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学分析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召, 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关键是农村小康社会的实现。因而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社会的小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增加农民收入关键的一条是减少农民,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从而使如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乃至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本文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传统理论以及最新研究成果进行精心梳理的基础上,以河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两个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乡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以及他们在转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和对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构建起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理论框架,为观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同时,也揭示了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特别影响农村劳动力对转移地区和行业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因素。根据对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和收益的变化趋势的分析,本论文预测了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加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成本收益 分析

1引言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经济学、人口学和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其实是农村劳动力自身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只是由于农村劳动力自身的特点以及宏观政策和经济环境的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这种再配置不仅仅表现为农村劳动力在空间上和行业之间的移动,同时还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这种转移支付巨额(相对于农民的收入水平来说)成本,而且这种成本的支付如果不能实现转移者的目的,则对转移者来说又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因而,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看成是,农村劳动力通过投入自己的劳动力以及转移所需要的资本,从而获得更好经济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是本文观察的独特视角。本文所研究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特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本乡镇以外的城镇从事非农活动的经济现象。
    1.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从1978-1999年这21年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从2827万人增加到12704万人,增长了4.49倍,同期农村非农劳动力比例也相应地从7.12%增加到29.82%(陈欣欣,2001)。但是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转移模式却使得我国农村劳动力呈现出明显的兼业经营行为。这些非农化的劳动力只把农业生产作为“副业”,造成农业经营规模不能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
    与此同时,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启动的城市经济改革,城市的用工制度和二元利益结构的保护制度逐渐松动,使农民离土进城的条件渐趋成熟。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民工潮”愈演愈烈,到2002年年末,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9400万人,比上年的8961万人增加了约470万人(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有些省份,如四川、安徽、河南、湖南等省,每年外出打工劳动力己占到本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以上 。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等制度的限制,许多农民一般都不能取得城市户口,而只能成为城乡“两栖人”。由于没有城市户籍,不能与市民一样平等就业,子女很难接受城市教育,不能完全同等享受城市现代文明,他们很难完全融入城市。既影响到劳动力、资金的利用,也必然导致每年一次的“民工潮”现象。同时,他们拥有农村户籍,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力,但他们并不从事农业经营,甚至出现土地撂荒现象。
    随着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出现的结构性调整,乡企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也越来越弱。从业人员数从1997年出现首次下降以来,由1996年的1.35亿人下降到2002年的1.33亿人(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面临着新的困境。21世纪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迫切需要寻找一条新的途径。城市化是可能的解决途径之一。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可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脱离土地,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使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重新组合,并且通过城市的扩散效应,提升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
    但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还很低。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但城市化水平仅40.53%(李德水,2004)。根据钱纳里(1988)的研究,人均GNP达到400美元的国家,其城市化平均水平是49%,人均500美元时应为52.7%。可见,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的城市化程度还很低。同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明显滞后于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演进,而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演进又明显滞后于产业结构的演进。在我国沿海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滞后己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我国城市化滞后的根本原因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和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制度性障碍有关。
    现实中,不仅仅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制度性障碍也依然存在,而且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的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由于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期延长30年而导致的土地关系凝固化,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机会成本。许多农业转移劳动力己经从原先“离土(农)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状态,转变为“离乡不离土”(特指土地关系)、“进城不定居”的状态(陈欣欣,2001)。与此同时,由于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的自然增长和耕地的不断减少,农业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需要转移出去的富余劳动力。这表明,我国现阶段不仅需要依靠非农产业的发展来吸纳大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而且需要依靠相应的政策与制度,加大农村劳动力流动中的“推”、“拉”力度,以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劳动力在空间和行业之间的优化配置。
    1.2问题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农民通过向城市转移,最终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虽然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最终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但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在当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情况下,如何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快速转移,是一个迫切需要在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得到解决的问题。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一课题,无论是在理论探索还是在实证分析乃至具体的政策措施研究方面,都已经成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焦点,也产生了很多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但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本身具有历史性、地域性的特点,因而对于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及国家和地区而言,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背景的不同,必然也会给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打上独特的烙印。因而本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3研究目的
    本文拟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传统理论以及最新研究成果进行精心梳理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及其在转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征的分析,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收益这一角度来揭示出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又把这一目标分解为三个子目标:第一,刻画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的各种特征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第二,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结构,计算出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同时,分析在不同地区、行业务工以及具有不同人口学特征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第三预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趋势。
    1.4研究框架
    本文的研究框架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问题的提出、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框架;第二部分回顾国内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评析;第三部分分析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的各种特征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第四部分分解并计算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的成本结构及其支出,同时比较分析不同地区行业以及具有不同人口学特征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从而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收益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行为特征之间的关系;第五部分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支出和务工收入的可能变化预测未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趋势;最后一部分是研究结论及建议,总结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及其所蕴含的政策含义。

2传统理论及评析

    2.1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
    国外对于非农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产生了不少经典的理论。其中,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最为系统、最富有应用价值的理论为:“二元结构理论”。刘易斯创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二元结构模型”(即无限富余劳动力发展模型),费景汉、拉尼斯和乔根森对二元结构模型做了进一步发展。后来托达罗又补充了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发展了二元经济配置的理论。斯塔克提出了相对贫困假说,对二元经济理论作了进一步发展。同时,人口转移理论的发展也为解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如雷文斯坦的转移规律、博格的推拉理论都对人口在地区间的转移动因作了深入的研究。
    2.1.1刘易斯(W.A.Lewis)的劳动力流动与两部门结构发展模型
    在刘易斯模型中,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决策被认为是唯一地取决于城市收入差异。只要城市工业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高于乡村农业部门且一般工资水平达到一定比例,农民就愿意离开土地转移到城市谋求新职业。这就隐含了一个假定:即城市部门不存在失业,任何一个愿意转移的农民都可以在城市现代工业部门找到工作。

