主观反映值,在理论上,情感的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然而,人的情感的实际强度并不完全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异。
如果把“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确定为人对于该事物的“客观映象值”,则如果人的情感强度大于客观映象值时,就难以适度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力度,通常表现为态度恶劣、行为粗暴、克制力差等缺点;如果人的情感强度小于客观映象值时,就难以有效地对客观事物的价值关系施加影响,通常表现为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等缺点,这两种倾向都有一定的危害性,都会降低人的行为价值率。只有当人的情感强度等于客观映象值时,情感的强度正好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其行为活动才能达到最大的价值率。
通常情况下,当人处于相对恶劣的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时,或处于快速发展或快速衰退的社会历史时期,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相对比较大,人的情感强度就应该高一些,反之就应该低一些。不同职业往往需要不同的情感强度性: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的情感强度较高,从事事务性工作的人的情感强度较低。
二、情感的偏好性
情感的偏好性是指人对于某些事物的特殊强烈的、相对稳定的选择倾向性,包括人对于事物的特殊态度、特殊原则、特殊看法、特殊欲望、特殊行为取向等,它是情感强度性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
根据所指事物的不同类型,情感的偏好性可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喜欢是指人对于生理性事物的特殊选择倾向性;爱好是指人对于行为性事物的特殊选择倾向性;兴趣是指人对于思维性事物的特殊选择倾向性。
人通常不会盲目地偏好某种事物,而是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偏好那些具有潜在的生存优势和发展前途或者符合自己内在需要的事物,这样的偏好才具有真正的客观价值,才不至于成为一种盲目的情感。不过,人往往没有意识到这种偏好的客观价值,而是在一种模糊的或本能的情感的驱动下自发地建立、维护和发展这种偏好,并为之付出代价。
偏好的形成往往是一个逐渐强化的过程。例如,小孩在哭的时候,如果他的需要能够通过哭来得到满足,那么他将逐渐成为一个易哭的人;小孩在欺负其他小孩时,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训斥或惩罚,甚至还得到某种赞许,那么他将逐渐强化这种欺负行为;如果小孩在数字游戏过程中取得了成功,并赢得了赞许和羡慕,那么他对数学的兴趣将会越来越浓。喜欢、爱好和兴趣如果得到极端的激发和强化,将会发展成为一种痴迷和狂热。
三、自我情感的强度性
人对自身的状态与素质的认知构成了自我意识,人对自身价值特性的评价就构成了自我情感。那么,人的自我情感强度由什么因素来决定呢?
人的自我评价虽然在其形式上是对某种具体特性(如相貌、身份、气质、特长、地位等)的自我评价,但在价值本质上是对劳动能力的自我评价。由于人的劳动能力越强,其所有活动的价值率就越高,他的中值价值率就越高,因此人对劳动能力的自我评价归根到底是对中值价值率的自我评价。
人在进行自我评价时,必须首先选定一个参照物,通常选定某个最亲近、最现实、具有最大利益相关性的他人或社会平均水平作为参照物,即把自身的中值价值率与他人(或社会一般人)的中值价值率进行比较,从而产生自我情感。两者的差值越大,自我情感的强度就越高。
自我情感分为自卑感和自豪感两种:当自己的中值价值率小于社会的中值价值率(或他人的中值价值率)时,人就会产生自卑感;当自己的中值价值率大于社会的中值价值率(或他人的中值价值率)时,人就会产生自豪感。自卑感的极端形式就是自暴自弃,自豪感的极端形式就是目空一切、不可一世,这些极端的自我情感容易使人产生极端的思想或极端的行为而走向毁灭。自卑感的客观作用在于引导人主动地与他人进行合作,并自觉地服从他人的管理,虚心地听从他人的建议或忠告,努力地学习他人的长处;自豪感的客观作用在于引导人被动地等待或消极地应付与他人的合作,尽可能地要求他人服从自己的管理,千方百计地说服他人听从自己的建议或忠告。
人只有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树立正确的自我情感,才能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利益关系,才能迅速有效地发展自己的劳动能力。例如,人要想正确选择在什么样的生产领域或消费领域与什么样的他人进行合作,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是服从他人的管理,还是请求他人服从自己的管理,行为方式是以他人为楷模,还是以自己为楷模,等等,就必须充分正确了解自己和他人的价值特性及劳动能力。由于自我情感是以他人或社会的中值价值率为参照物,人通常只有在正确地认识和评价他人之后,才能正确认识自己,即认识自己往往比认识他人更为复杂和困难,所以古人云:人贵有自知之明。
适当的自卑感与自豪感将有助于引导人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利益关系,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人应该善于以正常的、健康的心理状态与精神面貌正视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和所面临的困难,客观准确地看待他人的能力、地位及财富,既不能因自己一时的幸运而狂妄自大,也不因自己一时的失败而悲观失望;既不能因为他人一时的落魄而低眼瞧人,也不能因为他人一时的得意而低三下四,应该使自己时刻保持不亢不卑、不骄不躁、平衡而稳定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面貌,真正做到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