    2.1.2费景汉(J.Fei)和拉尼斯(G.Ranis)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型
    在刘易斯两部门结构发展模型的基础上,费景汉和拉尼斯进一步修正和发展了劳动力转移模型。他们认为刘易斯模型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对农业生产在推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重视不够;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应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条件。为此他们提出了以分析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为核心、重视技术变化的“费-拉尼斯模型”。在该模型中,他们把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和工农业的发展联系起来,划分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的农业部门存在大量的显性失业,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他们认为这一阶段,从农业部门转移出一部分富余劳动力,并不会减少农业生产总量。在仅能维持农业人口生存下去的、由习惯和道德因素决定的不变的制度工资下,工业部门不断吸收农业部门富余劳动力。而且,当农业劳动者流入到工业部门时,农业产品剩余便产生了,农业产品和农民消费之差所得到的农业剩余正好可以提供给流入工业部门的劳动者。第二阶段,由于农业劳动力持续不断地减少,农业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升高,变为大于零但仍低于不变制度工资。这时显性劳动力失业不复存在,但隐性劳动力失业仍然存在,劳动力继续流向城镇工业部门。由于这一阶段农业劳动者边际生产率为正数,因此农业劳动力的流失会引起农业总产量的减少,粮食短缺引起价格上涨,从而带动工业部门工资水平的上涨,进而决定了工业部门扩张也即吸收农业劳动力的规模和速度。第三阶段,农业部门的富余劳动力即隐蔽失业者已经吸收殆尽,农业劳动的工资已不再由习惯和道德力量决定,而是由市场力量来形成。此时,农业已经完全商业化,工业部门要吸收农业劳动力,必须付出高于不变制度工资的由劳动边际生产率决定的工资。
    费景汉和拉尼斯对刘易斯模型的修正强调了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意义。该模型在刘易斯模型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它指出了工农业平衡增长在二元经济阶段的重要性,提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取决于农业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和工业资本存量的增长等。刘易斯模型和费-拉尼斯模型合称为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
    2.1.3托达罗(M.P.Todaro)关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理论
    对于刘易斯-费-拉尼斯劳动力转移模型来说,只要非农产业能够支付一个高于农业的实际工资,只要两者工资差额能够补偿城市的较高生活费用和离乡背井的心理成本,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非农产业。经济发展是一个不断淘干农村富余劳动力澡盆的过程。但是,这种假设与现实中的发展中国家相去甚远。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状况是,不仅农村存在着失业或就业不足,城市也存在着失业或就业不足。
    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建立的城乡劳动力转移模型,就回答了为什么农村向城市的移民过程会不顾城市失业或隐蔽失业的存在而继续进行,从而补充了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托达罗模型的出发点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移民的决策,是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目标作出的。这种决策依据包括两方面:第一是城乡实际工资差距,这种差距是十分普遍的,而且在发展中国家悬殊很大,这是农村向城市非农产业移民的重要动力;第二是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引进这一概率变量,是托达罗模型一个重要的贡献,从而可以解释农民为什么在城市存在高失业率的情况以下还会作出移民的选择。移民决策是根据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不是根据实际城乡收入差距作出的。只要在城市中预期收入的现值比在农村大,作出移民的决定就是合理的。用公式表示为:


    托达罗模型比刘易斯模型更接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其政策含义为:第一,扩大农村中的就业机会,以缩小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第二,由于拓展城市少量的就业机会,可能引来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供给,导致更多的人失业,因此开创城市就业机会无助于解决城市就业问题;第三,农村居民的学历越高,其城市转移的预期收入就越高,因而不加区别地发展教育事业会进一步加剧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的失业;第四,应当重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鼓励农村的综合开发,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提供教育和卫生设施,发展电力、供水和交通,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等等,从而缓解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 
    2.1.4哈里斯(J.R .Arris)对托达罗模型的修正
    迄今为止,在己经提出的对托达罗基本模型的修正中,哈里斯-托达罗(HT)模型较为突出,HT模型试图把农村与城市部门分开,进而分析转移对农村和城市的产量、收入与福利的影响。从HT模型中得出的一种假说是:较高的城市工资会导致较多的城市失业。如果农村收入水平不能提高到一定程度,城市部门中充分就业的努力就注定要失败,因为创造额外的就业机会将导致更多的移民流入城市部门。
    基本的哈里斯-托达罗模型假定,城市工资率在某种程度上是外生决定的。根据这一假定,内生决定的市场结算工资将会导致流向城市部门的移民人数减少,由此产生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低的失业率。最低工资的上升和其他现象可以导致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并导致就业增长比产出增长低。
    修改后的哈里斯-托达罗模型意味着城市就业机会创造比率的提高会提高失业水平。若已知创造城市就业的不同手段(如部门工资补贴、创造或扩大市场需求等),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则可以根据HT模型以产量收益或损失来衡量。该模型还表明:强行阻碍和限制劳动力的转移可能会减少农业部门的净福利。
    2.1.5斯塔克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对贫困假说
    作为对收入均等化理论的补充,伊斯特林(Easterlin)较早地借用相对贫困假说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在他看来,相对收入决定人们的行为,而所谓的相对收入是指一个人根据一个内在化的期望生活标准对收入作出的评价,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决定的生存水平(Macunovich,1997).根据这种假说来解释城乡之间的转移现象,农村劳动力是否转移,不仅决定于他们与城市劳动力之间的预期收入之差,还决定于他们在家乡感受到的相对贫困,以及转移之后按照接受地的期望生活标准感受到的相对贫困(Stark and Taylor,1991)。
    斯塔克等人用相对贫困这个概念来解释转移问题,以弥补托达罗“预期收入假说”解释力的不足(Stark and Taylor,1991)。他们假设人们转移不仅受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还受到农村户与户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的影响,那些按照当地基本要求来看收入水平太低,因而许多感受到经济地位下降的农户会有转移动机。他们利用国际转移进行比较分析,并给出了一个经验证明,主要思路是:有些农户在村里感受到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便愿意转移出去。但他们遇到一个改变参照系的问题,即他们一旦转移到城市,他们用以对比的收入水平就不再是其村里的乡亲,而是城市的生活标准。然而,如果选择一个在文化、地理上都十分生疏的地区转移的话,他们可以把自己和当地社区隔绝开来,而不改变参照系。因此选择国际转移是一种避免改变参照系的农户策略。斯塔克等人通过观察农户对国内或国际转移的选择,检验了转移决定中的相对贫困假说。
    2.1.6乔根森(D.Jorgenson)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论述
    与刘易斯、费景汉和拉尼斯等不同,乔根森从自己独特的角度论述了农业人口向工业部门转移的理论。他的论点可以概括为:(1)农业人口,包括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结构的变化,是消费需求拉动的结果。因为,人们对农产品(主要是粮食)的需求是有生理限度的,而对工业品的需求可以说是无止境的。当农产品生产已能满足人口需求时,农业的发展就会失去需求拉动,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就转向需求旺盛的工业部门。(2)农业人口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基础是农业剩余而非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虽然大于零但小于实际收入水平的劳动力的存在,相反,乔根森否认农业部门存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和低于实际工资的剩余劳动。他认为,即使在一个经济陷于低水平的均衡状态中,人口(劳动力)的增加,也会带来农业产出的增加。只有农业剩余的出现,才为农业人口流向工业部门提供了充要条件。(3)农业剩余是指农业部门产品的增长快于人口的增长,即人均粮食供给增长率大于人口增长率。人口的增长是由经济增长所决定的,而且有一个生理最大量界限,而经济的增长,则有不断进步的技术作为保障,因此,经济增长超过人口增长是必然的,农业剩余的出现也是必然的。(4)在农业人口向城镇工业部门转移的过程中,工资水平并非固定,而是不断上升的。不但工业部门为了吸引农业劳动力要提供高于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而且农业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工人的工资也是不断上升的。
    2.1.7国外关于人口地区间转移动因的研究
    早在19世纪末,E·G·雷文斯坦(E.G.Ravenstein)就对人口的转移进行了具有开创意义的研究。他在《人口转移规律》一书中提出,受歧视、受压迫、沉重的负担、气候不佳、生活条件不合适都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原因,而其中的经济因素是主要的。雷文斯坦的观点被认为是人口转移推拉理论的渊源。
    而系统的人口转移“推-拉”理论则是唐纳德·博格(D.J.Bogue)于20世纪50年代末明确提出的。其主要观点为:从运动学的观点看,人口转移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力量,即有利于人口转移的正面积极因素;另一种是阻碍人口转移的力量,即不利于人口转移的负面消极因素。在人口迁出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推力”,把原居民推出其常居住地。产生推力的因素有自然资源枯竭、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村劳动力过剩导致的失业和就业不足、较低的经济收入水平等。必须指出,在迁出地存在“推”人口转移的因素的同时,也存在“拉”人口的若干因素,如家人团聚的快乐、熟悉的社区环境、在出生和成长地长期形成的社交网络等。只不过比较起来,迁出地的“推”的力量比“拉”的力量大,占有主导地位。同样,在转入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拉”力把外地人口吸引过来。产生“拉”力的主要因素是: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好的受教育的机会、较完善的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气候环境等。与此同时,转入地也存在一些不利于人口转入的“推”的因素,如转移可能带来的家庭分离、陌生的生产生活环境、激烈的竞争、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等。综合起来,转入地的“拉”力比“推”力更大,占有主导地位。
“推一拉”理论认为,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可能是因城镇有利的经济发展而造成的,也可能因农村不利的经济发展而产生。正如18世纪英国农民被圈地运动推向城镇一样,东印度农民迁往加尔各答,也主要是由于农村情况日益恶化,而不是加尔各答本身有特别丰厚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的迅速增长,比如圣保罗和内罗毕,可能至少部分归因于城市对农民的“拉力”作用。
    国外也有不少学者从微观的角度,研究人口转移(尤其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的原因。他们用不同的变量来解释人口转移的效用差别。比如,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舒尔茨(T.W Schultz)于1961年指出,个人对于地点的选择将根据其拥有的人力资本报酬的概率分布和转移的成本作出判断,而收入的差异可能是用以解释这种效用差别的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变量。也有一些学者提出其他的假设来解释这一问题,如不确定性对人口转移所起的作用;子女的福利对人口转移的影响等。有一些学者以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为例,检验了农地结构和性别差异对人口转移的影响。也有一些学者把人口转移当作一种经济制度来研究,并充分考虑了人口转移的决定因素以及与其所产生的影响的互动关系。
    2.2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
    国内学者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问题也进行了大量研究,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集中于研究经济因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如高国力的区域经济收入差距、蔡昉等人的相对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第二是集中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性别、年龄以及受教育程度等人口学特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第三是考察宏观政策变化尤其是发展战略以及户籍制度的变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本节将从以上三个方面对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2.2.1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研究:经济因素
    高国力(1995)在托达罗预期收入模型的基础上,把预期收入具体化为区域经济收入差距,他认为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区域经济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分为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和经济结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劳动力转移越活跃,其转移水平也越高。因为从微观个体转移的经济原因分析,每个人转移的经济动机总表现为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转移,因此研究区域间劳动力转移必须考虑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差距因素,另外一方面从广义上讲,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动机除了追求高收入外,追求理想的就业机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就业机会除了与经济增长速度有关外,主要依靠当地的就业结构。而就业结构与当地的经济结构是紧密相关的。因此区域经济结构的差异也是研究区域间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变量。“外来农民工”课题组(1995)的研究结果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蔡昉(1996)从另一个角度,即具有较低的务农收入的农民最有可能作出转移决策这一角度出发,得出相对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的结论。但他后来的另一项研究则得出最具有转移意愿的既不是最穷的地区也不是最穷的农户(蔡昉,2002),这两个结论似乎自相矛盾。
    2.2.2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研究:个人特征因素
    中国学者对教育在劳动力转移决策中的作用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赵耀辉得出的结论是,正规教育对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很小,但对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有显著的影响(赵耀辉,1999a),大多数受过教育的农村劳动力偏爱于当地的非农劳动,而不是转移(赵耀辉,1997a)。在一个农户水平上的模型中,赵耀辉(1999b)得出结论,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对转移决策有较为显著的负的影响。朱农(2002)发现教育仅仅对于男性的转移决策有正的影响,对女性则没有。
    性别是对转移决策有重要影响的变量之一。女人较男人不喜欢转移。赵耀辉(1997a)发现女性的转移概率比男性低7%,另外,赵耀辉(1999a)又发现有55.3%的女性不愿意转移。这个结果也许反映了城镇地区的劳动力需求状况即主要需要男性。婚姻状况是转移决策中的另一重要因素。已婚使转移概率降低2.8%(赵耀辉,1997a)到10%(Hare,1999)。赵耀辉(1999a)认为已婚的农村劳动力和平均水平相比较有37.6%的人不愿意转移。朱农(2002)发现婚姻状况有显著的负影响。对这种结果的首要解释是已婚的劳动者具有较高的转移成本(包括现金成本和心理成本)。
    赵耀辉(1997b)发现,年龄对转移决策有正的影响。她的结论是基于年轻人的转移选择受到严格的限制,并推测年轻人很少有机会转移,尽管他们非常愿意转移。然而,赵耀辉(1999a)又发现转移的概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她认为这是因为年龄较大的转移者的生理成本较高(赵耀辉,1997a),在这篇文献中,赵耀辉认为年龄之所以对转移有负的影响在于年龄较大的转移者收益期较短(赵耀辉,1999a)。但是,中国的大多数农村转移者是临时转移者,因而很难看到这种解释和中国实际情况的相关性。
    2.2.3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研究:制度因素
    蔡昉(2001)研究了制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他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分成两个阶段来考虑。第一个阶段就是农村劳动力迁出农村的过程,第二个阶段就是转移者在城市定居的过程。并分别考察了我国的传统发展战略以及户籍制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两个过程的影响。他的研究结论是:传统的发展战略以及户籍制度安排限制了潜在的转移行为,正在进行的改革放松了对劳动力转移的控制,因为中国的改革远没有完成,制度障碍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预期收入还是人力资本禀赋对转移动力的解释都是不充分的。举例来说,城乡之间的预期收入很大,以至于贫穷的农户有强烈的转移愿望,即使他们的社会网络和工作合同帮助他们在城市找到工作,也是不可能做出转移决策的。而且,由于城市歧视政策的存在,转移者无论受教育水平如何,只能在脏、累、差的工作岗位就业,这肯定会降低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年轻人的转移意愿。受教育水平高的人对未来就业的考虑比受教育水平低的人要多。因此,在中国,社会网络的可获得性这一因素对转移决策的影响比其他诸如收入和人力资本等因素更为关键。在某种程度上,制度改革在促进劳动力转移方面将更为重要。
    2.3本章小结
    从以上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研究综述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2.3.1以往研究无法解释收入最低的地区或农户转移率相对较低的现象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学者,都认为追求更高的务工收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首要动因,尤其是城乡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包括绝对收入差距、相对收入差距和预期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是最为重要的。按照这种逻辑进行推理,农村中收入最低的农户家庭有更强烈的转移动力,因而,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在地区上应该是最不发达的地区,在农户水平上也应该是农村中最贫穷的农户,但是已有的研究已经表明转移率最高的既不是最为落后的地区也不是最为贫困的农村家庭里的劳动力(蔡昉,2002)。
    2.3.2以往研究无法解释城市高收入行业相对较低的转入率的现象
    按照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因素这一假说,我们很容易得到的结论是,城市中收入较高的行业应该有较高的农村劳动力转入率。但是正如我们以后的分析表明,收入最高的行业并没有较多的农村劳动力转入。这一悖论按照传统的理论,我们无法进行解释。
    2.3.3以往研究没有解释不同农村劳动力对转入地区和行业的选择国外传统理论解释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根本动因,但是并没有阐述农村劳动力对转移地区行业选择的决定因素,而事实上,即使具有同等农业收入水平的农村劳动力,对转入地区和行业的选择也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虽然国内的学者刻画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对其转移行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城乡收入差距或者地区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行为的解释力不足,但是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的程度与转移动力或者转移规模不完全一致的矛盾。

3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及其分析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作为一系列经济因素的后果,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经济社会文化背景有较大差异的地区之间表现出十分不同的特征(蔡昉,1996)。这里主要考察不同地区之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转入地区、转入行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人口学特征等。
    3.1务工地区选择特点及其分析
    就转移地区而言,我们从表3-1可以看到,经济条件较好的河南省焦作市温县祥云镇(以下简称祥云镇)选择在省内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占38.06%,远远高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乡(以下简称郭楼乡)选择在省内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郭楼乡在省内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仅占9.73%,比祥云镇低近29个百分点。发达地区较好的经济条件能够为当地农村劳动力提供相对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虽然单单从务工收入这一方面来比较,在本地的务工收入比不上在省外发达地区的务工收入,但是,与跨省务工相比较,对转移成本的支付也较少,从而能够增加其务工的净收益。因此也就降低了农村劳动力到外地寻求就业机会的动力。相对来讲,发达地区就比落后地区有更多的劳动力选择在本地城镇务工。河南省各地区的统计调查资料也反映了这样的现象,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如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等在省内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都在45%以上,而经济条件较差的信阳市、开封市、商丘市、南阳市等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省内就业的比例都没有超过20% 。
    另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祥云镇转移到山西省的比例比郭楼乡转移到山西省的比例高3.14个百分点,其原因在于,从地理位置上看,祥云镇较之于郭楼乡距山西省较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祥云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山西省的费用就比较低,在收入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因长距离的转移而带来的转移费用的增加降低了郭楼乡农村劳动力的预期净收益,所以在向山西省转移的过程中,郭楼乡表现出比祥云镇较低的转移率。

    经济条件较差的郭楼乡较多的农村劳动力不顾路途遥远到经济发达的北京、广东、等地区寻求就业机会(无论是转移到北京还是转移到广东、等沿海地区的农村劳动力,郭楼乡的比例都远远高于祥云镇)(见表3-1),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郭楼乡较低的务农收入以及非农务工收入,使其转移的机会成本相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祥云镇较低;另一方面是郭楼乡所在的县级城市平舆县和邻近的县级城市以及地级市驻马店市较为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当地农村劳动力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相对于祥云镇所在的焦作市和温县也较少,同时当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水平也远远低于焦作市和温县。这样,在当地农村的推力很大,而本地城镇的拉力远远小于省外发达城镇的情况下,促使了当地农村劳动力更多地转移到了较为发达的省外城镇而不是留在本省本地区务工。
    从总体上讲,两个乡镇转移到新疆边远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比例都较少,这说明了因较远的转移距离而带来的转移费用 增加,以及新疆因较为落后的经济而提供的较低的务工收入水平降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动力。郭楼乡转移到新疆的农村劳动力多于祥云镇的事实正说明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来说,更多是对生存压力的一种积极反映。一方面当地农业生产收入较低,而且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也较低;另一方面,新疆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条件,为农村劳动力在异地从事对受教育水平要求较低的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提供了较高的农业收入。因而使一部分受教育水平较低而在城市难以找到合适务工机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新疆。较低的机会成本推动了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向外转移,然而,较低的文化素质却使其在城镇找到合适工作的成本支出相对较大,新疆等边远地区丰富的资源条件为其异地从事农业生产并获得高于本地的农业收入提供了机会,同时也降低了其寻找工作的成本,因而对于成本支付能力低、缺乏在城市务工的工作技能的农村劳动力来说,转移到新疆等资源丰富的地方是较为理想的选择。
    3.2行业选择特点及其分析
    就两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而言,最大的差别在于祥云镇在建筑行业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远远小于郭楼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该行业的务工比例,而在工厂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例,祥云镇又略高于郭楼乡(见表3—2)。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但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不高,技术含量低,这就降低了低素质农村劳动力寻找工作的成本。较低的转移成本支付降低了该行业的进入门槛,尽管建筑行业的收入也较低,但是对于成本支付能力很低的低素质农村劳动力来讲,进入该行业是其不得已的选择:一方面生存的压力和较低的务农收入逼迫其不得不外出务工;另一方面,缺乏非农工作技能以及没有经济实力又难以保证其能找到具有较高工资水平的工作,使其不能有其他的选择。所以,总体上文化素质比较低的郭楼乡农村劳动力在这一行业务工的比例明显偏高。而在工厂,一般对劳动力的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另外,祥云镇属于工业相对发达的焦作市,当地较多的工矿企业为当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从而表现出其较高的在工厂务工的比例。另外,如果把郭楼乡在其他行业务工的比例再细分一下,我们发现郭楼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从事收拾废品以及卫生清洁工作的比例竟占了所调查的该乡农村转移劳动力的19.66%,仅次于在建筑行业务工的比例,这也就说明了较低的文化素质使他们的就业机会明显较少,而不得不从事一些脏、乱、差、险以及社会地位较低的工作。

    3.3 转移劳动力人口学特征及其分析
    由于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人口学特征对于一个人的就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都有显著影响,从而也就会影响到其转移的成本和务工收入。因而分析不同地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人口学特征上的差别及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和务工收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3.3.1年龄特征及其分析
    从年龄上来看,两地区虽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主要以20-40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但是,从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40岁以上仍然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不发达地区占外出务工劳动力的20%,比发达地区12.66%的比例高出了7.34个百分点,即使是50岁以上的外出务工劳动力,不发达地区也比发达地区高了近2个百分点。另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发达地区转移劳动力20岁以下的比例远高于不发达地区(见表3-3)。

    其原因可能在于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就业机会较多,因而上学的机会成本就较大,有很多农村家庭为了最大化其家庭收入,就较早的参加劳动了。而不发达地区较多的高龄外出打工者,更是反映了打工者的务农收入不足以维持其家庭生活,反映在其成本上是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太低,其打工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生存的压力。反映在务工收益上是外出务工的经济收入较大(扣除掉机会成本后的务工净收入)。
    3.3.2性别特征及其分析
    尽管调查的两个乡镇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都是以男性劳动力为主,但是,经济条件较差的郭楼乡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例要比经济条件较好的祥云镇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低近6个百分点(祥云镇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为28.57%,郭楼乡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为22.77%),但是在建筑行业务工的女性农村劳动力所占比例郭楼乡要比祥云镇高14.8个百分点(祥云镇为8.11%,郭楼乡为22.91%)。建筑行业是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务工所从事行业中劳动强度较强的一个行业,而且收入也较之于工厂和服务业比较低。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对于经济条件不同的地区农村劳动力寻找工作的障碍不同,换句话说,也就是遇到的转移成本支付以及转移成本支付能力不同。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而言,相对于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建筑行业比进入工业遇到的阻碍要小。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妨碍了其在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业寻找到理想工作,如果想在工厂找到理想的工作,那么就要多付出寻找工作的成本;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如焦作市以及温县)有较多的工矿企业,从而也就为本地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务工机会,这就减少了当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
    3.3.3受教育程度特征及其分析
    从表3-4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经济条件较好的祥云镇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高中及中专以上的比例要高于不发达地区,而经济条件较差的郭楼乡,其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小学程度以下的比例要高于发达地区。一般一个地区的总体受教育水平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是呈正相关的,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该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接受更多的教育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使其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都要高于其他地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祥云镇,20岁以下外出务工的人数比例远远高于郭楼乡,20岁以下的农村青年接受大学教育的很少,如果仅仅为一时的经济利益放弃学业,过早的加入转移大军,那么,从长远看来,必然会影响该地区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的提高。而较低的文化素质也将会影响该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水平,最终将会影响该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不过从调查资料中,我们看到无论是从总体上来讲还是从具有相同受教育水平的农村劳动力这一角度进行比较,经济条件较好的祥云镇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纯收入都低于经济条件差的郭楼乡的农村劳动力的务工纯收入 (见表3-5)。已有的研究已经证明,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农村劳动力的务工收入水平也较高,这充分说明了发达地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支出要高于不发达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活支出。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除了追求更高的务工收入以外,城镇的生活方式也是其追求的目标。这也就说明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除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以外,也在追求更多的物质和精神享受。因而从这方面讲,增强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动力。
    事实上,从我国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来讲,转移率最高的为中部,其次为东部,最低的是西部(蔡昉,2002)。中部地区较低的收入水平为其外出务工提供了较高的动力,同时与经济发达地区相邻的地理优势降低了其转移成本,从而使其转移率最高,东部地区发达的城镇的生活方式以及较高的务工收入吸引了该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西部地区虽然有着最低的收入差距,但是较高的转移成本以及很多农村劳动力没有能力支付较高的转移成本而无法实现转移,从而表现出最低的转移率。

    3.4本章小结
    从以上分析,我们很明显地能够看到,两个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同地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务工地和务工行业的选择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口学的特征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无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还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他们对转移决策的考虑都是建立在对转移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身特征以及他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社会环境,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收益的影响都直接作用于他们的转移决策。换句话说,他们的转移决策都蕴含了其对转移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因而,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结构以及收入特征,对于根据各种成本归类各种因素对转移成本和务工收入影响的机理,以及探讨如何降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并增加其务工收入,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4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及务工收入分析

    4.1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
    4.1.1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构成
    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包括许多方面,既有因放弃在家务农和务工而形成的机会成本,也有在务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同时也还有为了提高劳动生产力而支出的人力资本投资。另外也还有虽然我们不能够对其进行量化,但是也的的确确在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心理成本。心理成本主要是指由于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以及对家乡亲人的思念所造成的在外务工的心理负担。并且这一成本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一步发展也越来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讨论这一成本因素显然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但指出这一成本因素却是很有必要的)。我们根据实地调查资料,从影响农民决策的角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概括为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两部分。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又把直接成本分为直接成本C1和直接成本C2。
    4.1.1.1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直接成本
    作为由农村劳动力转移引起的花费,直接成本具体由转移费用和生存费用两部分构成。在自由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假定下,转移费用(转移成本)指异地转移形成的交通费、职业介绍信息费和变卖旧房屋、购置新住宅带来的损失费用等。当然,如果是二元经济,政府基于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而考虑强行收取“入门费”等,自然也记入直接成本之列。在本文,我们把这一部分直接成本记为C1。生存费用指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费用。不过,它并非外出者(进城者)在转入地再生产劳动力必须的全部费用,而是新旧环境中再生产同质量劳动力两种必要费用之间的差额,我们把这一部分成本记为C2。扣除一部分费用的原因在于,即使劳动力不转移出农村,而是在原地工作、生活,同样需要消费,也必须花费一定生活费用。把新旧环境中再生产同质量劳动力两种必要费用之间的差额计算为农民异地就业的成本,是因为这种消费差额不仅真实地发生了,而且是由他在异地工作而引起的。
    4.1.1.2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
    按照机会成本的定义,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是指由于异地就业而放弃的在原就业地能够获得的收入。但是,农民在原就业地或者家乡放弃的收入具体指哪些收入,如何计算?目前,社会各界的理解很不相同。不少学者提出,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等于或者接近于0,所以即使农民工不外出,在家也无法就业,就没有收入,因此,其异地就业的机会成本等于0,或者说接近于0。
    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理由是,尽管农村劳动力总体过剩,但是进一步考察农村劳动力转移队伍的内部结构不难看出,转移的劳动力恰好是农村劳动力中最具有生产性的劳动力,从其接受的教育来看,转移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水平高于农村劳动力的总体受教育水平,从其所处的年龄阶段来看,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处于最具有生产性的青壮年时期的比例也远远高于整体农村劳动力在这一年龄阶段所占的比重。因而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都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最急需的劳动力,而非过剩的部分。他们之所以转移,不是因为他们无法加入农村劳动力队伍,挣得与家人或其他务农者同样多的收入,而是因为他的加入会使家人或者其他人成为过剩劳动力,更重要的是,即使挣得这样的收入,他也不满意。换言之,他是不满意在家乡的收入,他对自己抱有更大的收入预期,他认为如果自己外出将会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也就说明了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不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因而我们在计算他们转移的机会成本时,就必须考虑其在农村务农以及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所获收入。
    另外,关于机会成本还有一项内容经常被人们忽视,即直接成本有关费用的利息收入。从理论上讲,这部分收入之所以应算入机会成本,是因为如果该劳动力不转移,他就不必支出直接成本有关费用,而一旦转移,就在开支这部分成本的同时,又放弃了这部分货币资本的利息收入(隐性收入)。不过,由于利息收入数额很小,所以具体计算时可以不予考虑。
    4.1.2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的公式表述
    根据前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内容的讨论,如果用TC代表某个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总成本,则TC可表达为:

    4.1.3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测算结果分析
    2003年,河南省农调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在郑州市务工的新密市、濮阳县、邓州县、泌阳县、西平县、舞阳县、唐河县等七个县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家属调查,得到了这70个在郑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2002年的成本支出和务工收入的详细资料。另外,在一项河南省农调队的专项调查中,我们又得到了100名在郑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和务工收入的详细资料,利用这些资料我们计算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项成本支出(详见表4-1)。

    第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后所获得的收入扣除所有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后,仍然获得了较高的纯收入,即实现了转移的纯收入为872.1元,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后实现的比在农村务农以及从事非农活动所获收入高出的净收入,这就说明了农村劳动力之所以要转移,要从农村走向城市,其原因就在于转移能为农村劳动力带来更大的收入,实现更大的经济收益,也可以说是实现了他们劳动力资源分配的进一步优化。
    第二,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成本较高。从测算结果我们知道,包括机会成本在内,每个劳动力要想顺利实现转移,就必须承担5579.08元的总成本。扣除转移的总成本后,平均每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实现的纯收入仅为872.1元。尽管说,这种收入水平已经大大超出了转移者在家务农而获得的收入水平,但是与城市职工的收入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另外考虑到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者所从事的工作条件和劳动负荷,农村转移劳动力应该获得更高的收入,更为重要的是有很多成本支出本不应该由转移者承担而因转移者支付了才降低了转移者的纯收入。
    第三,直接成本C2所占比例较大。在两类直接成本中,直接成本C2即务工地的生活消费支出与家乡的生活消费支出之差为2718.1元,占直接成本的86.4% ,说明转移者在城市务工所获收入的很大部分都被转移者消费掉了,从而能够带回家的收入就较少了。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更多的家庭收入,也即是为了能够带回家里更多的钱这个角度来看,直接成本C2的数额越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动力就会越弱。
    第四,机会成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成本中所占份额也较大。机会成本越大,说明了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务农或者从事非农生产所获收入越高。如果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过高而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收入不能够超过总成本时,甚至也不能超过机会成本时,那么农村劳动力不转移则是一种符合经济理性的选择。
    第五,政府各种办证费、管理费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办证费用在全年收入中平摊,也许不算高,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到办证费一般都是在转移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前就已经支付了,而且对于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民来说129.6元 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农村劳动力转移后不能够找到工作返乡,这就成了他们的沉重负担。况且向转移者收取名目繁多的办证费本身就不是一种合理的政策行为。

    4.2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收入可以分为毛收入、纯收入和经济收入,毛收入是指农村转移劳动力因其付出的劳动而直接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收入,这个收入没有扣除掉各种成本支出。纯收入是指扣除掉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的各种成本后的净收入,扣除的成本包括生活费支出以及在转移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等。经济收入是在纯收入的基础上扣除掉在家乡务农以及在所在乡镇范围内从事非农行业所获收入的机会成本后的收入。考察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经济收入主要是为了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在其进行转移决策中发挥的作用。
    4.2.1不同务工地区的收入比较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因其工业发展程度高,就业机会较多,工资水平也相对高于不发达地区,所以,水涨船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当地的务工收入也就相对较高,较高的相对收入也就会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到该地区务工。从表4-2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发达地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所获收入最高,与其有最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是相一致的。在省内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务工收入水平次之,也与其在省内务工人数排在第二位相一致。虽然说边远省份的务工收入高于内陆省份的务工收入与在内陆省份务工的人数多于边远省份不一致,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在内陆省份的务工收入与在边远省份的收入差距并不大,一年的平均收入差距才仅为683.75元,扣除各种费用后的纯收入差距为811.06元, 但是在新疆、内蒙古、吉林、辽宁、云南、四川等边缘省区务工因距离家乡较远,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等差别都较大,而要比在内陆省份务工承担更多的用金钱无法衡量的心理成本,故尽管有较高务工收入也表现出较低的转移率。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资料也可以观察到一般到远距离省份务工,很少有盲目转移的,而且在远距离省区都有亲戚朋友的帮助 。这也说明了尽管说经济收入是农村劳动力选择务工地的最主要的决定因素,但除此之外,其他的诸如社会网络等能够降低其转移成本的因素,以及因远距离务工而带来的心理成本等,也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因而我们在分析农村转移动力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经济收入差距能给农村转移者带来的较高的收入,同时也要考虑到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能否获得降低转移成本的机会,以及因在外地务工而承担的心理成本等精神因素对其转移决策的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正确评价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决策,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来解决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转移成本支出和生活费支出都远远高于不发达地区,但是发达地区更高的务工收入在弥补了较高的成本支出后仍然较之在其他地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有较高的务工纯收入。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发达地区务工的根本动力。托达罗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型认为是城市较高的预期工资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我国的学者进一步指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的收入水平的差异促进了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转移,在理论上具有其内在逻辑上的合理性。但从我国农村劳动力在实际的转移决策过程中他们更多的仅仅是在比较同乡在城市务工的收入和在本地务农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的差异后作出的转移决策的这一事实来讲,正是实际收入的差距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而就业概率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是通过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在转移目的地有否可供利用的社会网络来体现的(马九杰、孟凡友,2003)。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企业务工不是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进入的,因而难以估计转移目的地的就业概率,而城市正规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概率统计对他们并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4.2.2不同务工行业的收入比较
    从表4—3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不考虑转移成本等因素的前提下,经商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收入水平最高,达8130元;其次是在工厂务工的农村务工人员的工资水平,为7840.38元;收入最低的是建筑行业,仅为6252.97元。但在扣除了各种转移费用和生活支出费用后的纯收入发生了变化,收入最高的变成了从事保姆工作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经商为第二位,进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排在了第三位,收入水平为4630.43元。收入水平的位次之所以发生变化,在工厂务工的拖欠工资水平较高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在工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比从事保姆工作的进城农村劳动力有较高的生活费支出。
如果单从收入水平上看,具有最高收入水平(无论是纯收入还是毛收入)的行业,都不是农村劳动力务工最多的行业,收入水平最低的行业也不是农村务工人员最少的行业。但是,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发现,经商农村劳动力的收入不纯粹是其劳动力所得,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资本收入。从事经商并不是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所能进入的,因为他还需要一定的资本金,从而就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进入经商行业的门槛。而从事保姆行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是一些年轻女农村劳动力,并且很多女保姆都是在亲属的介绍下或者是在具有亲属关系的城里人家庭里做保姆的,从而就限制了在此行业就业的人数以及增加了在此行业务工的成本支出 。从事餐饮行业的农村劳动力也比建筑行业的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高,但是,在餐饮行业务工的要么是20岁左右的青年人在餐馆做服务员,要么是年龄较大但有相关技能的农村劳动力。而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主体是25-45岁的农村劳动力,且具有专业技能的占很少的比例。因而,虽然有很多行业具有较高的收入,但农村劳动力的个人特征以及行业的特征限制了他们对务工行业的选择,致使具有较高务工收入的行业不能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而个人特征的限制更为重要,而且也有可能改变,但改变不适应农村劳动力对高收入行业选择的个人特征需要的投入,则不是农村劳动力所能承担的,如对技术培训的投资,就需要在这个行业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增加大量的培训费用支出,即增加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直接成本支出。
    从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各个行业务工收入水平的不同来比较,我们很明显地看到,尽管说务工收入(这里指绝对收入)是农村劳动力选择务工行业的主要因素,但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成本支付能力或者能否找到降低转移成本的方法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4.2.3不同文化程度的收入比较
    从4-4表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就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纯收入还是经济收入来讲,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都获得了较高的务工收入,其人力资本投资得到了一定的回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较高文化水平的农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也远远大于较低文化水平的农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说明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农村劳动力即使不转移出去,在家乡也能获得较高的非农收入或者务农收入,再加上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把外出务工看作是其社会地位的一种降低(赵耀辉,1999),那么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动力就会降低。
    因而要想使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动力增强,那么就要给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更高的务工收入,这就意味着同等对待城乡具有相同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或者采取措施使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留在农村致力于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为增加农村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村的城镇化,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得到非农就业机会而努力。

    4.2.4不同年龄段的收入比较
    从第三部分的分析中,我们知道中青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数占绝对多数,年龄在20-45岁之间外出的劳动力占调查样本中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的85% ,中青年农村劳动力占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的绝大多数。按照农村劳动力是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那么这个阶段的农村劳动力的务工收入,尤其是纯收入也应该是最高的。表4-5所示的不同年龄段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收入证实了农村转移劳动力是最大收入的追求者。
    在20-45岁之间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无论是毛收入还是纯收入,都远远高于在20岁以下和45岁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收入。较高的外出务工收入刺激了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放弃农业生产以及在本地非农行业的就业机会,奔向城市寻求更高的经济收入。

    4.3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收益及其转移决策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其实就是由在城市务工收入、转移成本以及对成本的支付能力这三个变量来决定的。首先,当转移的预期收入大于其转移成本和机会成本之和时,农村劳动力有转移的意愿。其次,如果农村劳动力有能力支付在转移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支出,那么他就能够实现转移。用模型表示如下:

    因而,这就为我们分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决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这个视角来考察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行为,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既不是来自于最贫困地区或最贫困家庭的现象。同时也揭示了为什么具有较高收入行业的农村劳动力转入率较低的现象。因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仅仅来自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引力,也受其转移成本支付能力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务工所获收入几乎有一半被各种费用支出所侵蚀掉,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务工虽然能够获得较高的务工收入,但是较高的收入也伴随着较高的转移成本支出:一方面是巨大的消费支出;另一方面是拖欠工资的数目以及各种办证费用也较高。因而,如果没有确切的信息能够在这些地区找到合适的工作,一般农村劳动力是不敢也不愿意到这些地区务工的,因为转移费用的支出先于取得务工收入,一旦不能获得务工收入,将会使本来收入水平就很低的农村劳动力的负担更重 ,这恐怕也是农村劳动力在寻求工作的过程中借助于传统的社会网络,实现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转移成本支出与务工收入获得特点以及转移成本支出占务工收入的比例过重而超出了农村劳动力的承受能力,使农民工选择了独特的寻找务工地区的方式。
    虽然在某些行业(譬如保姆、经商等)存在着较高的务工收入,但是农村转移劳动力自身的特点(如较低的文化素质和缺乏相关的工作技能等)以及对资源禀赋的拥有状况限制了他们对务工行业的选择。因而较高的务工收入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超过他们支付能力的转移成本使他们不得已而选择收入较低而且工作条件又很差的行业务工(如建筑行业以及拾破烂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降低转移成本的支出。
    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的差距更突出地说明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收入水平,从而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对务工地区和行业的选择。一方面明显感受到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相关的劳动力技能够增加自己的务工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自己无力承担相关费用的支出而不得不放弃高收入的行业,而从事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行业的工作。对于农村劳动力来说,即使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率很高,如果他们不能够承担起这项投资的费用仍然无法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素质,也就无法提高他们的务工收入水平,更何况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受城市务工政策的歧视而造成不能与城市职工享受同工同酬,使其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率相对较低,更无法提高农村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5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趋势分析

    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还有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做出这样的判断,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5.1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
    2002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39.1%(张永良,2004),2003增加到40.53%。《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2年)预测我国的城市化率到2050年将会达到76%以上。按城市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测算,每年就将有1000—1500万人进入城镇(于法鸣,2004)。因而,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必将带动农村劳动力更大规模地转移到城市乃至最终定居于城市。
    5.2中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仍然不平衡
    近十年来,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并未缓解,东部对劳动力需求强劲,中西部仍然需求不足,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多地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格局尚未改观。

    东部与中西部的收入差距也仍然很大(见表5—1),相对来讲,东部地区较为发达的经济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更多的务工机会,同时也提供了较高的务工收入,因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中西部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能力的提高,中西部农村劳动力将会以更大的规模向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转移。
    5.3城乡收入差距仍然持续扩大
    农民在家务农与外出务工在收益上仍然差距悬殊,而且城乡收入差距仍呈继续扩大的趋势,1999年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为3643.7元,2000年为4026.6元,2001年进一步扩大为4493.2元,到了2002年,这一差距进一步拉大,达到了5227.2元 。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必将会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寻求务工机会,以获得高于在家务农的收入。另外,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增强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支付能力,同时家庭其他成员外出务工的经验以及所形成的社会网络,也为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也降低了农村其他人寻求工作的成本,更多亲朋好友在城市务工也会使其能够较快地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减少对家乡的依恋,降低了其承担的心理成本,最终将会提高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成本支付能力。
    5.4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逐步降低
    2002年,中央政府提出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必须“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的基本方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近两年,中央进一步强调要“消除政策限制,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回顾二十年来的政策走向,总的来看,清晰地呈现了一个以“增加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收益,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为目标的渐进式的发展脉络。为了落实上述政策,各级劳动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清理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规定,取消对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取消农村劳动力所从事职业工种的限制,取消涉及流动就业的行政收费,坚决打击拖欠工资、超时劳动和缺乏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治理不法职业中介坑骗求职农民工的违法行为。 限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的逐步消除,降低了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成本。
    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以农村劳动力进城为主要标志的流动就业仍将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6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是:
    第一,农业收入和务工收入的巨大差距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根本动力,但是,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以及在务工地和务工行业的选择过程中的成本支出不同,使其在对务工地区和务工行业的选择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自己对成本支出的承受能力。
    第二,在对务工地区的选择过程中,为了降低转移成本支出以及确保转移成本支出能够得到回报,农村劳动力选择了利用由其同乡、亲戚朋友组成的社会传统关系网络以获得准确的务工信息,保证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对务工行业的选择方面,限于成本支付能力的不足以及农村劳动力自身文化素质低、专业技能缺乏的特点,不得不选择务工收入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技能要求低的行业。
    第三,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在转入地和转入行业的选择方面都表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一般来讲,发展程度较好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倾向于在本省实现转移,在务工行业上也多选择工厂务工,而发展程度较差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倾向于向省外发达地区转移,并且在建筑行业务工的比例明显高于发展程度较好地区。其原因在于:发展程度较好地区因其较为发达的工业而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了较多的非农务工机会,降低了其转移费用;而发展程度较差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限制了其对就业范围的选择,表现出较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技能要求较低、倾向于使用体力的行业务工。
    根据研究结果,我们认为加速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消除目前大中城市关于农村居民就业的各种政策限制,积极鼓励企业及其他团体吸收农村居民就业。帮助各级政府强化对农民流动就业的管理,使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能够相互密切合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就业率,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的预期收入。
  第二,扩大对流动人口职业培训的公共财政支出,以降低农村人口流动就业的门槛和成本,同时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素质。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私人或非国有机构投资于目前分布广泛的农业中专学校、农村职业高中,对转移就业的青年农民进行职业技术的专门培训,为中国制造业未来更大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支持条件。
  第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失业救济和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家庭和土地转向依靠社会和制度。在城市,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使已经离土离乡但还没有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也能享有安全网的保障,以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降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
    第四,通过工业化和市场化来推动小城镇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尽管目前小城镇的建设还存在各种各样的政策和体制的限制,但是从实际经验上看,工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不足是小城镇发展缓慢的主要障碍。例如许多县乡虽然已经放开了对农村居民的户口限制,但是农民进入小城镇趋势并没有明显加快;一些中部地区小城镇虽然修建了街道和楼房,但街道空空如也,商业十分萧条,说明工商业的繁荣才是一个小城镇兴衰与否的关键。目前实行的不论工商业的规模大小一律收取同样税赋、所有的工商业者必须注册登记并每年交纳各种费用等政策,都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抑制和障碍作用。更广泛观察,目前中央、省及县乡之间增值税和所得税划分留成体制,也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政府发展工商业积极性,因而应对这些政策加以改革和调整。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范围,以及降低农村劳动力因长距离转移而带来的转移费用的增加。
    第五,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转移成本的支付能力。对有转移意愿的农户,应该允许他们按照市场价格转让其所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从而获得他们离土离乡、在城镇生活所必需的基本保证金和经营资本,增强其转移成本的支付能力。

制度,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家庭和土地转向依靠社会和制度。在城市,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使已经离土离乡但还没有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也能享有安全网的保障,以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降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
    第四,通过工业化和市场化来推动小城镇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尽管目前小城镇的建设还存在各种各样的政策和体制的限制,但是从实际经验上看,工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不足是小城镇发展缓慢的主要障碍。例如许多县乡虽然已经放开了对农村居民的户口限制,但是农民进入小城镇趋势并没有明显加快;一些中部地区小城镇虽然修建了街道和楼房,但街道空空如也,商业十分萧条,说明工商业的繁荣才是一个小城镇兴衰与否的关键。目前实行的不论工商业的规模大小一律收取同样税赋、所有的工商业者必须注册登记并每年交纳各种费用等政策,都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抑制和障碍作用。更广泛观察,目前中央、省及县乡之间增值税和所得税划分留成体制,也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政府发展工商业积极性,因而应对这些政策加以改革和调整。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范围,以及降低农村劳动力因长距离转移而带来的转移费用的增加。
    第五,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转移成本的支付能力。对有转移意愿的农户,应该允许他们按照市场价格转让其所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从而获得他们离土离乡、在城镇生活所必需的基本保证金和经营资本,增强其转移成本的支付能力。

本,增强其转移成本的支付能力。